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结合身边案例,谈谈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怎样处置?
近年来交通事故总数呈现增多趋势,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处理呢,以下简要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
杨友元律师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从大的方面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治疗的问题、二是赔偿的问题。治疗要选择正规医院,积极配合医生,保证医疗费及时到位。再者就是赔偿的问题。
治疗的问题:
交通事故发生后都会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而平常处理案件中遇到最常见的问题就是治疗费用的问题,关于治疗费用建议可以先从肇事者垫付,同时和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将交强险中10000元的治疗费用先打到医院的账户上供伤者治疗,最后就是家人得积极筹备费用。
关于赔偿的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有哪些赔偿项目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经有过相关说明,这里主要对赔偿程序进行说明;
1、事故责任划分(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叫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后跟结合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
在进行事故责任划分的时候需要注意了,交通事故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在建议程序中是允许当事人双方自己对责任进行商定的,商定完毕之后将商量的结果告诉交警,由交警按照商定的结果进行责任划分。在照成当事人严重受伤,而伤者又占有责任同时事故车辆也购买了保险的时候建议伤者家属与对方进行责任的协商,因为事故车辆购买了保险,最终费用都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的,因此与肇事者协商责任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责任是完全具有可能性的。
2、保留肇事者相关身份资料以备起诉时用
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此时伤者及伤者家属需要注意的是在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同时一定要在交警队复印肇事者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车辆保险单(起诉与理赔的必备材料),以备起诉、理赔的时候用。
3、保留医疗费用押金单或按金单
伤者住院期间向医院缴费时医院在收到相关费用后会出具押金单,在出院时凭押金单进行结算同时办理出院,如果押金单丢失则会遇到无法办理出院或者很难办理出院的问题,因此押金单一定要保管好。
4、办理出院需要与主治医生进行沟通,让医生再病例资料中把相关事项注明
办理出院之前要跟医生进行沟通,比如住院期间护理人数(与护理费多少紧密相关)、是否需要加强营养(与是否能拿到营养费紧密相关)、出院后需要休息多长时间 (与误工费多少紧密相关)、后续治疗费大概需要多少等等,这些在办理出院之前要跟医生沟通好,争取让医生尽量在医嘱里面写的全面合理,这样在诉讼的时候才能争取到对自己更多的赔偿。
5、交通事故中应备齐与保管的材料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车辆的驾驶证、保险单复印件,肇事者的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病历本、入院记录、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出院医嘱、x光片、ct片、dr报告单等,这些材料都是日后要用到的证据,必须保管好。
6、伤残级别评定
就伤势情况咨询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看是否......余下全文>>
二: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赔偿案例
初步看你老婆的病情应该达不到伤残等级,所以交强险是完全可以报销的。即使同等责任也是对方全部承担。
这几天的误工费,你在家陪护的误工费(需要单位开具薪资证明)交通费,营养费。
不知道第二次诊断有没通知对方或保险公司,最怕对方扯皮,不承认这是由于事故引起的,所以建议你和处理这个事故的警察说下,让他协调下,还做什么鉴定大家都麻烦,就这点钱希望对方就报了。理在人情在。
三:交通事故处理争议怎么解决
交通事故处理争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应提供哪些证据
一、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主体身份的相关证据。
1、原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的证明;2、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3、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证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其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由此可见,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该部门所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材料是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重要证据,这些证据有:
1、《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不予受理)通知书》、《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
2、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车辆技术检验报告有时是确定责任主体的重要依据,如机动车在存缺陷,当机动车所有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的情况下,将机动车出借或出租给他人,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的,那么机动车所有人就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又如,机动如本身存在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可以请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3、车辆痕迹检验报告;4、法医检验报告;5现场勘验报告。
三、原告伤情、病情的相关证据。
1、门诊、急诊病历、检查报告、医药费票据;
2、住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疾病诊断报告书;
3、死亡记录、死亡证明、法医尸检报告;
4、用药清单。
上述证据主要证明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住院治疗、抢救等情况,是计算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的依据。
四、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据。
1、关于医疗费用证据
(1)抢救或入住医院的住院费用票据、门诊收费收收据;
