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评审的原则介绍
首先,合同评审(Contract Review)是供方的职责,但可以与客户联合进行;其次,合同评审可以根据需要在合同的不同阶段重复进行,该定义明确提出应在“合同签订前”开展合同评审活动,以确保合同中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规定得合理、明确并形成文件;第三,如果合同中又提出质量保证要求,评审时应同时对此项要求进行评定,通过对合同要求与实验室现有能力的对比,评定供方通过必要的努力能否实现合同的规定,包括质量与交货期、违约赔偿等。根据满足合同要求的难易程度,实验室可组织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评定,对复杂项目合同评审一般在投标阶段就开始实施,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往往要多次进行合同评审活动,直至合同正式签订为止。合同签订后若发生合同更改,则还需重复上述合同评审活动。
二:实验室对申诉和投诉的处理程序一般有哪些内容
1.总则1.1为贯彻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为实验室资质行政许可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授权、验收)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1.3本准则所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1.4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1.5对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只对本准则特定条款(黑体字部分)进行评审。同时申请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的,应按实验室认可准则和本准则的特定条款进行评审。2.参考文件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6号局长令)《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质技监认实函[2000]046号)3.术语和定义本准则使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GB/T15481:1999《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4.管理要求4.1组织实验室应依法设立或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4.1.1实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需经法人授权,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算。4.1.2实验室应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应具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或校准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临时和可移动检测和/或校准设备设施。4.1.3实验室管理体系应覆盖其所有场所进行的工作。4.1.4实验室应有与其从事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1.5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和/或校准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和/或校准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实验室应有措施确保其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4.1.6实验室及其人员对其在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有相应措施。4.1.7实验室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4.1.8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及各部门主管应有任命文件,独立法人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由其上级单位任命;最高管理者和技术管理者的变更需报发证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确认。4.1.9实验室应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必要时,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4.1.10实验室应由熟悉......余下全文>>
三:实验室CNAS认可的详细流程有哪些?
1.学习ISO17025鼎 2.建立ISO17025质量体系文档和流程
3.试运行一段时间
4.内审一次
5.网上申请cnas认证
6.递交各种申请材料,模版网上都有
7.预约现场首次认证
大致如此,对于首次认证的实验室,前期准备至少1.5~2年,而且是建立在实验室的人员匹配要完整。
四:求助实验室程序文件
我有相关的信息,也可以帮助你编写。先看看下面的链接吧可能对你有帮助
参考资料:wenku.baidu.com/...7.html
五: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合同评审怎么做?
1. 目的
通过对每份合同的评审,使每份合同都能被实验室和客户接收,使检测结果能为客户接收,保证检测报告的有效性。
2.盯范围
适用于所有合同的评审。
3. 职责
3.1 经授权负责合同的工作人员对常规的例行的简单任务的合同进行评审。
3.2 中心负责人组织检验科负责人、检测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新的复杂的重要的或先进的检测任务,进行细致的评审。
4. 工作程序
4.1 合同格式及内容
4.1.1 合同格式:
检查名称和格式是否符合“合同” 的要求,是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2 合同内容(要素是否齐全):
样品的要求;技术要素;财务要素;时间要素;法律责任要素;保密和保护所有权要求;转送检测结果的要求;有否要求评价的要求;有否分包的要求;其他等等是否明确,有无疑义。
4.2 评审内容:以下内容必须双方取得一致。
4.2.1 客户的要求是否均能满足?不能满足的原因是否对客户说明?客户是否理解?
4.2.2 实验室能力是否以满足客户要求?不满足部分如何解决?客户是否已满意?
4.2.3 对方法的理解双方是否一致?是否还需进一步探讨?
4.2.4 实验的客观条件,场地、环境、设备是否均满足检测要求?
