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医院诊疗范围

一:医院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是我国依据医院功能、设施、技术力量等对医院资质评定指标。全国统一,不分医院背景、所有制性质等。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经过评审,确定为三级,每级再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一级医院是直接为社区提供医疗、预防、康复、保健综合服务的基层医院,是初级卫生保

健机构。其主要功能是直接对人群提供一级预防,在社区管理多发病常见病现症病人并对疑难重症做好正确转诊,协助高层次医院搞好中间或院后服务,合理分流病人。

二级医院是跨几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参与指导对高危人群的监测,接受一级转诊,对一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教学和科研。

三级医院是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的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二级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才;完成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和承担省以上科研项目的任务;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

一、二、三级医院的划定、布局与设置,要由区域(即市县的行政区划)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人群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统一规划而决定。医院的级别应相对稳定,以保持三级医疗预防体系的完整和合理运行。

依据医院的综合水平,我国的医院可分为三级十等。

医院分等的标准和指标,主要内容应是:

(1)医院的规模,包括床位设置、建筑、人员配备、科室设置等四方面的要求和指标;

(2)医院的技术水平,即与医院级别相应的技术水平,在标准中按科室提出要求与指标;

(3)医疗设备;

(4)医院的管理水平,包括院长的素质、人事管理、信息管理、现代管理技术、医院感染控制、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等七方面的要求与指标;

(5)医院质量,包括诊断质量、治疗质量、护理质量、工作质量、综合质量等等几方面的要求与指标。我国现行的医院分等标准,主要是以各级甲等医院为标杆制订的。甲等医院的标准,是现行的、或今后3-5年内能够达到国家、医院管理学和卫生学有关要求的标准,是同级医院中的先进医院标准,也是今后建设新的医院标准。

希望我的答案能令你满意!望采纳。

二:专科医院如何分级 50分

根据《2013-2017年 中国专科医院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分析,专科医院与其他医院机构的区别主要是以下4点:

专科医院指专门从事某一病种诊疗的医院,综合型医院为从事各病种诊疗的医院。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两种类型系按业务范围划分的规范名称。

2.医院等级系按设备、人员、规模等标准划分,综合、专科均有等级。与上述划分标准不同。

3.公立、私立是按资产所有权性质划分。

上述三种划分,具有不同含义,标准不—,可以交叉。如:私立医院,可办成专科也可办成综合,可能定三级也可能定二级,可能是三级甲等也可能是乙等,同样,公立医院亦如此。

4.如为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报销,与医院类型、等级、所有制无关,取决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所是否定点,为定点医院可报,反之不能。此为国家相关规定所决定。

一、按医疗技术水平划分

1 三级医院 主要指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

2 二级医院 主要指一般市、县医院及省辖市的区级医院,以及相当规模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

3 一级医院 主要指农村乡、镇卫生和城市街道医院。

二、按收治范围划分

1 综合性医院 2 专科医院。

三、按服务对象划分

军队医院、企业医院等;有其特定任务及特定服务对象。

四、按所有制划分

有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医院。

其中三级甲等为最高级别。

根据卫生部的标准,所有医院据其规模(即床位数量的多少)大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每一级又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甲等为最高级别,而一级丙等为最低级别。二甲就是二级甲等医院;三甲就是三级甲等医院;以上这些级别指的是综合医院,开始分类不包括专科医院,后来又增加了,他们大部分被定位甲等医院,只不过是级别不同;

