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办案安全

一:如何确保纪检监察纪律审查的办案安全

“基本程序、调查取证、定性量纪、权利保障”,这四个方面是决定纪律审查质量的关键。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深化“三转”要求,推进纪律审查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需要以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裁量意识和权利意识”为抓手,不断提升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 强化程序意识 规范审查过程 明确纪律审查操作规范,对回避制度、量纪步骤、量纪建议等纪律审查基本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严格遵循规定程序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审查权限,按照规定步骤、方式、时限行使职权,进一步推进纪律审查强制措施使用、涉案款物处理、办案时限、权利保障情况等环节的程序审核。严格执行调查处理程序,以程序正义确保纪律审查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强化证据意识 规范事实认定 强化证据意识和办案人员责任意识,严格遵循借鉴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审查的案件依据充分、事实确凿。充分遵循证据规则,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证明力标准判断等,通过对非法证据排除适用、证据效力的判断,强化对取证工作的审核监管。在实现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要求所有办结案件达到“定性、定情节事实均有证据证明”、“定案证据均经查证属实”和“综合全案证据认定事实排除合理怀疑”三项标准,确保事实认定扎实可靠。 强化裁量意识 规范量纪处分 要对党纪政纪案件调查报告中的量纪建议环节作出明确规范和要求,避免“重定性、轻量纪”、“量纪畸轻畸重”等纪律审查实践中易发生的情况,确保执纪公正。明确提出量纪均衡原则,要求量纪应当客观全面把握政策形势,同时遵循已有案件先例,对于同一时期违纪事实和违纪情节相近或类似的案件,量纪基本均衡,实现“同案同惩、类案类处”。 强化权利意识 规范办案手段 强化纪律审查人员权利保障意识,切实践行依纪依规安全办案的基本要求。明确要求案件承办人员对案件调查阶段合法权利保障情况负责,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专人全程监督。对谈话取证阶段、隔离审查、错误事实材料见面阶段如何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利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严禁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出现侵害被调查人及其他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要有效提高纪律审查质量,预防党纪政纪处分申诉、监察行政复议等情况发生。

二:如何落实省纪委办案安全工作要求

1、坚持把强化学习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通过学习,不断提升思想认识,逐步破除惯性思维定势。

2、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要层层传导,抓好落实。

3、办案安全是纪委的红线,不能有丝豪的麻痹大意,要落实办案相关制度,提高办案人员素质,缩短办案周期,确保办案安全。

三:请问 纪检监察部门的办理案件安全责任书怎么写

新县纪检监察系统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工作,实现查办案件“双零”目标,县纪委监察局责任领导与县纪委案件检查室负责人及乡镇区责任领导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全年查办案件工作应实现“双零”目标,即“依纪依法办案零违纪、安全文明廉洁办案零事故”,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二、责任内容

2、建立健全办案安全管理责任制。县纪委监察局分管案件工作领导对办案安全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乡镇区纪委书记和办案部门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调查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办案人员负直接责任。实行办案安全分级负责制,认真落实“分级负责、案案有检查亥月月有报告”制度。

3、严格管理案件线索。科级干部案件线索及其他重要案件线索应按照规定由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管理;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通过各种途径掌握和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按照有关规定集中统一管理;下级纪委收到或发现属于县纪委管理的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的案件线索应及时上报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4、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严格初核、立案审批程序。凡需初核的,分别经县纪委分管领导或乡镇区纪委书记审批;凡需立案调查的,分别经县纪委常委会或乡镇区纪检委员会研究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需报同级党委会研究批准的,应及时呈报审批。

5、严格使用办案措施。使用暂扣、封存涉案款物;查核银行存款;查核个人财产;提请法院对存款采取保全措施;查询通话纪录和短信记录等均需报经县纪委案件监督室备案,待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需提请“两规”“两指”案件的,应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市纪委批准后,在市纪委规定的办案点进行。

要加强谈话取证安全防范工作。案件调查中谈话取证,必须履行审批程序经领导批准后实施,并切实做好谈话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办案单位不得以“集中谈话”、“自愿留置谈话”等方式规避审批程序。

6、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办案“十不准”,即:不准擅自决定使用侧面了解、初核权;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办案措施;不准擅自动用、处置暂扣物品;不准泄漏案情;不准接受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宴请;不准接受涉案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准接受涉案单位和个人安排的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在涉案单位安排私人事项;不准逼供和诱供;不准对被调查人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7、严格监督管理。办案场所要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县纪委自办案件的调查谈话一般应在县纪委谈话室进行,对重要谈话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建立健全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安全防范措施。

