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次手术停工留薪

一:二次手术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仍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确定: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职工二次拆除钢板手术停工留薪期怎么计算

1.这个具体要看该职工的伤情恢复情况了,恢复情况不同的的,休息时间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各个地区都一个类似于停工留薪期规定的文件,上面详尽的列举了什么样的伤应该休息多少时间,一般来说工伤职工的工伤休假时间都是有那个文件规定的,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三:工伤二次手术取钢板有停工留薪期吗,有工资吗

属于旧伤复发,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但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除外。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04〕256号

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四:工伤二次手术工资待遇

只要是劳动局认定为工伤,一切待遇都按照工伤给予,和几次手术无关。

五:工伤做第2次手术劳动局说停工留薪期从新计算是什么意思

这对你有好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劳动局说的从新计算应该再给几个月停工留薪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六:工伤已经认定,留薪期已过,现在上班,需二次手术,伤

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提出书面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即:二次手术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停止工作治疗期间由所在单位按原工资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04〕256号

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七:在工伤二次手术住院期间,单位突然调整工资待遇,是否合法

企业有权利进行薪酬调整,合情合理合法!和是否发生工伤无关。

八:工伤修养一年二次手术期间停工留薪一至有吗?

停工留薪期,最长12个月,经过批准可延长12个月,最长24个月

九:工伤第二次手术和第一次手术之间工资怎么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十:工伤二次手术停工留薪单位现在说你一经超过12个月无法给你解决二次手术期间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请问我该

工伤保险条例里面允许延期12个月,也就是说工伤停工留薪期最多可以达到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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