4.2.5 是否分包?分包者是否有资质证书和能力完成?送检方是否同意?均需有文件或记录,并归档。
4.3 修改或重新评审
4.3.1 已评审的合同一般不要轻易修改。
4.3.2 必须修改时,修改内容修改内容应及时通知客户,双方所有相关人员都应理解并遵照执行。
4.3.3 修改后的合同必须重新进行评审。
5.质量记录
5.1 合同文本。
5.2 评审记录。
六:实验室的样品怎么处置管理
作为一个有良好职业行为的实验室,应该有程序文件规定样品的处置方式。在合同评审时就应该询问客户样品的处置方式,并写入合同,然后就可以根据合同处理样品。“对与客户送来的检测试样,如果客户没有要求做完试验后退样,我们对样品应该如何处理”从你问的问题可以看出,贵实验室没有程序规定,而且也没有询问过客户。因此,最好的办法你去问客户如何处置,征得客户同意后你们可以自行销毁。 样品处置管理,样品处置要求一般包括样品的存储、使用及安全防护和样品废弃物处理要求。化学药品必须进行分类管理。不同的化学品接触或组合可能产生不可估量的危害,如氧化剂与还原剂、氧化性盐和强酸(易燃物存在)以及能产生不稳定物质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物质组合等,上述所有这些组合均可能导致爆炸或发热反应。混合接触引起危险的化学品组合数量很多,有些可以依据其化学性质来判断,有些可以参考以往的事例来判断,也可以根据现有资料预测评估。
七: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什么和什么机制,处理相关方对其检测结论提出的异议
1.总则
1.1为贯彻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为实验室资质行政许可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授权、验收)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1.3本准则所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
1.4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1.5对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只对本准则特定条款(黑体字部分)进行评审。同时申请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的,应按实
验室认可准则和本准则的特定条款进行评审。
2.参考文件
GB/T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6号局长令)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质技监认实函[2000]046号)
3.术语和定义
本准则使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GB/T15481:1999《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4.管理要求
4.1组织
实验室应依法设立或注册,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
4.1.1实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需经法人授权,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算。
4.1.2实验室应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应具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或校准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临时和可移动检测和/或校准设备设施。
4.1.3实验室管理体系应覆盖其所有场所进行的工作。
4.1.4实验室应有与其从事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1.5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和/或校准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和/或校准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实验室应有措施确保其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
4.1.6实验室及其人员对其在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有相应措施。
4.1.7实验室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4.1.8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及各部门主管应有任命文件,独立法人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由其上级单位任命;最高管理者和技术管理者的变更需报发证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确认。
4.1.9实验室应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必要时,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4.1......余下全文>>
八:如何建立实验室风险管理制度
建议您参考ISO31000标准。
实验室风险管理应当准确识别风险监管点,并按照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处置(预防弗控制、处理)、风险跟踪(监控)等5个方面进行管理。
实验室的风险监管点可以依据实验室管理要素进行分析,比如从合同评审、人员培训和使用、设备购置和使用、试剂(材料)购置和使用、实验室环境、实验室方法评估和使用、抽样和检测、报告出具、实验室安全等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目前还没有一个通用的实验室风险管理标准。我们正在准备拟制。
九:最新版实验室室评审准则更改了哪里
转载以下资料,供您参考: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
与旧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准则》的对比及区别
一、框架:
1、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19要素
◆管理要求(11个要素):
4.1组织、4.2 管理体系、4.3文件控制、4.4检测和/或校准分包、4.5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4.6合同评审、4.7申诉和投诉、4.8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4.9记录、4.10内部审核、4.11 管理评审;
◆技术要求(8个要素):
5.1人员、5.2 施和环境条件、5.3检测和校准方法、5.4设备和标准物质、5.5量值溯源、
5.6抽样和样品处置、5.7结果质量控制、5.8结果报告。
2、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共
65条69款,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5+1),还增加3个术语解释。“参考文件”中关
注《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5个要求+1个特殊要求(5+1)
4.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6条/6款);
4.2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12条/12款);
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共4条/4款);
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共9条/9款);
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共33条/37款);
4.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共1条/1款)
◆3个术语解释
3.1资质认定;3.2检验检测机构;3.3资质认定评审。
◆参考文件
GB/T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相关条款○1
4.2.4强调人员能力监督,而非关键过程,并进入技术档案(4.2.6)。
(新准则条款原文:4.2.4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应建立和保持相应程序,以确定其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的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经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
技术知识和经验,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要求工作。应由熟悉检验检测方法、
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
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监督。
4.2.6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实施、保持、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应规定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资格、培训、技能、经验和监督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