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证据

一:交通事故起诉到法院需要什么证据?

除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外,还要向交警部门申请要求提供对方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单及对方车主身份证或法人代表证明的复印件。交警部门会协助你的。

二:交通事故人伤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书、医疗费单据、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营养费单据、辅助器具费单据、诊断证明、出院证明、护理费证明、误工证明、后期治疗费证明等。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这问题很简单啊!一切材料与证据可以聘请律师到交警那里去取起诉对方就可以了啊!交警出示的认定书应该是对方负全责!

四:交通事故诉讼被告需要提供证据吗

依据原告所主张的诉讼请求提供相应的证据,一般主要提交垫付费用的证据。

五:交通事故走法院诉讼解决,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立案证据一、赔偿诉讼(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 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4、 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5、 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6、 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二) 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1、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2、 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3、 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三) 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1、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4、 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5、 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六:交通事故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原告所诉请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本包含了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伤残案件所有可以提起的诉讼请求。因为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案件属于一般侵权案件,对于此类案件应该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原告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相应证据加以证明。现对以上诉讼请求所要提供的证据进行简单的罗列:

1、医疗费。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相关病历、诊断证明等。

2、

后续治疗费。提供医院出具的后续治疗费的证明文件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

3、护理费。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提供有收入和收入情况的相关证明以及需要护工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护理人员没有工作或雇佣护工的,只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4、伙食补助费和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基本不需要证明,只要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即可主张,一般可以获得赔偿;伙食费是外地治疗期间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与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伙食费,需要提供消费的票据。

5、营养费。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如病历或出院小结中注明“加强营养”。

6、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收入情况和单位扣减工资证明等证据,若工资收入超过一定标准时,还需提供纳税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提供近三年收入情况证明,如银行对账单、纳税证明。

7、交通费。提供正式的票据,证明与就医有关的实际发生的交通费。

8、鉴定费。提供鉴定机构出具的正式票据。

9、残疾赔偿金。提供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书以及户口证明,如果在深圳诉讼,符合农村户口应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的,应该提供事故发生前在深圳居住满一年的证据,如暂住证或居住证、居委会证明、租赁合同或出租人证明、房产证等,和事故发生前一年在深圳市有稳定收入的证据,如一年劳动合同、工资表、存折、社保证明、纳税证明等。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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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精神损害抚慰金。提供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的伤残等级鉴定书,即可与其他诉请一并提出。

11、被扶养人生活费。提供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等级鉴定书,受害人与被抚养人的身份关系信息、年龄以及抚养人数等有关证明,如果被扶养人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劳动力证明文件。

七:交通事故起诉证据,法院会给被告看吗?

当然要看了,对方看了才好答辩呢

八:有争议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诉讼中可作为证据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通事故理赔中的证据作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事故当事人和保险当事人在利益调整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保险理赔中是必不可少的证据材料。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专业律师在此根据相关知识,为你讲解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通事故理赔中的证据作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事故当事人和保险当事人在利益调整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保险理赔中是必不可少的证据材料。由于它在房事诉讼案中不属司法审查范围,保险人习惯了采取“拿来主义”,必定给保险企业带来巨大的证据风险和经营风险。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公安部制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有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民事诉讼案中不属司法审查范围。因其特殊的地位,保险人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在理赔中把它当作具有无可辩驳的证明力的证据来对待,采取了“拿来主义”,给保险企业留下巨大的证据风险和经营风险。鉴此,笔者认为,不宜“拿来”,应对其进行证据审查后方可作为证据予以采信,以防范风险。一、从事故当事人的情况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受到了影响和破坏,客观上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对其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知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事故处理机关虽然拥有一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但其调解效力弱于司法调解,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而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被保险人的诉讼成本又会相应加大。最明显的一例,对于伤残者或其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而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的第六条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由于《条款》和有关法律在损害赔偿方面的差异,一定程度上促成被保险人选择行政调解。但是行政调解之路并非坦途。由于道德观念的扭曲及社会不法力量的干扰等因素的影响,法律法规的权威受到了挑战。调解时伤残者或其家属不是据其本身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轻重通过合法的程序和方式向车方提出合理合法的索赔请求,而是通过某种有形或无形的胁迫手段来逼迫车方就范,达到其目的,一者出于为避免进入诉讼程序的考虑,二者又能尽快解决事故赔偿纠纷,被保险人往往被迫作出妥协。承担比责任更重的损害赔偿金,这已是非常普遍的事实。另一方面,在保险赔偿中存有合法却未必合理的现象。也由于前述的原因,在被保险人支付给第三者的赔偿额一定的情况下,责任轻,获得的保险赔偿少;责任重,获得的保险赔偿多;保险成了一个经济杠杆,无形中鼓励车方承担更重的事故责任,在赔偿中处于更有利位置,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衡取其重”。因此,对于保险车辆与未保险车辆、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尤其是在车方投保了无免赔责任险的情况下,采取《办法》中的第二十条(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规定的情形,或其它情形,驾驶员主动包揽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为在以后的保险理赔中获取更多的利益奠定好证据基础,这类情形也是屡见不鲜。二、从责任认定主体的情况看,《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真实性受到了影响和破坏,同样须进行证据审查。  客观上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责任认定人根据现场查勘材料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做出的定性定量分析......余下全文>>

九:交通事故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附带的证据里面

立案时交复印件,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事故认定书、医疗费、交通费票据、诊断证明、病例、伤残鉴定报告、收入证明稜护理证明、被抚养人证明等,简单说就是你想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数额和项目都应该有合法有效的证据,法院才可能支持你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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