公立医院,一般指的是国家办得非营利性医院,私立医院指的是由个人或合伙人开办的股份制医院,并且是营利性的医院。

三:医院等级划分标准的评分标准

等级医院管理将医院分成一、二、三级,一、二级医院分别分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分为特、甲、乙、丙四等。一级医院:(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作者注]下同)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二级医院:(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注:实际执行中,一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等的。医院等级的划分是按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1000分计分而划分出来的)。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900分及以上。三级乙等医院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750-899分。三级丙等医院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本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及以下。三级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三级特等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这二种是等级医院中最具权威的医院。《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一、医院功能与任务 (50分)(一)医疗服务 (20分)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1、在高质量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提供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诊治任务,开展双向转诊。2、有足够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年出院病人中应有一定比例来自医院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或省。3、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急诊医疗网,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能配合急救中心迅速做出应急反应,承担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任务,并能接受成批伤病员进行院内急救。4、开展心理卫生、遗传找寻门诊服务和支持、指导社区医疗、护理、康复医疗服务。(二)教学科研 (15分)1、承担高等医学院的临床教学和实习,能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并承担二级医院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2、承担国家、省 (自治区,直辖市)科研课题。(三)业务技术指导 (10分)履行对下级医疗机构技术指导是医院的职责和义务,建立经常性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培养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完成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或支农工作。(四)预防保健 (5分)1、开展健康教育。2、承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3、参与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二 科室设置(30分)医院科室设置应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职能科室的设置应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业务科室应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指导下和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专科建设,部分一级科室实行二级分科,突出专科优势。(一)临床科室(20分)1、一级专业科室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当地<医疗设置规划>的规定。2、二级专业科室内科:应至少设7个科室,下列科室中地个为必设科室 :心血管、消化、呼吸、血液、神经内科、肾内、内分泌等专业科室。外科:应设普外、心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骨科等专业科室。妇产科:应设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儿科:应设儿内、新生儿等专业科室。3、重点专科重点专科应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立。全院应有3个......余下全文>>

四: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文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条例》为依据,严格医疗机构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审批,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医疗服务秩序逐步好转。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包括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管理,特作如下规定:一、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一)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严格按照《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审批医疗机构。要建立审批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对医疗机构类别、规模等主要审批事项,要实行集体审议、集体决定。(二)严格审核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材料。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医疗机构;必须严格审核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申请人资质条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置协议书、选址报告、资信证明、建筑设计平面图等设置申请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没有对医疗机构设置进行规划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批准设置医疗机构。(三)实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公示制。卫生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医疗机构设置申请要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设置医疗机构的类别、执业地址、诊疗科目、床位(牙椅、观察床),以及设置人和设置申请人名称、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等。公示期间接到举报或提出异议的,要及时组织查实,未查实前不得批准设置。(四)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管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时,应当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备案报告,详细报告审核结论、批准事项等情况。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备案报告,必要时可以组织现场考核,对于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或违规审批医疗机构的,要依法及时纠正或撤销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设置审批。二、规范医疗机构登记管理(五)建立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现场审查制度。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要按照规定对拟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审查。要组织现场审核专家组(对专家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对拟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仪器设备、基本设施以及执业人员资质、基本知识和技能等进行现场抽查审核,形成书面意见。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六)严格遵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认真执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标准》),严格审核医疗机构。以满足医疗工作需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为原则,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基本标准》中有关指标,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实施。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擅自批准设置卫生部未明确基本标准的专科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七)准确核定诊疗科目。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等规定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确保医疗机构执业范围和服务项目与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及所承担的功能和任务相适应。对在一级诊疗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且具备相应设备设施、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条件的,应当核准登记二级诊疗科目;禁止只登记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专科医院原则上只能核准与其所属专业相关的诊疗科目。(八)严格医疗机构类别核定。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核定医疗机构的类别。申请设置“其他诊疗机构”的,必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未经卫生部备案同意,不得核定“其他诊疗机构”类别。(九)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核定医疗机构名称必......余下全文>>

五:全科医疗都包括什么诊疗科目?

