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药店规章制度

一:医保定点药店如何写医保刷卡规章制度挂于店堂内?

呵呵,建议去附近大的医保店,偷偷用手机拍戏制度,回家自己改改

二:药店医保宣传的5个制度是什么

1)筹集医疗保险基金是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性地把个人消费的一部分以储蓄个人公积金的方式转化为保健基金。(2)它以个人责任为基础、政府分担部分费用,国家设立中央公积金。(3)雇员的保健储蓄金由雇主和雇员分摊。(4)实施保健基金计划,政府拨款建立保健信托基金,扶助贫困国民的保健费用的支付。(5)所有国民都执行统一的医疗保健制度,政府高级官员和一般雇员享受同样的医疗保健服务

三:对《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认识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确定,并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签订医疗保险定点配药服务协议,为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和离休干部(以下统称参保人员)提供购药服务的零售药店。  第三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二)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三)实施《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GSP)认证;  (四)开业6个月以上,营业场所实用面积80平方米以上者优先;  (五)严格遵守《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至少有1名以上具有执业或从业药师(含执业或从业中药师)职称的专业人员;营业员经药监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七)经营药品品种(不包括中药饮片)达到1200种以上;并具有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能力;  (八)经营药品必须有“进、销、存”台帐,并按GSP要求进行电脑管理。  第四条 具备以上条件,愿意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零售药店,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各项材料:  (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  (二)《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GSP)实施证明;  (三)营业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册、药监培训合格证;  (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五)执业或从业药师以上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药品经营品种价格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  (七)药监、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八)药店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五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在征求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意见后,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择优选择的原则进行筛选,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现场检查。对审查合格,符合定点条件的零售药店,由市社保中心对其收费人员进行医保软件操作培训,医保软件操作人员应具有计算机基础知识,在取得医保软件操作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六条 符合定点条件的零售药店必须按市社保中心的要求配备计算机和网络系统,配备与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人员,安装规定的医保软件,并按要求进行药品数据库的对照工作。市社保中心负责对其药品库的对照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放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和全省统一的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取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应与市社保中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协议到期后定点零售药店应及时与市社保中心续签协议,逾期2个月仍未续签的,将暂停定点服务。  第八条 取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应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能力,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不低于80%。药品要按规定分类摆放,并有明显提示;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必须分柜摆放,其中保健品不得与药品混放。  第九条 取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管理和药品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公开向社会作出药品质量、价格、服务“三承诺”,在所有药品实行明码标价的基础上,医疗保险药品要有明显提示标记。  第十条 市社保中心与定点零售药店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为确保医保网络的安全,定点零售药店的电脑必须安装病毒防火墙,定时查毒、杀毒;与市社保中心联接的服务器不能......余下全文>>

四:医保卡可以定点多少个药店?

回复 2# 谢谢,还想问问你医保卡可以夸区使用吗,如果在芝罘区办的,药店搬到莱山的话,能用吗。麻烦了。

五:医保定点药店申请书的范文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

申请单位、申请日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药店名称、营业执照、 注册号、法人代表、所有制形式、营业面积、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药品经营许可证号、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人员构成 、药学技术 人员数、职称分类、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或初级职称、营业人员其他人数。

按照以上内容写申请书

零售药店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加以下材料:1、药品企业经营许可证、合格证及营业执照的副本;药师以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药顶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业务收支情况;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5、其他规定材料。 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意见(印章)年 月 日 说明:一、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二、“申请内容”一栏由零售药店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三、最后一栏由行政部门负责填写。四、零售药店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加以下材料:1、药品企业经营许可证、合格证及营业执照的副本;药师以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业务收支情况;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5、其他规定材料。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