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免于起诉

一:交通肇事罪免予起诉

对于符合几类法定情形的犯罪行为,比如情节轻微、经过追诉时效、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下,刑诉法规定了可以由检察院决定免于起诉。

司法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四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二:交通肇事罪在什么情况下检察院会免起诉

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形我们称之为绝对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中国刑法把情节分为定罪的界限的定罪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来理解,如果某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既然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当然不能提起诉讼,作出起诉决定。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刑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主要是因为犯罪分子对社会已无危害,没有必要再对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刑法》第76条、77条、对追诉时效有具体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不予起诉,这是近代世界刑事诉讼法普遍适用的原则。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特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共中央或国务院的建议,经过审议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在中国,凡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特定犯罪人免除刑罚的,公安机关不得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中国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四种,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和侵占。这些案件涉及的主要是公民个人的权益,如婚姻、名誉等,实质上是公民个人的私权,是否追究加害者的刑事责任由公民个人自行决定。对于这些案件,如果被害人及其他有告诉权的人不提出告诉,或者提出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人民检察院依法作不起诉处理。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意味着失去了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追究其刑事责任已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故刑事诉讼活动没必要继续进行下去,因此,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就此终止刑事诉讼。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相似于国外学者的“微罪不起诉”,笔者认为这样称谓能体现其性质,还是比较科学的。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依照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刑法》第10条);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刑法》第19条);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刑法》第20条、第21条)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刑法》第22条)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刑法》第24条)   (   刑事诉讼法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刑法》第27条)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刑法》第28条)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刑法》第67条、第68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也可以不作出起诉决定,在确认犯罪嫌疑人有上述情形之一后,还必须在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考虑适用不起诉。即人民检察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目的和动机、犯罪手段、危害后果、悔罪表现以及一贯表现等进行综合考虑,只有在确实认为不起诉比起诉......余下全文>>

三:交通肇事,一人死亡,没有谅解书,能免于起诉吗 40分

首先,现在的刑事诉讼法、刑法都没有免于起诉这么一个概念。

其次,一人死亡不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要求行为人在该交通事故中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再次:就算有谅解书,检察院做出酌定不起诉的可能性都不是很大。

最后,赔偿到位,缓刑的可能很大。

希望对你有用~

四:涉嫌交通肇事罪,不起诉的条件是?

当取得受害人亲属的谅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需受害人家属向检察院递交请求书,明确表示谅解其肇事行为,请求检察机关对其从轻处理。检察官审查确认,双方确系自愿激成和解协议,并已实际履行了民事赔偿。根据我国于2007年开始施行的刑事和解制度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1月发布执行的《关于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检察院认为案件符合刑事和解的条件后,需遂报请市检察院审批。

在所在区检察院的见证下,肇事者和受害人家属签订《刑事和解协议书》。检察机关依法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

五:交通肇事免于起诉后驾驶证会吊销吗?

详细给你解释下:

周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一般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但在办案实践中出现了这样一则案例:

6月27日7时许,驾驶员谭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内一人死亡,谭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部门经调查取证,以驾驶人谭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驾驶人谭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因有其他法定情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决定对谭某不予起诉,也就是所谓的“构罪不诉”,同时告知被不起诉人如不服该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该检察院申诉。

检察院的“构罪不诉”决定给交警部门出了难题,谭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还要不要吊销?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所以要吊销其驾驶证;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刑法》第12条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当事人的行为未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有罪,也就不能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吊销其驾驶证。

笔者认为两种意见的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构成犯罪”的理解,二是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是否具有与法院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笔者赞成第一种意见,认为要吊销当事人的驾驶证。

首先,有必要分清构成犯罪和判决有罪的区别。简而言之就是构成与确定的区别,构成就是形成、造成的意思,是一种客观的现象,一种客观事物。而确定是明确而肯定的意思,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看法,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任何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只有到了最后的审判程序,人民法院才能确定是否有罪,但这起案件从立案、侦查、结案到审判,无一不贯穿着一根主线,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构成犯罪。反过来说,公安机关办理交通肇事案件,调查收集的证据证实当事人的行为拥有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后,才会移送审查起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的表述是“构成犯罪的”而不是“判决确定有罪的”应吊销驾驶证,所以不能混淆了构成犯罪和判决确定有罪的概念。

其次,要搞清楚吊销驾驶证的构成要件,或者说吊销驾驶证的前提条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字面来分析,构成犯罪是前因,而追究刑事责任和吊销驾驶证是后果,也就是说吊销驾驶证是建立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而非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上,追不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影响吊销驾驶证。

第三,弄明白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吊销驾驶证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特定的权限,而追究刑事责任,则不是公安机关特有的权限,公安机关只是负责刑事案件的前期侦查等工作,检察院负责提起公诉等工作,而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工作。可以说,在追究刑事责任中,公安机关是处于一种前期处置、配合的工作。对于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的职责是调查取证,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由检察院和法院作出最终的决定或判决。

第四,在办案的实际操作中,确实还存在另一种特殊情况,公安、检察认为当事人构成了犯罪,但法院判决不构成犯罪,这种情况只能以法院的判决为准。对于上述案例中检察院“构罪不诉”的决定,虽然没有法院的判决,但毕竟是法律赋予了检察院的“构罪不诉”决定权,检察院依法对部分犯罪情节轻微案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理所当然体现法律效力,况且,上述案例中的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余下全文>>

六:交通肇事罪免于起诉,还会吊销驾照吗

会,这是两个部门在同时执法,免于起诉属于法院。交通肇事属于交警管辖,同样会处理你。

七:交通肇事罪如何才能免于刑事处罚

用特权下压,这看你人脉怎样!建议你凭良心办事,积极处理好受害方,逃避责任?免于处罚?那是狗做错事的结果!

八:交通肇事逃逸罪如何做才能被检察院免于起诉。

对方要是死亡或者重伤,你就订定会被起诉了,如果对方是轻微伤或轻伤,你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被起诉交通肇事也没事啊,你给对方主动赔钱就行,是可以判缓刑的。

九:交通肇事罪检察院为何不起诉

如果够不上犯罪,或者证据不足,检察院就不能起诉。

十:关于交通肇事罪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

涉嫌交通肇事罪,双方经调解达成了赔偿协议,不起诉的条件是?问题补充:没有当取得受害人亲属的紶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需受害人家属向检察院递交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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