一: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广泛采用什么核算方法
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广泛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15]192号):
第十一条 总会计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按照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二:编制财务预算属于会计核算方法吗
现代会计的职能有两大分支:会计核算职能、会计管理职能。财务预算就是会计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是用于财务成本控制的方法。
三:预算会计遵循哪些会计核算的原则
预算会计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 1. 客观性原则 2. 可比性原则 3. 相关性原则 4. 一贯性原则。 5 .及时性原则。 6 .清晰性原则。 7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原则。 8 .配比原则。 9 .专款专用原则。 10 .历史成本原则。 11 .重要性原则。
四:总预算会计核算特点是什么?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财预字[1997]287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各级财政部门总预算会计(以下简称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充分发挥总预算会计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等各级财政部门的总预算会计。
第三条 总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反映、监督政府预算执行和财政周转金等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
第四条 总预算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反映预算执行,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基本任务如下:
一、处理总预算会计的日常核算事务。办理财政各项收支、资金调拨及往来款项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组织年度政府决算、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编审和汇总工作,进行上下级财政之间的年终结算工业。
二、调度财政资金。根据财政收支的特点,妥善解决财政资金库存和用款单位需求的矛盾,在保证按计划及时供应资金的基础上,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通过会计核算和反映,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对总预算、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的执行实施会计监督。
协调参与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收入征解会计等之间的业务关系,共同做好预算执行的核算、反映和监督工作。
四、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预算会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含计划单列城市,下同)总预算会计在与本制度不相违背的前提下,负责制定或审定本行政区域预算会计有关具体核算办法的补充规定;组织预算会计人员的培训活动;组织检查、辅导本单位会计和下级总预算会计工作,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五、做好预算会计的事务管理工作。负责预算会计的基础工作管理,参与预算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料考试、评定及核发会计证工作。
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总预算会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总预算会计,负责组织与管理预算会计工作,并要保持相对的稳定。
第六条 总预算会计工作应按工作任务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会计人员分工。
总预算会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
总预算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单位会计,不得收付现金和经营收缴的物资。
第七条 总预算会计核算应当按会计期间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历起讫日期为准。
年度终了后,可根据工作特殊需要设置一定期限的上年决算清理期。清理期限和清理事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规定的原则作出具体规定。
第八条 总预算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 总预算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有外币收支的,在登记外币金额的同时应根据国家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记账。
第十条 总预算会计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十一条 总预算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结果。
第十二条 总预算会计信息,应当符合预算法的要求,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财政管理的需要。
第十三条 总预算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
第十四条 财政部门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一般预算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周转金等)都应当纳入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
第十五条 总预算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余下全文>>
五: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是什么
我国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
2001 年开始实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暂行补充规定》中要求“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主,但中央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个别事项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1998年施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十七条规定“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1998年试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这可看出,我国预算会计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的。
六:预算会计的基本前提包括哪些方面
预算会计基本前提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会计主体、继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与币值不变 。
1.会计主体假设:预算会计主体是指凡是拥有经济资源,并实行独立核算的预算组织和单位。
2.继续经营假设 : 继续经营假设是假设会计主体(各预算单位)各项业务活动将持续正常地进行下去,暂时不会停止。只有这样,会计处理才能按照账面价值合理地进行计算,企业债权债务才能得到合理的清偿。
3.会计期间假设 :预算会汁核算也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4.货币计量与币值不变假设 :货币计量是会计的基本特征,同样,预算会计也需要以货币计量为前提,以便综合反映和监督预算单位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假设币值是相对稳定的,以保证会计记录保持相对稳定.而不是经常调整。
七: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净资产包括哪些内容
财政总预算会计中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负债后的差额,包括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专用基金结余等。
八:乡镇财政所总预算会计的账务处理程序及使用的会计科目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里有。
九:与企业会计核算相比,预算会计具有哪些特点
预算会计
组织目标不同:预算会计提供公共物品,具有非营利性。
核算内容不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监督预算为基础,以预算收支为主要核算内容。
核算原则不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掌握和拥有资源会因外部或内部特定目的需要而受到限制,会计核算要求在资产总额等于负债与净资产总额基础上,强调固定基金与固定资产总额对应,强调专款专用。
会计处理基础不同:会计处理基础是对收入或支出的确认与记录的标准。
十: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方法,以及账务处理
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方法和账务处理,应该按照财政部2015年10月10日《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财库[2015]192号)以及10月30日《关于印发〈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库(2015)205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