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 养老保险制度
(一)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概况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国民养老保险和厚生养老年金构成。国民养老保险又称为基础养老保险,凡年满20岁以上,65岁以下的公民必须参加入保。厚生养老年金是在国民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设定的一种附加年金,投保对象限定工薪阶层,强制性要求加入厚生养老年金,保费分别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负担。
国民养老保险制度在政府的前提下运营,投保人在一生中都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据统计,国民养老金待遇占老人家庭收入的63.6%,这一制度成为人们老年时生活的主要保障,一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这一养老保险制度随人口老年化面临着严峻挑战。
(二)日本老年化的现状及其趋势
按照联合国的老年化的标准,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则称为人口老年化国家。根据日本总务省2004年9月19日公布的人口推算数字显示,日本全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已占到总人口20%,平均寿命为82岁,其中日本9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达到了101.6万,并且日本社会老龄化的趋势将进一步加剧。据推算老龄人在今后十年内可能达到总人口的25%,到2030年将达28%.到2050年将达33%。目前每4个工作人员养一个老人,到 2025年,每2个工作人员养一个老人,到2050年,每1.5个工作人员养一个老人。日本的公共养老保险制度一般被认为是采取的现收现付制为主,基金制为辅的混合制养老保险制度,所以公共养老保险制度是在跨代抚养的基础上运行的。20世纪60年代日本平均年龄是60岁,而现在平均年龄延长到82岁,60 年代所确定的支付年限为10年,所以现在支付年限比原来延长近一倍。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现代的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费负担显然大大加重了。在人口老年化的形势下,旧的养老保险制度已不能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所以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人口老年化的必然结果。
(三)国民养老金出现空洞化
据统计,目前日本大约有1/3的被保险者拒交或滞交保险金。其主要原因有:第一,由于贫困、失业、疾病等原因,没有交纳保险金的能力;第二,主要是由于中青年对现行的国民养老金缺乏信赖,有交纳能力但不愿意交纳。他们认为他们所承担的高额养老保险费很大一部分用于当代养老费用支出。而由于近年来出生率下降,人口老年化,当他们年老时,新的一代年轻人几乎无力承担逐步膨胀的老年人群的养老负担。他们越来越对国民养老保险制度产生怀疑,如果这种状况继续下去,国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名存实亡。所以,为了解决国民养老金出现空洞化问题,也需要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四)家庭结构的变化
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发展,使日本很快步入发达国家行列,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核心家庭越来越小,独居的老人越来越多。为了使老年人所需的生活、医疗和护理费用得到保障,现行的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制度已无法满足老年人的这些需求,所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日本养老制度改革的内容
(一)对养老保险的管理及运营方式进行改革
管理和运作养老基金实现其保值增值对养老制度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日本政府以前在基金管理和运作中一直比较保守,主要以信贷的形式运作基金,控制基金直接进入资本市场,而且信贷资金受到很多限制,其基金运作结果基本成赤字状态。日本为了解决在基金管理方面的弊病,组建了年金经营基金会,扩大民间和精英人才对基金管理和经营的参与,引进竞争机制,有计划,有步骤的将养老保险基金......余下全文>>
二: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怎样
老龄化严重,也是个大坑~~
记得领养老金的条件是持续交25年以上来着~
虽说65岁退休~~不过日本这个长寿国,谁知道过几年会不会往后拖了~~
三:日本养老金
(一)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概况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国民养老保险和厚生养老年金构成。国民养老保险又称为基础养老保险,凡年满20岁以上,65岁以下的公民必须参加入保。厚生养老年金是在国民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设定的一种附加年金,投保对象限定工薪阶层,强制性要求加入厚生养老年金,保费分别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负担。
国民养老保险制度在政府的前提下运营,投保人在一生中都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据统计,国民养老金待遇占老人家庭收入的63.6%,这一制度成为人们老年时生活的主要保障,一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这一养老保险制度随人口老年化面临着严峻挑战。
(二)日本老年化的现状及其趋势
按照联合国的老年化的标准,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则称为人口老年化国家。根据日本总务省2004年9月19日公布的人口推算数字显示,日本全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已占到总人口20%,平均寿命为82岁,其中日本9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达到了101.6万,并且日本社会老龄化的趋势将进一步加剧。据推算老龄人在今后十年内可能达到总人口的25%,到2030年将达28%.到2050年将达33%。目前每4个工作人员养一个老人,到 2025年,每2个工作人员养一个老人,到2050年,每1.5个工作人员养一个老人。日本的公共养老保险制度一般被认为是采取的现收现付制为主,基金制为辅的混合制养老保险制度,所以公共养老保险制度是在跨代抚养的基础上运行的。20世纪60年代日本平均年龄是60岁,而现在平均年龄延长到82岁,60 年代所确定的支付年限为10年,所以现在支付年限比原来延长近一倍。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现代的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费负担显然大大加重了。在人口老年化的形势下,旧的养老保险制度已不能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所以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人口老年化的必然结果。
(三)国民养老金出现空洞化