(2)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由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书;
(3)自费购买药品费用,应当提供发票及处方;
2、关于误工费证据
(1)误工日期证明。一般由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或诊断报告书的确定的休息时间;评定伤残的,可以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未鉴定的,一般算至评定伤残的前一日;(2)误工收入证明。当事人有回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工资明细证明、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因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纳税证明、用人单位的身份证明等;(3)无回定收入的,应提供从事某种行业的证明。
3、关于护理费证据。(1)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或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以证明需护理的时间;(2)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无回定收入可参照当地护工工资标准计算。
4、关于交通费证据。转院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以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的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据。(1)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2)赔偿标准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6、关于营养费证据。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证据。
(1)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意见书;
(2)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如是农业户口按城镇居民计算残疾赔偿金的,应提供在城镇学习、生活、工作、居住情况等证明;
(3)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证明;
8、关于丧葬费证据。应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火化通知书、火化证明、死者户口注销证明,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在......余下全文>>
五:关于交通事故后被人勒索
1、叫对方出示用药清单,和出院小结,叫个懂药的人看看药品里有没有与治疗事故伤不相关的部分,如果有可以剔除。
2、伤残鉴定医生是没有资格出具的,必须由法医出具,且伤情与鉴定没有必然的联系,鉴定结果关键是看受伤恢复的情况,主要看受伤是否对当事人生活、工作、社交等造成影响来定伤残等级的。如果不服伤残鉴定的结果还可以重新申请一次鉴定。
3、赔偿主要有医疗费,如果有伤残的又伤残赔偿金,误工、护理费、以及处理交通事故中产生的费用,因为这个部分标准各地不一样,可以咨询一下办案的民警或律师会比较清楚告诉你。4、对于未保交强险的,根据法律的规定,交强险赔偿限额必须有自己承担,伤残赔偿金11万、治疗费1万、财产损失有2000元。需要全额支付,超出的部分才以责任进行分担。如果是机动车和行人事故,根据法律要求,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再多承担10%的赔偿责任,也就是机动车主要责任,行人次要责任,那么机动车要承担80%的赔偿责任,行人承担20%的赔偿责任。
5、如果对方要求比较不合理的,无法达成调解可以在通过诉讼解决,请求法院剔除不合理的费用。
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请继续补充。
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车主(车辆所有人)和驾驶者责任分配总结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只解决了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责任分配,对于机动车一方内部及单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情况下的责任承担,则须根据民事法律和具体案情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侵权行为法的基本原则是自己责任原则,即每个人只应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侵权行为人要转移责任,或者他人必须替侵权行为人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均须有法律的规定。
车主承担责任的类型主要有:
(1)自己责任: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
(2)雇主责任: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叮驶员与车主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承担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予以确定。
(3)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予以确定。
(4)不承担责任: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5)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6)补偿责任:车辆被借用,车主从车辆的使用中不获取经济利益,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及公平原则确定车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考虑应确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能够得到适当补偿。
受害人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工作人员一并作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确定案件的责任承担人。
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附:
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其实我也懂的不多,上面这些我也是从一个叫(北京交通事故赔偿网bjshigu)上看到的,你不防也上去看看呗,上面有很多关于北京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呢
七:武警事故案件警示月心得体会
在积极动员官兵安全意识,增强部队安全教育的同时,我也对
此次活动进行了深刻的探究和思考。我认为:安全工作需要抓制
度、抓落实,但更重要的是有一只无形的手,要有一个无形的网,
时刻关注我们的领导,我们的干部、我们的风气、我们的素质。如
果把这些问题都解决好了,我们的安全工作应该是一个很长久的、
很长远的安全稳定局面。如果所有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安全稳
定这样的问题能够长远考虑,用一些慢功夫,多做培养、营造、打
基础的工作,我们广西边防总队就一定能创设一个安全稳定的大局
面能,使我们共同工作、生活的环境更加安全、快乐、幸福。通过
学习提高阶段中的授课,加上自己的思考和探究,
一是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清此
