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独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该怎么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出资,设立XX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第三条:公司享有出资人出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XXXXX。
第六条:经营期限:三十年。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公司的出资人:XXXXXX,出资方式:货币。
第十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对企业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三)向公司委派或更换董事,并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委派或更换监事,并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召集人;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和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六)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七)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八)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九)公司终止,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出资人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根据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
第十三条出资人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但须依法进行审批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转让后,应变更公司形式并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 董事会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XXXXX委派。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六)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集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七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做出的决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制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十八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九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
第二十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七)聘任或者解......余下全文>>
二: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北京市##无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由 独自出资设立北京市##无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类型为一人无限公司(自然人独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则为准。
第二章公司称号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称号:北京市##无限公司。
第四条 住所:######。
第三章公司运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运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出资人的姓名(称号)、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工夫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称号)、出资额、出资工夫、出资方式如下: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发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出资人)的职权:
(一)决议公司的运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二)委派(延聘)执行董事和监事,决议有关执行董事和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同意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同意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同意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盈余的方案;
(七)对公司添加或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许变卦公司方式作出决议;
第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出资人)委派或延聘发生。执行董事任期三 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第十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公司的运营方案和投资方案;
(二)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偿盈余方案;
(四)制定公司添加或许增加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定公司兼并、分立、变卦公司方式、解散的方案;
(六)决议公司外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议聘任或许解职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依据经理的提名决议聘任或许解职公司副经理、财务担任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许解职。经理对执行董事担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掌管公司的消费运营管理任务,组织施行执行董事的决议;
(二)组织施行公司年度运营方案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外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详细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许解职公司副经理、财务担任人;
(七)决议聘任或许解职除应由执行董事决议聘任或许解职以外的担任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出资人)委派(延聘),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第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反省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初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停止监视,对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许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初级管理人员提出任用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初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初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国务院规则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第十五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二)在发作和平、特大自然灾祸等紧急状况下,......余下全文>>
三:个人独资公司需要制定公司章程吗
但还要看以下几个问题:
在他们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下,因为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进行破产清算后,这个公司在法律上也就不存在了。
1、查看他们在注册时的出资情况,如果有的股东没有出资到位,那么,即使在已经破产的情况下,仍可以将该股东为被告,以其出资不到位为理由,在其不到位的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偿还你们的款。
2、看他们是否有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况,如有,可以将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告,要求他们在抽逃范围内承担责任。
3、因为在破产前没有通知你公司,可以要求全体股东承担没有清算的责任。 都已经破产了,你们的钱已经要不回来了!
由于公司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无法追究股东的责任,因为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而破产清算后,这个公司也就不存在了,因此你们的钱是要不回来了。
就当买个教训吧。 3年了,恐怕诉讼时效也已经过了。 谁借找谁,靠死他.哪有这么便宜的,住长它们的后果是这种人越来越多,老实人不被欺负死了.既使要不回来,也不能舒服了它们. 公司破产就是说明公司是资不抵债,你们当时为什么不让他们提供担保呢!如果公司破产,他们的债务就只能就公司全部财产偿还,偿还不清也没办法!你们公司就算是买教训吧。应该成立法务部。 如果公司破产,他们的债务就只能就公司全部财产偿还,偿还不清也没办法!你们公司就算是买教训吧。 这年头不知道还有什么能让人真正放心,且不说他们当时是处于什么目的但是这个社会上的坑蒙拐骗等事件何时才能消失呢,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首先要确定该公司是否破产注销登记了,然后确定公司的性质。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以及不是法人的企业不适用有限制责任承担债务,因此不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企业破产还债程序的企业法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对企业法人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该企业破产还债。
破产清算财产分配程序如下:
1、 清算费用;
2、 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 应缴纳的税款;
4、 清偿公司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如果是无限责任的公司可追回哦.建议以后如果当借款金额较大时,最好让对方提供担保人,如果借债人不能偿还则可向担保人追偿甚至起诉。 可能要不回来了哦 如这家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前应公告,并通知所有债务人
破产清算财产分配程序如下:
1、 清算费用;
2、 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 应缴纳的税款;
4、 清偿公司债务。
如付完前3样后没有财产可供分配了,债务就无法清偿了,但如果还有不足清偿全部债务,应按比例清偿
如这家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那无论是否解散清算,所欠债务都应该由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老板偿还。
没有这样的道理吧
去咨询法律顾问~比你在这里浪......余下全文>>
四: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吗?公司章程适用有限责任公司范例吗?
属于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只不过是股东只有一个人而已。
五:急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
XXXXX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某某) 单独出资设立 龙里龙源矿产品 有责任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三条 本人保证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在中国境内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承诺在本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前,不再在中国境内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 公司名称: XXXXXX 有责任限公司。第六条 住所:XXXXXXX。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 XXX 万元人民币(¥XXXX元)。 第五章 股东出资人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出资人姓名:XXX,住址:XXXXXX,居民身份证号:XXXXX。出资额:人民币XXXX(¥XXXXX元)。出资时间:XXXX年XX月XX日。出资方式:现金独资,公司成立时一次性足额缴纳,占100%股份。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 股东(出资人)的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聘请)执行董事和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和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第十一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出资人)委派或聘请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 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第十二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出资人)委派(聘请),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第十五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余下全文>>
六:求一人(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无股东会无监事会)范本
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有限公司章程
(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 (“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选择一种),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
第五条 公司住所: 。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七条 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全部出资额,股东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的注册资本。(如增资后,则删除最后句)
第九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十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注: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得分立。)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 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股东1
第十二条 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认缴情况 实缴情况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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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在哪可以找到独资公司章程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章程范本-3 此范例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 起草章程时请根据公司自身情况作相应修改! 中国XX集团招标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由中国XX集团公司出资, 设立中国XX集团招标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中国XX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北京市XXXX区XXXX街XXX号XXX楼XXXX号房间。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国内建筑工程的招标服务,工程所需设备、 材料的采购招标;会议服务。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的出资人:中国XX集团公司,出资方式:货币, 中国XX集团公司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中国XX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 第八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选举董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 解散和清算等事做出决定; (九)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 出资人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五章 董事会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9人,由中国XX集团公司委派。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 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七)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 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 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四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做出的决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 有效,并应制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由董事兼任的, 须经出资人同意。 第十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余下全文>>
八:一人独资企业的公司有章程吗?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应当符合股东人数\出资额\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等条件外,还需制定公司章程.1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所以你公司一定是章程的.
如其它同仁所述,你可以去原发证机关即迁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复印你公司备案的章程.然后到迁入地的工商局办理申请变更公司住所的手续.
九: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中,出资时间怎么填写?
新设立公司 股东以货币出资30万元,总认缴出资30万元,在2052年10月15日前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