加强对涉案款物的管理。健全涉案款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涉案款物管理的规定,依纪依法做好涉案款物的暂予扣留、封存、移交、保管和处理工作。

要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办案监督员管理制度,制定有效措施,切实保障被调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责任考核

8、县纪委将根据责任内容进行检查和考核。

四、责任追究

9、因完不成责任目标,发生办案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和在办案过程中有涉案人员伤残、死亡等事故的,应当区分责任后视不同情况分别责令责任领导写出检查、停职、辞职以及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委局责任领导: (签字)

案件检查室负责人: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余下全文>>

四:什么是办案安全监督员

安全监督员由纪检部门指派,受检察长领导,对检察长负责,安全监督员的具体工作职责是从初查审批手续、具体操作、办案工作操作流程、办案人员是否合法等各方面进行监督。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监督员要当场向主办人员提出改正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对不改正和不重视的,要及时向检察长汇报。

五:纪检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什么?

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要职能包括:

负责本地党委管理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分办;协助办理本地管理干部干部任职前组织部门征求意见回复工作;负责向上级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受理、分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组织协调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及审计结果的应用工作和其他查办案件的相关工作,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承办国(境)内追逃防逃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追逃防逃本地协调机制;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和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等情况,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本地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督促查办上级及本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统计分析查办案件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指导本地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党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跪求县级纪委办案制度

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探索新的办案机制,努力拓展办案的整体效应,充分发挥了办案在惩治腐败和服务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建立领导分工和责任机制,保障办案工作落实到位。

区纪委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分工和责任机制,切实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一是建立领导分工负责制。区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办案,定期听取办案部门的工作汇报,为办案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并明确一名副书记具体抓办案,指挥位置前移,负责协调解决办案中的难题。办案部门负责人抓实抓细,从调查方案的制定、关键案情的突破,以及证据的收集判断都要直接参与,确保办案工作层层落实。二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明确各基层党政领导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的责任,并严格实行考核和责任追究。三是实行办案责任制。制定《办案人员责任制度》,对区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检监察室主任等人员的责任内容、责任追究、奖惩方法都加以明确。四是实行主办责任制。对一般案件,确定一名主办人和一名协办人,从案件初核、立案调查到移送审理实行全程负责,并把其办案实绩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相挂钩,进一步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

二、建立功部协调和制约机制,营造依法依纪的办案氛围。一是发挥信访的主渠道作用。为扩大受理信访举报的渠道,成立了由区纪委、乡镇、街道纪委和村(社区)组成的三级纪检信访网络,将信访举报工作延伸至基层,并开通网上举报,拓宽了信访渠道。二是建立线索排查机制。对于重要线索和可查性强的线索,区纪委分管领导及时召集纪检监察室、信访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处理意见。2004年,信访部门在受理一举报线索后,发现可查性较强,分管领导立即召集纪检监察室、信访室负责人研究处理办法,区纪委很快查清某机关一党员违反财经纪律10000余元的违纪事实。三是区纪委将查案部门与审理部门由不同的副书记分管,加强两个办案部门之间的制约。四是实行集体通案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调查组分歧较大的案件,区纪委领导召集纪检监察室、审理室、信访室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会诊,研究对策,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提高了案件质量。五是加强涉案款物的管理。制定《涉案款物管理制度》,明确办案部门和综合部门在涉案款物管理中程序、分工和责任,规定违反上述制度的,要追究相应的党纪和政纪责任,确保涉案款物得到依法依纪管理。

三、建立外部协同和合作机制,形成办案工作的整体合力。区纪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与有关执法单位和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一是成立反腐败领导小组。2004年,成立由区纪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公、检、法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了查处大要案的组织协调机制。二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纪委、公、检、法、审计等单位参加的区执法执纪机关、部门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彼此情况,进行案情分析和信息交流,实现查案信息资源共享,有效避免了在具体查案工作中,各单位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矛盾,同时在不违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各方就目前在手的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查处的案情重大、复杂的大要案,特别是涉及科级干部和涉案金额特别大的案件,通过反腐败协调小组及时协调公安、检察院、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一同参与办案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增强查办案件的力量。四是建立案件移送和信息反馈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移送和反馈制度,对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之间案件的线索的移送,......余下全文>>

