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两权监督

一:如何加强“两权”监督工作

“两权”监督是指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两权”监督制约工作涉及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是抓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措施。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一、存在问题: (一)“两权”监督工作倾向于形式主义,通透力不强,反映问题的面不突出,责任追究力度不够。执法检查和评议考核工作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即使发现问题,但在责任追究方面碍于情面、淡化责任,致使责任追究不到位,没有触及执法人员的切身利益。 (二)考核手段落后,人为因素过大。考核还完全依赖于人工手段,由于工作人员掌握考核尺度宽严和感情深浅不同,人为因素过大,考核内容面多点寡,往往存在主观随意性和弹性考核的现象。 (三)法制机构协同作用不强,未能形成合力。各科室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各自协同、联动性、互动能力不强,职能分工作业及考核没有形成合力,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未能得到有效贯彻。 二、针对以上情况,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搞好“两权”监督的基础。要切实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据、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的征管新机制。通过新的征管机制的建立,实施分权制衡。此外建立管理者评审制度,强化执法监察。要加大征管质量考核力度,建立管理者评审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进行认真细致全面地评审,对税收执法开展专项或全面执法监察,对税收执法权进行全面的监督,对出现的过错严格地实行过错责任追究。(二)监督内容要到位。监督税收定期定额是否恰当、合理;监督对未按规定期限纳税是否加收滞纳金,实施处罚的手续是否完备;监督取得纳税登记的纳税户是否按规定纳入正常的管理;监督对欠税户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三)从各科所协同联动作用出发,应当建立税收执法考核信息电子平台,各科所依据各自职责职能作用分段负责、分段督察,依托此平台,管理部门、法规部门、监督部门、人事部门、计财部门根据税收执法规则和税收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对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或予以经济惩戒。 (四)将税收执法考核信息电子平台与税收执法规则和税收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相关内容挂钩,点面结合,上述五部门均可对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执行税收政策、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进行审查,并利用局域网信息传递特点,使局领导、主管业务领导均可对上述行为进行直接领导和指示。 (五)实行上述平台考核后,还应将电子平台的考核点进行细化,使之具体到每一个税务执法人员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这些具体的行政行为均为各科室的工作要求。 (六)针对基层税务人员普遍存在的重实体法、轻程序法问题,应在继续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税收实体法培训的同时,着重加强程序法以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使干部全面了解税务行政执法的基本程序,避免滥用、错用税收执法权,减少执法过错。 (七)对税务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产生的违法或者不当的税收行为,应当追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严重失职渎职的行政管理人员还要实行引咎辞职制度,以解决当前税收征管和行政管理中出现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确保监督管理到位,使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上一个新台阶。

二:如何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一、地税部门监督制约机制现状

(一)监督意识逐步增强。各级地税部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强化“两权”的监督制约,广大地税干部规范执法、廉洁自律意识逐步增强,特别是领导干部普遍树立起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领导负总责意识和“一岗两责”意识,参与监督和接受监督主动性明显增强。

(二)监督范围逐步扩大。从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审批和税务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权,到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事务管理以及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行政管理权,均纳入了监督范围,并不断向地税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延伸。

(三)监督制度逐步健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各地税务部门结合实际,相继制定了《税收管理员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政务公开办法》等一系列办法,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使“两权”监督更加有章可循。

(四)监督渠道逐步畅通。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聘请特邀廉政监察员及税收管理员直接面对纳税人述职述廉等形式,畅通了系统内外的监督渠道,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两权”运行置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二、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的不足

虽然地税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近年来仍然发生了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甚至违法案件,这就暴露出我们在监督制约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有的干部对监督存在消极抵触情绪,认为严格监督会捆住手脚、影响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愿接受监督;有的干部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认为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甚至认为是“找茬”,和自己“过不去”。

(二)监督制约力度不够。一些上级机关对下级只看到工作业绩,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主动监督;同级部门、干部间“老好人”思想普遍,只求“和谐”,不愿监督;职能监督部门重事后查办,轻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妨碍了监督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监察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当前,监察队伍中一些人员虽然具有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工作认真等优势,但存在工作思路不新、措施贫乏、在工作方法上实行“拿来主义”,照般照抄,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客观需求。

三、完善地税部门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议

(一)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为基础,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以增强自律意识为出发点,进一步健全“大宣教”工作格局,多措并举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用身边的正反面典型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算好“四笔账”,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良好氛围。通过手机短信、计算机屏保、向纳税人述职述廉、致家属公开信等方式,努力提高广大地税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和主动参与监督的责任意识。