据统计,目前日本大约有1/3的被保险者拒交或滞交保险金。其主要原因有:第一,由于贫困、失业、疾病等原因,没有交纳保险金的能力;第二,主要是由于中青年对现行的国民养老金缺乏信赖,有交纳能力但不愿意交纳。他们认为他们所承担的高额养老保险费很大一部分用于当代养老费用支出。而由于近年来出生率下降,人口老年化,当他们年老时,新的一代年轻人几乎无力承担逐步膨胀的老年人群的养老负担。他们越来越对国民养老保险制度产生怀疑,如果这种状况继续下去,国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名存实亡。所以,为了解决国民养老金出现空洞化问题,也需要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四)家庭结构的变化
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发展,使日本很快步入发达国家行列,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核心家庭越来越小,独居的老人越来越多。为了使老年人所需的生活、医疗和护理费用得到保障,现行的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制度已无法满足老年人的这些需求,所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日本养老制度改革的内容
(一)对养老保险的管理及运营方式进行改革
管理和运作养老基金实现其保值增值对养老制度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日本政府以前在基金管理和运作中一直比较保守,主要以信贷的形式运作基金,控制基金直接进入资本市场,而且信贷资金受到很多限制,其基金运作结果基本成赤字状态。日本为了解决在基金管理方面的弊病,组建了年金经营基金会,扩大民间和精英人才对基金管理和经营的参与,引进竞争机制,有计划,有步骤的将养老保险基金引向资本市场。为了加......余下全文>>
四:我国与其他各国养老制度优缺点
我国与其他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比较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简介
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等,历史传统各异,不同国家之间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都比较晚,但发展却很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其覆盖范围、保障水平和基金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类型:
(一)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税)相关联。保险对象一般为工薪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待遇水平适中,如美国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43%左右。待遇支付方面,一般有利于低收入人群。
(二)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以智利、新加坡等国家为代表。这些国家的政府强制性规定公私单位的所有雇员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政府的养老基金监管局负责规范与监督基金的管理,不具体参与实际管理事务。私营性质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法定的经营管理者。政府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标准、财务状况、资产结构进行监管,并要求其交纳风险准备金;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独立化的原则来进行管理,基金可以用于购买政府债券、企业证券和民营化的公共设施;基金所有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从自己选择缴费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领取养老金,或者将积累的养老金连本带利转向人寿保险公司以支取年金。
(三)福利型养老保险。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国家为代表,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强调国民皆有年金,因此称为“福利型”或“普惠制”养老保险。在这一制度下,所有退休国民,均可无条件地从政府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普惠制的养老保险待遇,一般水平很低,不足以维持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退休者要维持自身的基本生活,必须同时加入到其他养老保险计划中。
(四)国家型养老保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经在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按照“国家统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这种养老保险制度不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不利于培养劳动者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目前,正在退出国际社会保障领域。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述、现状及主要特点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述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主要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1951年在苏联模式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该制度持续实施到1956年底。
第二阶段,恢复性改革阶段。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会制度被废除,劳动保险基金被用于其它用途。这一时期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是企业办保险,其特征是: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资金有企业从生产收益中筹集,并在企业营业外项目列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养老保险金,而职工个人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
第三阶段,探索性改革阶段。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全部展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以迫使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传统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建立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
第四阶段,个人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实行试点阶段。2000年12月,国务院第42号文件《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我国在东北三省进行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在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提高统筹层次、加强养老保险规范化和信息化......余下全文>>
五:日本养老金制度适合嫁给日本人的中国人吗?有何要求?
