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党员党性体检清单
对照“三严三实”要求,领导干部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1、修身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党性不强,信念不牢,宗旨淡漠,贪图享受,道德失范。有的觉得信念是空洞的说教,看不见、摸不着,虚无缥缈,没有筑牢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思潮和现象容易动摇;有的是非观念淡薄,正义感退化,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不道德行为不愿不敢挺身抵制;有的被封建迷信、腐朽思想占据头脑,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科学信风水;有的摆不正位置、搞不清身份,服务群众不积极不主动不自觉不到位,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情还是难办,不吃请、不收礼了,却找出种种借口磨磨蹭蹭不给办事;有的不比贡献比待遇,工作多做一点就觉得吃亏,待遇稍差一点便满腹牢骚;有的生活上高标准,工作上低标准,在住房、用车等方面攀比,讲待遇、讲排场,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有的人前冠冕堂皇、私下心理阴暗,执意追逐车子房子票子,败坏了党风党纪,践踏了公序良俗,等等。修身不严,核心要解决好思想入党的问题。净化灵魂、提升修养,在党言党、为党兴党,是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终生追求,时刻都不能松懈。 2、用权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本位主义,法治淡化。有的办事无原则,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特权思想严重,“看人下菜碟”,优亲重友、公事私办,张三来了这样办,李四来了那样办,逼着群众到处找门路、托关系;有的胆大妄为,为所欲为,什么事都敢办;有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插手项目、工程,搞权钱交易,为配偶、子女及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认为自己的权力是为小团体服务的,凡事先考虑部门和小团体利益,考虑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自己单位有利可图、能带来好处的事就争着干,没有好处的就往外推;有的对上级政策执行打折扣、搞变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用权办事超越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边线,开“天窗”、留“暗门”、打“擦边球”;有的执法不公,以情代法,办关系案、人情案,等等。用权不严,核心要解决正确对待权力的问题。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人民掌权、为事业用权,人民就满意,组织就认可;德不当位、为己弄权,党纪不答应,国法必严惩。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不仅关系干部自身价值的实现,而且关系干部的声名荣辱。 3、律己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无视纪律,严人宽己,作风散漫,顶风违纪。有的纪律观念淡薄,工作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汇报的不汇报,我行我素;有的在单位找不到人,在基层也找不到人,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有的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不该说的乱说,不该去的地方乱去;有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不严格,无视党纪、心存侥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现象仍有发生,甚至有的践踏法纪,违法乱纪;有的庸懒散,玩物丧志,上班时间玩游戏、逛淘宝,下班后风花雪月,玩心不退,情趣低俗,躲着藏着、变着法子吃喝玩乐,等等。在律己方面,核心要解决讲规矩守纪律问题。纪律规矩对干部既是约束也是保护,走向违法犯罪的往往都是在纪律上撕开了口子,得一时一事之欢娱自在,往往会酿成终身遗恨、家庭悲剧。 4、谋事不实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不求作为,不动脑筋,不肯学习,浮在面上。面对弛而不息的作风建设、清风劲吹的政治生态,有的抱怨“为官不易”“官不聊生”,没有了干劲;有的嘀咕“束手束脚”,丢了精气神;有的吐槽“多干惹事、不干没错”,玩起大撒把;有的对本职工作不懂行、不在行、不内行,谋划工作的任务交给副职,副职交给下属;有的学习紧迫感不强,面对当前知识的“保质期”越来越短,思想的“折旧率”越来越快,能力的“迭代率”越来越高的实际,仍习惯于“吃老本”,不愿学、不善......余下全文>>
二:党员“亚健康”怎么办 富阳开出党性体检报告
继续马来西亚双飞8日游,再对下面吃点,拿点,卡点……就痊愈了
三:党员六个方面对照检查
就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1、学习不够自觉。在处理工作实践与理论学习的关系上,未能很好的解决这一对矛盾,表现在重工作,轻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构画出美好蓝图,以“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这一科学论断系统学习还不够。
2、思想不够解放。由于工作繁杂,常年深入在基层一线处理具体工作任务,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候,对于新事物、新方法的研究实践和工作创新做的还不够,在工作中还不够主动超前,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解放思想,突出工作重点,奋力推进,率先突破发展”的具体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3、工作上得过且过。认为自己工作多年,有时产生想歇歇脚、松口气的念头。只满足于完成任务、不出问题。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在遇到自己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时,
不是百分之百的创造条件解决问题。常以“我尽力了”的想法而自我安慰,缺少像牛玉儒、巨粉娥同志那样的魄力。常有依靠思想,觉得上有局长、党委书记,自己只要做好具体工作就行了,用不着自己多操心。
4、宁愿少一事,不愿多一事。现在做成一件事比较困难,也往往容易引起同志们的不理解,来回的几次碰壁,就不愿意多管事,多做事。
5、在廉洁从政方面,某些小环节还需要注意调整。我通过党纪党规的学习、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和警示教育等,使自己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日常工作、生活、公务活动等方面,能做到自警、自醒、洁身自爱。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共石泉县委制定的“十不准”规定。认真做到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权力、正确对待利益、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未私自经商、办企业,未出现借用公款逾期不还、没有公款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虽然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能把握住大方面,对一些不正之风能够抵制,但是在一些小问题上没有引起自己的足够重视。比如,在与部门交往时,存在陪客应酬和接受宴请的现象。
二、今后努力的方向
时刻提醒自己在刻苦学习上做表率,在党性锻炼上做表
率,在勤奋敬业上做表率,在崇尚文明上做表率,在服务群众上做表率,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1、进一步加强学习,牢固树立理想信念。要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无论工作再忙,事务再多,都要发扬“挤”“钻”精神,在“广”“深”字上做文章。在参加集体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个人学习计划,努力做到学习经常化、系统化。要突出学习重点,在着力提高学习的针对性上下功夫,在学习成果转化上下功夫,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政治修养,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更加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实现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2、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加强对科学知识的学习和宣传,从自身做起,为营造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尽自己的锦帛之力。按照科学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石泉的要求,今后充分考虑全县农业发展的大局,努力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坚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不动摇;二是坚持重点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设施农业不动摇;三是坚持发展大产业不动摇。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进一步深入村组,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多为基层群众服务。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掌
