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谓艾滋病的标准防护原则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遵守标准防护原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第六十三条规定:标准防护原则,是指医务人员将所有病人的血液、其他体液以及被血液、其他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术前四项检查,区分对待不同的患者,进行不同级别的消毒,违反法律的规定。同时,因为疾病感染的窗口期问题,术前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的血液传染病的感染者,而没有经过严格消毒的手术器具就可能导致下一个使用该手术器具的患者被感染。如因为发生了高危行为之类的而担心,可以检测一下,天,瞄的爱。卫可以帮您,唾液检测试纸、储存器,20分钟出检测结果,祝您健康!
二: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的内容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制定本指导原则。第二条本指导原则所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第三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工作。第二章预 防第四条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第五条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第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第七条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第三章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第八条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一)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三)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第九条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第十条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一级暴露:(一)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二)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二级暴露:(一)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二)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一)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二)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第十一条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余下全文>>
三:预防艾滋病应遵循什么原则
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中,医务工作者应该遵循的伦理原则包括尊重妇女,使孕产妇和婴儿受益以及平等对待所有妇女和婴幼儿,在给予充分咨询后,尊重妊娠妇女自主选择终止妊娠或继续妊娠的权利。
四:如何做好Hiv阳性病人的个人标准防护
注意补充营养和卫生,一定要喝烧开的水和煮熟的食物,另外就是每次排便后要喝一杯糖盐水(750ml水两匙糖半匙盐或750ml米汤融入半匙盐)以补充体液丢失;饮食定时多吃蔬菜水果,少吃油腻食物。
如果已经开始服药了,就需要协助他按时按量噂医嘱服药;定期检测定期复查CD4和载量。
预防机会性感染,保持个人和环境卫生,勤洗手常洗澡,刷牙后用盐水漱口,远离病原体,避免饲养宠物,避免与土壤直接接触。
五:国家防治艾滋病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出台的与艾滋病有关的法律法规很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86年1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86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国务院颁发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996年12月6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1991年9月4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年~2010年)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年~2005年)的通知(2001年5月)
关于下发《性病监测工作试行方案》等文件的通知(1986年9月15日)
卫生部关于加强进口血液制品管理的通知(1987年8月22日)
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1988年1月14日)
卫生部颁发《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991年8月12日)
卫生部关于下发《关于加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的意见》(1995年9月26日)
卫生部关于颁发《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的通知(1997年8月21日)
卫生部、中宣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的通知(1998年1月8日)
卫生部关于发放《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知识要点》的函(1998年10月26日)
卫生部关于印发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意见的通知(199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