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目录

一: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目录具体怎么写

列个表格,写明证据的序号、名称、证明对象、是否原件、数量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件答辩状的证据目录是什么样子的

这个没有固定的模板和样式,都是根据自己提供证据的类型和多少进行制定的

三:求一份交通事故 具有法律效力的赔偿单清单,具体怎么写,还需要哪些发票之类的请懂这方面的人帮帮忙,非

证据目录

1、事故认定书一份

2、门诊病历一份、住院病历一份、医疗费单据7张、用药明细7张。

3、停车费单据1张。

4、殡仪收款收据2张。

5、交通费单据。(暂无)

6、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死亡注销证明。

7、居住证明一份。

8、家庭成员调查表。

9、购车收款收据一张。

10、山东华正安交通事故鉴定意见书一份、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书一张。

赔偿明细表

1、医疗费13233.94元。证据目录第二组证据

2、住院伙食补助费6元。6元*1天=6元。证据目录第二组证据

3、护理费50元。50元*1天=50元。证据目录第二组证据

4、停车费465元。证据目录第三组证据

5、停尸费、消毒费、殡葬费668元。证据目录第四组证据

6、交通费500元。证据目录第五组证据。

7、死亡赔偿金565280元。28264元*20年=565280元。证据目录第六组证据。

8、丧葬费23193元。46386元/12(月)*6(月)=29193元。证据目录第六组、第七组证据。

9、被扶养人生活费114080元。17112*20年/3=114080元。证据目录第八组证据。

10、财产损失1200元。证据目录第九组证据。

合计 724657.94元

大体就是这个格式,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修改。

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怎么写

给你个范本你看看

代 理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姬连生的委托,指派律师张振江、张晓民担任其一审阶段的特别授权代理人,通过庭前了解案情,调查取证,结合法庭调查,现就本案事实以及适用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望合议庭采纳。

一、本案事实

被告白小龙于2010年 05月23 日15时10分许,驾驶车牌号为晋KUE166解放牌轻型自卸货车在柳溪街由东向西行驶至金刚堰路口时,由于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与由西向北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左转弯的原告发生碰撞,导致原告急性内开放性颅脑损伤、颅底骨折、脑脊液耳漏、脑挫裂伤、右额颞硬膜下血肿、头皮血肿、肋骨骨折、胸腔积液,原告电动自行车报废。

2010年6月1日太原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作出并公交事字认字【2010】第0012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白小龙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对前方路口情况观察不够,未确保安全驾驶,其违法及过错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一个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姬连生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其违法及过错行为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另一个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三)不得醉酒驾驶”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之规定。原告和被告白小龙承担同等责任。

经过太原市中心医院治疗,原告病情稳定后于2010年 06月29日出院。2010年 07月21日经武警山西总队医院太原小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因交通事故致急性内开放性颅脑损伤,双耳重度听觉障碍,评定为六级伤残。

事故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有:

1、医疗费87217.46元;

2、交通费638.8元;

3、误工费3600 (1800×2)元;

4、护理费12490.5(7962.3+4200+328.2)元

5、住院伙食补助费1900元(50×38);

6、营养费1800元(90×20);

7、残疾赔偿金139970元(13997×20×0.5);

8、被抚养人生活费9355元(9355×4×0.5×0.5);

9、财产损失:电动自行车2000元、衣服破损200元;

10、精神损害抚慰金25000元;

11、律师代理费3000元;

12、鉴定费1000元;

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288271.70元。白小龙已垫付医疗费14800元。

肇事车辆为解放牌轻型自卸货车,所有人是被告白连寿,肇事时该车由被告白小龙驾驶。被告白小龙在被告保险公司处为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其保险单号码为23370000103513006390,被保险人为白小龙,保险期限自2010年3月13日至2011年3月12日止。

以上事实有13组相关证据予以佐证。

二、原告的赔偿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并有充足证据加以证明,应当得到支持。

A、本案中原告主张的赔偿项目的法律依据为:

1、《民法通则》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余下全文>>

五: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什么机构负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三章 报警和受理

第四章 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

第五章 调查

第六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七章 处罚执行

第八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章 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十章 执法监督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第三条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

第二章 管辖

第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第六条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

第三章 报警和受理

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第九条 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第十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余下全文>>

六: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起诉时需要哪些材料,麻烦详细列出,谢谢。

(1)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4)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亥扶养人情况证明);

(5)其他证据。

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图书目录

问答篇第一章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31.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32.对于道路以外的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33.哪个部门负责处理道理交通事故?具体的管辖权限如何确定?\44.哪些交通事故的处理可以采取简易程序?\55.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即行撤离现场,进行“私了”?\56.在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先撤离现场,再就损害赔偿事宜进行协商?\67.发生哪些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绝不可以“私了”\68.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有哪些权利?\79.交通事故处理民警与事故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一方当事人是否有权申请回避?\710.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有哪些义务和责任?\811.交通事故责任的种类有哪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812.当事人没有在现场图上签字的,现场图能否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的依据?\91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是什么?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10第二章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责任认定\111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任认定与民事责任认定一样吗?\1115.保险公司通常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1216.受害一方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起诉后,保险公司应以什么身份参加诉讼?\1317.机动车既投保了交强险,又投保了商业性三者险,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以后,保险公司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1318.2006年7月1日以后,机动车仅投保了商业性三者险,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后,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应如何确定?\1419.机动车在2006年7月1日以后既未投保商业性三者险,也未投保交强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时,致害机动车的赔偿责任应如何确定?\1420.在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中,致害机动车一方未按照规定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能否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免除保险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521.两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均投保了交强险,双方的损失是直接按过错比例确定赔偿责任,还是在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后对不足部分再按过错比例确定赔偿责任?\1522.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分担民事赔偿责任?\162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入、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分担责任?\1624.机动车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定责的情形下,当事人应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1725.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处于静止状态被撞,故障车驾驶人是否应承担责任?\1726.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在何种情形下应当对道路交通事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827.买卖车辆未办理过户手续,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原车主(卖方)是否应当承担责任?\1928.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车辆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的,出卖方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1929.出租或者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出租人和出借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2030.被盗机动车交通肇事后由谁承担民事责任?\2031.在车辆修理或者交付保管期间,修理人或保管人因试车或使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修理人或者保管人是否应......余下全文>>

八:交通事故处理原则 5分

交通违章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目 录

总 则

第二章 处罚的权限

第三章 处罚的决定

第四章 处罚的执行

第五章 行政强制措施

第一节 传唤

第二节 暂扣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三节 拖曳车辆、锁定机动车车轮

第四节 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 或者正证、机动车行驶证

第五节 收缴非法装置或者牌证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七章 附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依法公正处理交通违章行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理,由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本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 实施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交通民警发现交通违章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并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对应当给予处罚的,依据违章事实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返 回

第二章 处罚的权限

第五条 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的, 由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第六条 对当事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含)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第七条 对当事人处以五十元以上罚款、吊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适用一般程序,由县以上(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第八条 对当事人处以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按下列规定的权限审批:

(一)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下的,由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二)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上(含)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返 回

第三章 处罚的决定

第九条 对当事人予以处罚的,应当告知下列内容:

(一)交通违章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二)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三)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使用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规范用语口头告知。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书面告知。

第十条 交通民警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认真复核。申辩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十一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交通违章行为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并可以使用一张处罚决定书。

第十二条 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的,在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上注明情况,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予以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余下全文>>

九:交通事故处理律师

建议聘请律师,律师费用可以要求事故方承担。

在尚未知晓是否构成伤残情况下,最好先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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