次活动对于维护特定时期部队安全稳定、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的重要意义。在活动中,我们首先要克服自满情绪和厌战情绪,不
能存在着
“
无啥可整
”
的自满情绪,缺乏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
性。为此,我们要反骄破满,着眼部队长远建设的需要
二是要真正做到
“
问题不查透不放过、制度不落实不变放过、
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
,通过深入开展
“
百日安全无事故
”
活动,使广大
官兵的安全意识、条令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部队管理教
育、安全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案件和责任事故发
生。要根据任务实际,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时间、人员、内
容、效果的落实,务必做到不漏一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保证
此次活动既要有声有色,又要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同时,在为的
干部要切实负起相应责任,做好本职工作
抓好安全工作落实,必须要有务
实敬业的工作作风、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敏感性。活动伊始,我
积极召开军人大会,对全体官兵进行了深入动员,使安全意识深入
人心。同时,我按时开展安全教育,对一些已经发生或存在的安全
隐患进行了通报和预防,确保了事故的发生。
四是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解决问题要敢于较真、敢于碰
硬,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散手、不见成效不松劲。只要我们各级都能
端正抓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都能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扑下身
子抓工作落实,就一定能够确保部队内部的持续安全稳定。
八:交通事故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原告所诉请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本包含了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伤残案件所有可以提起的诉讼请求。因为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案件属于一般侵权案件,对于此类案件应该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原告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相应证据加以证明。现对以上诉讼请求所要提供的证据进行简单的罗列:
1、医疗费。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相关病历、诊断证明等。
2、
后续治疗费。提供医院出具的后续治疗费的证明文件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
3、护理费。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提供有收入和收入情况的相关证明以及需要护工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护理人员没有工作或雇佣护工的,只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4、伙食补助费和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基本不需要证明,只要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即可主张,一般可以获得赔偿;伙食费是外地治疗期间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与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伙食费,需要提供消费的票据。
5、营养费。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如病历或出院小结中注明“加强营养”。
6、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收入情况和单位扣减工资证明等证据,若工资收入超过一定标准时,还需提供纳税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提供近三年收入情况证明,如银行对账单、纳税证明。
7、交通费。提供正式的票据,证明与就医有关的实际发生的交通费。
8、鉴定费。提供鉴定机构出具的正式票据。
9、残疾赔偿金。提供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书以及户口证明,如果在深圳诉讼,符合农村户口应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的,应该提供事故发生前在深圳居住满一年的证据,如暂住证或居住证、居委会证明、租赁合同或出租人证明、房产证等,和事故发生前一年在深圳市有稳定收入的证据,如一年劳动合同、工资表、存折、社保证明、纳税证明等。交通事故律师
www.peichang.cn/szjtsgls3.html
10、精神损害抚慰金。提供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的伤残等级鉴定书,即可与其他诉请一并提出。
11、被扶养人生活费。提供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等级鉴定书,受害人与被抚养人的身份关系信息、年龄以及抚养人数等有关证明,如果被扶养人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劳动力证明文件。
九:做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需要注意什么事项,求解,急
1、带好身份证、病志、ct片子,如没有最近的片子,要拍个最近的;
2、如肯定不够上伤残等级,就不申请此项鉴定,可省鉴定费;
3、如实陈述病情,不要明显的假装病情,如让法医感觉你有意不配合会适得其反。
4、鉴定机构多不接受个人委托,由交警队或律师事务所或法院委托鉴定。
十:交通事故赔偿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般交通事故索赔案件,向法院起诉时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证明原告身份的有关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村委会及派出所盖章,适用伤残案件)、亲属关系公证书(适用死亡案件)。
2、证明被告身份的相关证据。如被告身份证、驾驶证、被告工商登记材料(肇事司机是在履行职务行为时,被告是肇事司机所在公司)。
交通事故索赔
www.peichang.cn/detail/id1772.html
3、交警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用于证明交通事故责任的证据。
4、原告伤情情况证据。如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医药费票据等一切可以证明原告伤情的证据。
5、误工费与误工损失证据。如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工资单、单位扣发工资证明等。
6、被扶养人生活费证据。如小孩出生证、结婚证、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兄弟姐妹人数证明、无收入来源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
7、其他一些可以证明自己因本次交通事故受到损失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