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普手抄报内容
1. 推广普通话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语言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大力推广、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有利于消除语言隔阂,促进社会交往,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普及普通话的需求日益迫切。推广普及普通话,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有利于促进人员交流,有利于商品流通和培育统一的大市场。
我国是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国,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各地区的交流,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语言文字能力是文化素质的基本内容,推广普及普通话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贯彻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方针,有利于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
信息技术水平是衡量国家科技水平的标志之一。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是提高中文信息处理水平的先决条件。推广普及普通话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有利于推动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总之,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我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需要,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具体行动。
2. 推广普通话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四条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第五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第十一条规定:“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第十三条规定:“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第十四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 《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第十九条规定:“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第二十条规定:“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 ( 班级 ) 和其他教育机构,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根据情况从小学低年级或者高年级起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四十九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汉族干部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在学习、使用......余下全文>>
二:我是小小推普员手抄报语言文字
我是小小推普员手抄报语言文字:我是小小推普员 记得从我会讲话起,爸爸、妈妈总是用普通话和我交谈。因此,至今我只习惯讲一种语言,那就是普通话。在家里,爸爸和妈妈交谈时,爸爸讲石港话,妈妈讲金沙话,可是他们只要一跟我交谈就变成了普通话了。我开玩笑地说:“爸爸是石港人,妈妈是金沙人,我是‘普通人’。”每年,我们一家三口都要回石港过春节。我和石港的小伙伴玩耍时,总是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而他们说的是却是一口地地道道的石港话。小伙伴们感到很新奇,他们都会用羡慕的眼光看我,还一个劲儿地称我是“城里人”。我感到无比的自豪和高兴,我这个“城里人”真是沾了普通话的光呀!小伙伴还时常缠着我教他们说普通话……我总是对他们说:“我们应该说普通话,做文明人。”
三:中学生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手抄报内容图片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二十一世纪,不仅是岁月的更替,也是新旧观念的更新。它需要大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更需要国家语言文字的统一和规范。因为我们所处的时代,是知识、经济飞跃发展的时代;是信息化、国际化的时代;是科技、人文相融合的时代。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是提高国民素质,营造改革开放环境的前提条件;也是提升国家形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
二十一世纪,每一天都是新的,每一天都面临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尤其在今天,我们面对的是具有新视野、新思想、新观念、新思维的群体。在学习交流中、工作、业务联系中、结社聚友中、人与人之间的来往接触中,都离不开讲普通话和运用规范字。因此,推广普通话,运用规范字,已成为教育教学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和每一个中国公民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
一、普及普通话是提高师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作为承担着培养祖国接班人重任的学校,校园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推广普通话、运用规范字的重要场所。教师也理所当然地成为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先行者。使用普通话也是提高师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1.推广普通话,教育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教师,更需要具备说普通话和书写规范字的能力,只熟悉某一门学科的单一型的教师,已不能胜任新的教学要求和时代发展。作为高科技单位的四川航天总公司直属子弟学校——成都航天小学,已走在了推广普通话的前例。他们不仅承担着培养航天后代的教学重任,也把推广普通话作为了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和自觉行动。该校自一九九六年以来,学校领导就把普及普通话、推广普通话放在了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广大师生提出了严格要求:“进入校园,一律讲普通话”。并在进校门第一个门厅处用醒目的大标牌写上“请讲普通话”五个大字作为警示语。在教学过程中,也严禁任何学科的教师用四川话授课。几年来,经过抽查,该校没有发现一位教师上课用四川话讲课的,也没有一位教师因此而受到处分的。
2.推广普通话,领导带头
学校的干部,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头羊,为了进一步让教师们养成课内外说普通话的好习惯,成都航天小学领导班子作出决定:说普通话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学校中干以上领导必须做到:讲话、发言、讨论使用普通话;中干与校领导交谈和请示工作必需使用普通话;中干与教师交谈、布置工作时,也必需使用普通话,否则对方可以不予理会和回答。在领导的表率作用影响下,广大教师也自觉坚持使用普通话。各教研组还分别制定了适宜各组坚持说普通话的规章制度:有积分制的、有扣分制的,有奖励式的、有惩处式的,目的都是为了督促大家把普通话说得更好、讲得更标准。
3.推广普通话,成绩显著
“种瓜得瓜,种豆得抚,这是人生的哲理。”成都航天小学通过举办晚间普通话培训班和平时严格的训练、要求,在使用普通话工作中已经收到了显著的教学效果和社会反响。该校的师生们已养成了在校内外坚持说普通话的习惯。任何时候到航天小学与师生们对话,都能听到他们清晰、流利的普通话。这也使得当地很多友邻单位的家长慕名而把孩子转到这所学校就读。家长们都说:“因为这所学校的师生都说普通话,也让孩子到这里来养成从小说普通话的好习惯。”在龙泉地区还流传一句话“要听普通话,就到航天城”。为此,我们不得不说成都航天小学在推广普通话工作中已走在了前例。
二、推广普通话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指出:“地方各级人民......余下全文>>
四: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手抄报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四条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第五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第十一条规定:“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第十三条规定:“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五:推广普通话手抄报内容
普通话就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是全国各民族通用的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上世纪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中提出,“文学革命的任务,决不止于创造出一些新式的诗歌小说和戏剧,它应当替中国建立现代的普通话的文腔。”“现代普通话的新中国文,应当是习惯上中国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现代‘人话’的,多音节的,有结尾的……”
“普通话”的定义,解放以前的几十年一直是不明确的,也存在不同看法。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 》的社论,文中提到:“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的定义增补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了。其中,“普通话”二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这是在1955年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确定的。这个定义实质上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提出了普通话的标准,那么这些标准如何理解呢?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以北京话的语音系统为标准,并不是把北京话一切读法全部照搬,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北京话有许多土音,比如:老北京人把连词“和(hé)”说成“hàn”,把“蝴蝶(húdié)”说成“húdiěr”,把“告诉(gàosu)”说成“gàosong”,这些土音,使其他方言区的人难以接受。另外,北京话里还有异读音现象,例如“侵略”一词,有人念“qīn lüè”、也有人念成 “qǐn lüè”;“附近”一词,有人念“fùjìn”,也有人念成“fǔjìn”,这也给普通话的推广带来许多麻烦。从1956年开始,国家对北京土话的字音进行了多次审订,制定了普通话的标准读音。因此,普通话的语音标准,当前应该以1985年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及1996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为规范。
就词汇标准来看,普通话“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指的是以广大北方话地区普遍通行的说法为准,同时也要从其他方言吸取所需要的词语。北方话词语中也有许多北方各地的土语,例如北京人把“傍晚”说成“晚半晌”,把“斥责”说成“呲儿”,把“吝啬”说成“抠门儿”;北方不少地区将“玉米”称为“棒子”,将“肥皂”称为“胰子”,将“馒头”称为“馍馍”。所以,不能把所有北方话的词汇都作为普通话的词汇,要有一个选择。......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