七:如何贯彻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条例

优化结构配强力量。区纪委优化内设科室干部队伍,提拔交流干部,为各室注入新鲜血液,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素养呈梯次递进,工作力量配备更加合理、优化。各乡镇、街道严格按职数配备纪检专干,纪检监察专干能力素质、年龄结构趋于完善,不断适应监督执纪问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以案明纪频敲警钟。区纪委主要领导为全区纪检干部上廉政党课,集中通报剖析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以案说纪,举一反三,自查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执纪报批程序不严、时限办结意识不强、违反保密纪律、办案安全意识不强等廉政风险点,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止执纪违纪问题发生。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专题开展纪检干部学习中央通报精神心得体会交流活动,深入广泛讨论,未雨绸缪,警钟长鸣。

跟班轮训实战历炼。分批次对乡镇、街道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开展跟班轮训,跟班轮训期间,确定经验丰富的委局同志“传、帮、带”,同时,统筹时间,合理安排,确保每位轮训干部都在信访接待、监督检查、案件审查方面实战锻炼,解疑释惑,干中学,学着干。

集中培训提升素质。结合全区纪检干部实际,集中时间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围绕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监督执纪能力,设置党风政风监督、信访举报、执纪审查、案件审理、证据收集、文书撰写等方面课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素质,着力打造敢担当、善作为的监督执纪铁军。

以考促学夯实内功。强化学习效果检验,采取测试方式,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纪条规内容掌握情况的闭卷测试,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纪党规等相关业务知识的自觉性、紧迫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

八:如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纪检工作

一要不断完善反腐败法律制度体系。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要通过废、改、立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反腐败法律制度体系。要善于将党的反腐败主张和决策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通过国家立法将反腐败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轨道。在十二届人大已将反腐败法列入未来五年立法规划的基础上,要就尽早着手、科学论证、开门立法、广聚民意,加快制定出台反腐败法、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法、公共信息公开法、预防和处理公职人员利益冲突法、举报人和证人保护法等法律。要在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下,进一步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惩罚力度。要做到预防与惩治、治标与治本,监督与查处、实体与程序、运作规则与一般程序并重。要加强党内立法与国家立法的协调配合。要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进行清理,过时的及时废止,不完善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切实提高法律制度的可行性、有效性,为制度刚性运行夯实基础。

二要大力培养反腐败的法治思维。人的因素是最重要、最具变化性的因素,只有大部分社会成员具备了法治思维,反腐败法律制度才能落到实处。因此要加强法治文化宣传和教育,在全社会涵养制度为要、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努力提升法治理念。使全社会成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能体现法治精神,让“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一种惯性思维。要加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法纪教育,组织干部学习法律,引导党员干部做到一切立身行事都以法律为准绳,自觉忠于法律、遵守法律,增强公务人员执法、守法自觉性。要旗帜鲜明地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切实解决好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使领导干部真正敬畏法律、敬畏民意、敬畏岗位。

三要依法监督保证法律制度刚性。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法律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通过不断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和监督的相对独立性、权威性,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刚性运行。推进反腐败治理体系现代化。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盯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使各级领导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要深化改革,完善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通过治方式引导和规范群众有序参与监督。鼓励实名举报,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涉腐网络舆情,做到积极应对,正确引导。要进一步加强“三转”,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以权谋私等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维护法律制度刚性。

四要坚持使用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同时必须要坚持用法治方式查办案件,坚守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这一原则。要坚持实体正义和程序合法的统一,健全办案制度、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要规范办案流程,正确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绝不能随意性执纪、选择性查处和越权违规办案。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职能部门间协同办案、信息沟通、案件移送,做到“快查快结”。要严格遵守案件线索规范管理、办案安全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要细化办案标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纪恰当、手续完备,使查办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五要打造过硬队伍提高法治能力。要按照打铁先要自身硬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切实防止“灯下黑”,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余下全文>>

九:如何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思考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好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铁面执纪,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强力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完善高效顺畅的反腐败案件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下级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案件查办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司法机关案件及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严明审查纪律,坚决纠正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行为。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办案安全事故必须严肃追究,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党组(党委)中不允许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确保专司监督职责,突出抓好主业。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省纪委提出的“六条禁令”,开展“净化队伍”行动,解决“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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