握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4、廉洁奉公,努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决落实好“一岗双责”,坚持艰......余下全文>>
四:党员违反生活纪律自我检查材料
没有思想境界,不要混迹党员队伍,抹黑组织形象啊
五: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的程序是怎么样
(1)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党员在对照党员标准做检查发言时,要简明地讲出自己的优点(即符合党员条件的一面),然后,要认真全面检查自己存在的问题。也就是说,作为党员本人,一定要认识自己的不足,自觉地查思想、查纪律、查党性,勇于找差距。(2)开展批评,集中评议。党员本人在做完检查之后,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党支部书记要善于引导,掌握“火候”,创造一个良好气氛。党支部书记要做到有张有弛,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始终控制局面,掌握主动权。其他党员对某个党员进行评议,要坚持一分为二,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但主要的是开展批评,批评搞好了,评议才能见效果,否则必然要走过场。(3)综合意见,本人表态。在大家评议完一名党员之后,党支部书记要综合一下大家的意见,然后党员本人表态。如对其他同志提出的意见有不同看法,应允许在会上陈述,说明情况。如是属于对自己的问题认识不足,为自己开脱,应进行批评教育。也可以放一放,会后做一些工作,然后再评议。(4)组织考察,形成书面评议材料。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研究,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党组织的意见,正式写出书面评议材料,同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和进行讲评。组织考察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一是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二是民主评议材料要由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防止个人专断。三是组织意见要符合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防止千篇一律。
六:党员如何做好纪律检查工作
一、 要有准确的职能定位
定位准确,是正确履职的前提。当前,纪检监察的任务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工作战线越来越长,作为纪检监察室,只有正确定位自己的职能,才能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根据《党章》和中纪委有关规定,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能:一是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二是监督所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三是初步核实所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违犯党纪的问题,参与调查所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四是调查所在部门处级及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五是组织协调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六是受理对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织、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七是承办市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交给的其他任务;八是按照《行政监察法》规定,负责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政务公开、纠风工作等。这既是对纪检监察室的职能定位,也是基本的工作方向。
二、 要有清晰的工作思路
工作要有思路,遇事要有办法,这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内容多、要求严、标准高,作为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只有做到工作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定位准确,措施有力,工作才能有条不紊、紧张有序、张驰有度、循序渐进的顺利开展。在确定工作思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吃透上面的精神。即要吃透党中央、省委、市委、市纪委、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司法行政工作重点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吃透当前的世情、国情、党情等,切实把精神实质、任务目标、工作重点、措施要求搞清楚、弄明白。二是要摸清下面的情况。即要详细摸清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全市各区司法局的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班子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态势、主要成效和经验、存在问题等。三是要了解外面的态势。即要了解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乃至全国反腐倡廉系统开展廉政工作的情况,认真学习借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四是要形成符合实际的思路。即要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形成符合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实际的工作思路。思路定下来后,还要反复宣讲,使之进入干警职工的思想和工作,使之成为行动的向导,并始终如一的抓好落实。
三、 要善于整合各方资源
纪检工作涉及面广,仅靠纪检监察干部的力量单打独斗很难管理监督到位,必须要整合各种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形成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才能把工作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善于整合四种资源,第一,要整合内部资源。要把本机关的行财部门、人事部门、机关党委这些内部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抓反腐倡廉建设。第二,要整合上下资源。要加强与市纪委、市监察局和省厅纪委的请示汇报,及时听取上级机关的指示,了解工作最新动态和进展。加强与各区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工作相互支持,情况相互通报,经验相互借鉴。第三,要整合其他资源。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群众评议机关作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作用,把这些力量用起来。通过全面、规范、有效的资源整合,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四、 要理顺上下左右关系
作为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应理顺以下关系。第一,理顺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关系。纪检监察室是受市纪委监察局的委派行使......余下全文>>
七:14、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
留党察看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八:个人事项不如实报告适用党纪条例哪一条
一、《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十七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
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二、最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第六十六条 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九:各级纪委可以履行的职能
党章
第四十四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