根据卫生部关于全科医疗科诊疗范围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8号批复

安徽省卫生厅:

根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叮994〕27号),全科医疗科为一级诊疗科目,其具体诊疗范围应参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卫妇社发〔2006〕239号)第七条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仅为全科医疗科,却设置了外科、妇科、口腔科等诊疗科目的,属于超范围执业,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其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是这样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

(一)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

(二)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三)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四)转诊服务。

(五)康复医疗服务。

(六)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服务。

六:只设置有一级诊疗科目但未明确二级科目是否属于超范围

不违法,比如一级科目内科,其中就包含呼吸内科,消化内科、泌尿内科等,这不属于超范围,口腔科如此。如果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明确此卫生院只能开展某项二级诊疗科目,超出此诊疗项目就违法了。

七:1级医院医药费报销规定

( 湖南省标准 )异地安置和转外地就诊的住院医疗费,除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外,其它疾病一律按湘劳社发[2001]29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按定额费用控制标准结算。 综合医院医疗费控制标准:三级医院7000元/人.次;二级医院4500元/人.次;一级医院2700元/人.次; 中医院医疗费控制标准:三级医院6000元/人.次;二级医院4000元/人.次;一级医院2000元/人.次; 在上述医疗费控制标准范围内按医保政策予以结算,具体结算方法: 1、起付标准(起付线) 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由个人先自付。 一般在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标准: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一级医院400元; 公务员个人支付标准:公务员补助费补助30%;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490元;一级医院280元; 2、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0—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 (1)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完全不予支付的费用,由个人先支付; (2)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部分支付的费用,自负部分由个人先支付; (3)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即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 费用支付 类别 个人支付 统筹支付 公务员补助 一般在职人员 30% 70% 一般退休人员 25% 75% 在职公务员 20% 70% 10% 退休公务员 15% 75% 10% (京、津、沪及沿海地区医院退休与在职支付标准相同) 3、大病医疗互助支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0—大病互助最高支付标准,12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即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个人自付10%,大病互助支付90%”; 在职和退休支付标准相同,公务员和非公务员支付标准相同。

八:医院是几级,几甲的好啊,怎么还有乙,还分几级,啥意思啊

医院分级是依据医院功能、设施、技术力量等对医院资质评定指标。全国统一,不分医院背景、所有制性质等。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经过评审,确定为三级,每级再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从高到低为三级特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三级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二级丙等、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一级丙等,一级医院是直接为社区提供医疗、预防、康复、保健综合服务的基层医院,是初级卫生保健机构。其主要功能是直接对人群提供一级预防,在社区管理多发病常见病现症病人并对疑难重症做好正确转诊,协助高层次医院搞好中间或院后服务,合理分流病人。二级医院是跨几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参与指导对高危人群的监测,接受一级转诊,对一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教学和科研。三级医院是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的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二级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才;完成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和承担省以上科研项目的任务;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在我国目前还没有三级特等医院,一般最高是三级甲等医院,通常是全国性的大型医院或省级人民医院、高校附属医院以及部分地市级人民医院等。疑难复杂疾病建议可以选择三甲医院进行诊疗。

九:医疗机构需要办理哪些证件才可以开

申办需提交的材料

1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 可行性分析报告;

3 选址报告;

4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简历和有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在编证明(内部医疗机构)或非在职证明及计划生育证明等(验证后交复印件);

5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

[门槛一]具有资格证书,一级医院5年临床经验

根据 最新出台的《 医疗机构设置规范》,其中对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要求是: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门槛二]注册资金20万,业务用房80平方米

政府规定, 开办诊所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普通诊所(非专科诊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至少有1名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至少有相应的检验和药剂技术人员各1名。诊所的医疗用房要与生活用房分开,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0.5公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诊所须有经验收合格的消防和污水处理设施,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消毒供应室应有合理的工作流程。

[门槛三]诊所须设定经营范围

政府明文规定,诊所、医务室不得开展性病诊疗服务。同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美容、戒毒、精神病等服务也不准诊所、医务室包揽、涉足,也不得开展任何手术治疗。门诊部要开设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生服务、医疗美容、性病、精神病诊疗服务的,应依据有关规定申请批准。

十:请问哪些是属于社保医疗中可以报销的项目。

基本医疗部分。自费不报销,甲类、乙类部分报销。参考社保规定。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http工/...9.html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