适合永住的中国人,并且一定要在工作期间交够25年年金的人。
六:中国养老保险与日本和外国有什么区别
美国的养老保险分为三个部分,即联邦退休金制度、私人年金计划、个人退休金计划。
联邦退休金制度是美国最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1935年,以当年美国国会通过的《社会保障法》为起点,以后经过不断补充、修订,基本条款沿用至今。美国联邦政府的法律规定,职工退休年龄不分男、女都是65岁,同时必须纳税40个季度(具有10年缴费年限),才能享受待遇。养老保险费完全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不予负担。养老保险的费用,国家以征收社会保障税的方式筹集,由雇主和雇员按同一税率缴纳。雇员应缴纳的数额,按照本人年薪的多少,采取分段办法计算。年薪在5.5万美元以下的部分,按照7.65纳税,其中6.2%用于养老、遗属和伤残保险,1.45%用于65岁以上老人的医疗保险;年薪在5.5~13万美元的部分。投入1.45%(用于医疗保险)纳税;年薪在13万美元以上的部分则不需要纳税。雇主按其雇员应缴纳税率纳税。所得每一美元税金,其中73美人用于养老,19美人用于医疗,8美分用于伤残。
联邦退休制度通过法规规定65岁可能享受全额养老金,同时,允许提前退休,但养老金减额发给,雇员最多可以提前到62岁退休,但每提前一个月退休,养老金减发0.56%;如62岁退休只能拿到相当65岁正常退休人员退休金的80%;63岁退休能拿到86%;64岁退休只能拿到93%。年满65岁后最多可再推迟5年退休,养老金增发0.25%。如66岁退休,可拿到相当65岁正常退休人员退休金的103%;67岁退休可享到106%……70岁退休可拿到130%,年满70岁以后退休者,养老金不再增加。联邦退休金制度的替代率平均约在50%左右。
(二)私人年金计划
私人年金计划各企业自愿建立。美国政府向雇主提供税收优惠措施以鼓励雇主为雇员建立“私人年金计划”。如企业从年营业额100万美元中提取10万美元作为雇员的“私人年金计划”,这10万美元可以免税。在这种税收优惠政策之下的“私人年金计划”是美国联邦退休制度的一个强有力的补充。目前全美有60%的雇员参加了私人年金计划。
“私人年金计划”主要有两类:
第一类是确定待遇方式,即雇主对雇员允诺雇员退休后给予多少退休金,并根据允诺由精算家计算确定每年储存金额。大分数企业采取这种办法。
第二是交费方式,即先确定交费多少,退休时按照累积金额(包括本金、利息、投资利润等)确定退休金额数,这类方式不需要向退休金担保公司担保。
(三)个人退休金计划即个人储蓄保险
个人退休金计划,自愿参加,储金一般个人出3/4,企业出1/4;联邦政府通过免征所得税予以扶持和鼓励。在储存时不纳税,在支取时再纳税,也是一种延期纳税办法。此项计划的最高存款额为每年2000美元,并且必须在每年的4月15日前存入。所存款项,连同利息在退休后即可领取,也可继续存入银行,但到达70岁时必须起用。对于年薪超过一定数额的,不能参加这项计划。具体标准是:未婚者年薪超过3.5万美元,已婚者年薪超过5万美元。
二、美国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
美国的社会保险由联邦政府的社会安全(保障)部署集中管理,办法统一,机构垂直领导。全国共有社会安全(保障)工作人员65000余名,分10个大地区设立社会安全(保障)局,下属13000个办公室,负责办理社会安全(保障)业务。各县、州(市)地方政府只负责附加保障计划。
全国设立了40个电话咨询中心,负责接受公民的查询、咨询电话。在因特网上使用11种文字、开发10000余页资料供居住在国内外公民查询。
全国每年征收社会......余下全文>>
七:日本有退休制度吗?
任何一个国家都会有适合本国国情的退休制度。
八: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
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 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universal programs)分为两种类型:(1)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如今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在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该制度的优点在于运作简单易行,通过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对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销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该制度也有明显的缺陷,其直接的后果就是政府的负担过重。由于政府财政收入的相当于部分都用于了社会保障支出,而且经维持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必须采取高税收政策,这样加重了企业和纳税人的负担。同时,社会成员普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缺乏对个人的激励机制,只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2)国家统筹型的另一种类型是苏联所在地创设的,其理论基础为列宁的国家保险理论,后为东欧各国、蒙古、朝鲜以及中国改革以前所在地采用。该类型与福利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一样,都是由国家来包揽养老保险活动和筹集资金,实行统一的保险待遇水平,劳动者个人无须缴费,退休后可享受退休金。但与前一种所在地不同的是,适用的对象并非全体社会成员,而是在职劳动者,养老金也只有一个层次,未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一般也不定期调整养老金水平。随着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解体以及中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也越来越少。 强制储蓄型主要有新加坡模式和智利模式两种。(1)新加坡模式是一种公积金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强调自我保障,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由劳动者于在职期间与其雇主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劳动者在退休后完全从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国家不再以任何形式支付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基金在劳动者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连本带息领取,也可以分期分批领取。国家对个人账户的基金通过中央公积金局统一进行管理和运营投资,是一种完全积细小的筹资模式。除新加坡外,东南亚、非洲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采取了该模式。(2)智利模式作为另一种强制储蓄类型,也强调自我保障,也采取了个人账户的模式,但与新加坡模式不同的是,个人账户的管理完全实行私有化,即将个人账户交由自负盈亏的私营养老保险公司规定了最大化回报率,同时实行养老金最低保险制度。该模式于20世纪80年代在智利推出后,也被拉美一些国家所效仿。强制储蓄型的养老保险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强调效率,但忽视公平,难以体现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
九:以下是日本一工作的介绍,它在中国叫什么,是什么岗位。 中国の制度における社会保障、つまり养老保険(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即养老保险(年金)、医疗保险(公共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雇用保险),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育儿保险)等的企业运营的指导,或企业人事制度,例如,工资制度,奖金制度,退职金制度等设计,运用的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