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申请书

一:零售药店定点资格申请书申请内容一栏如何填写

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即可:(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二)通过GSP认证的证明材料; (三)药师注册证或资格证及其与零售药店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相应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和药品经营品种清单;(五)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管理人员、药店职工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六)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书的格式跟普通申请书的格式一致。

二:医保定点药店申请书的范文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

申请单位、申请日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药店名称、营业执照、 注册号、法人代表、所有制形式、营业面积、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药品经营许可证号、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人员构成 、药学技术 人员数、职称分类、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或初级职称、营业人员其他人数。

按照以上内容写申请书

零售药店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加以下材料:1、药品企业经营许可证、合格证及营业执照的副本;药师以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药顶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业务收支情况;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5、其他规定材料。 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意见(印章)年 月 日 说明:一、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二、“申请内容”一栏由零售药店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三、最后一栏由行政部门负责填写。四、零售药店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加以下材料:1、药品企业经营许可证、合格证及营业执照的副本;药师以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业务收支情况;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5、其他规定材料。

三:开办药店的申请书怎么写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即药店)首先必须具备以下三大方面的条件:人员条件、硬件条件和软件条件。这些条件的具体要求在《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都有详细的规定,请参见《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这些条件具备后再向所在地的设区市药监局提出申请,当然,此前要先向工商部门申请预留药店的字号即药店名称,因为向药监局申请填表时要有工商部门预准药店的名称手续。药监局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药店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时药店可以正式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被批准的药店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药监局再对已经营的药店进行GSP认证。 药店的开办一般程序大致是以上所说。有的地方可能会有特殊的规定,请到你所在地的药监局进行咨询。 一、申办人向我局业务受理处递交筹建申请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二)、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经营药品的范围、与拟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联系方式、申请人、申请时间。) 二、我局业务受理处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同意筹建的发给同意筹建通知书。不同意筹建的,应当以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和告知申办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五)、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企业制定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 2、 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 3 、药品验收的管理规定; 4 、药品陈列的管理规定; 5 、药品养护的管理规定; 6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规定; 7 、药品销售及处方管理的规定; 8 、拆零药品的管理规定; 9 、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的规定; 10、质量查询、质量投诉的管理规定; 11、质量信息的管理规定; 1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13、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规定; 14、服务质量的管理规定; 15、经营中药饮片的,有符合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的规定。 (六)、《同意筹建通知书》。 五、我局在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余下全文>>

四:医保定点药店申请书怎么写?

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申请单位:申请日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药店名称 营业执照 注册号 法人代表 所有制形式 营业面积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药品经营许可证号 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人员构成 药学技术 人员数 总数 职称分类 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或初级职称 营业人员其他人员数 合 计 申请内容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年 月 日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意见 (印章)年 月 日 说明:一、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二、“申请内容”一栏由零售药店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三、最后一栏由行政部门负责填写。四、零售药店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加以下材料:1、药品企业经营许可证、合格证及营业执照的副本;药师以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业务收支情况;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5、其他规定材料。 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意见 (印章)年 月 日 说明:一、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二、“申请内容”一栏由零售药店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三、最后一栏由行政部门负责填写。四、零售药店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加以下材料:1、药品企业经营许可证、合格证及营业执照的副本;药师以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业务收支情况;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5、其他规定材料。

求采纳

五:零售药店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1、要有一名药学技术人员,要求在县级以上地区的为执业药师资格,在县级以下可以为从业药师和中专以上药学及相关专业毕业,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各省,可能还有一些区别。 2、一个合适的营业场所,面积为县级以上8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县以下原则上为4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仓库为20平米,但在去年国家局对农村药店的营业场所有有所放松,要求20平米以上,可以满足相地经营要求的即可。 3、3万—15万的资金,进货要用。 这些是必务条件,准确讲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是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wiki]简历[/wiki](上学和工作),申办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申办人为[wiki]社[/wiki]会[wiki]自然[/wiki]人需提供[wiki]身份证[/wiki]复印件。 二是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三是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四是似设营业场所、仓库的有关部门(民政局下面有地名区划办公室)核准的门牌号; 五是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六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准备齐这些东西,再到ZF的公共行政服务大厅,找到药监窗口,填表,看进一步要求,总体这有这些也就差不了什么了。

六:申请零售药店定点营业厅多少平方

这对大小有要求吗,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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