(二)以完善“两权”监督制度为根本,强化监督制约措施。认真梳理“两权”监督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制度的科学性和监督管理的可操作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滋生腐败的“四个重点”,即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日期,以权力集中的执法环节为中心,切实加强监督制约。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地进行监督,增强监督效果。

(三)以规范征管规程为切入点,健全“两权”监督责任体系。一要进一步明晰和分解各级、各部门、各执法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做到量化、细化、科学化。二要密切各环节间的有效衔接,使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既明确工作流程,也清楚本环节所应承担的责任,以更好地履行职责。三要明确第一责任、直接责任、连带责任等责任界定标准,强化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四)以各种资源为依托,形成“两权”监督制约整体合力。设立专用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余下全文>>

三: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不开纪检监察工作,这是历史赋予纪检监察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人们生活方式,价值取向的变化,各种思想观念相互碰撞,矛盾斗争错综复杂,使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因此也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对行政执法的税务部门来说,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是服务于带好队,收好税,执好法,服好务。如何大胆解放思想、提高素质、调整思路,做好税务纪检监察工作,已成为摆在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面前需要思考和理清的问题。  一、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紧扣税收主线,把促进税收中心工作作为考虑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一)服从服务于税收中心,找准切入点,把监督工作渗入税收业务之中,对税收征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还可参与税收执法检查、内部财务检查、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型办公设备购置和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从中发现违纪问题和制度上的漏洞,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错堵漏。   (二)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局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积极当好配角。   (三)注意工作方法。税务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艰巨而繁重的任务,要使工作有特色、出成效,必须集中力量把行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三项工作抓紧抓好,在查办案件、处理人时,注意工作方法,综合考虑政治影响和经济效果,趋利避害,不凭主观愿望办事,注意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并贯穿日常工作中。  二、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制度具有规范和导向作用,具有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双重功能,是惩治和预防的有机统一。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行为,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在完善制度上,特别要健全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工作环节的制度建设,不断地完善管理办法。   (一)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必须把职能部门主导作用与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作用结合起来,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   (二)规范权力运行,实施阳光工程,加大税收管理,巡查和内部审计力度,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岗位责职、公开办税程序、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纳税定额、公开违章处罚、拓宽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   (三)落实责任,加强考核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通过行政效能监察,以解决行政不作为为重点,认......余下全文>>

四:自主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不到位势必造成一些小集团和小集团的领导贪欲滋生和膨胀。 20分

多年来,通过不断的自我完善和机制改革,我县国税系统已逐步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腐败现象得到很大程度的遏止,使德庆国税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促进了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我县国税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 近年来,全县国税系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建立和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呈现良好态势。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党组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坚持从我做起,带头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做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表率,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抓好源头防治。德庆县局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形成了与责任、教育、制度、监督、惩治、预警机制相配套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不断减少和杜绝不廉行为的发生。 (三)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和支持的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认真履行“一岗两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切实开展廉政教育,服务税收工作大局。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服从、服务于税收工作大局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有效落实。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进一步解决了德庆县国税系统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开展廉政警句征集活动,唱响廉政教育宣传主旋律,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五)切实强化“两权”监督,优化纳税服务质量。加强“两权”监督,完善制约机制,强化对容易出问题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监督管理;强化执法监督,拓宽执法监察范围,在内设置专职纪检监察员,要外聘请社会特邀监察员,使执法监察工作真正渗透到征管查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一书一卡”制度,切实加强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的严格管理和有效监督;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接受纳税人监督;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改善办税环境;积极推行文明服务,做到言语文明、服务规范、行为文雅、礼貌周到;推行阳光办税,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深入现场服务、细化服务标准、缩短服务时限。 通过德庆县国税系统长期的共同努力,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提高了思想认识,改进了工作作风,大大地改善了征纳关系,党风廉政建设上了新台阶,塑造了国税机关清风正气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当前我县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不足和主要根源 2009年是充满机遇和挑战的一年,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正在进一步加深,受其影响,我国经济运行中的困难中国剧增加。由于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必然会影响到税收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今年税收工作形势将更加严峻,税收工作会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党风廉政建设也会碰到一系列新问题和新挑战。 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对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满足现状和盲目乐观的思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制度执行不严和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同志拒腐防变的思想......余下全文>>

五:如何运用"四种思维"引领国税纪检监察工作

一、做好国税纪检监察工作,坚定不移地惩治权力腐败

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国税干部筑严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反腐败和抵制不正之风的免疫力。为此,要重点监督掌握一定权力的部门和人员,在行使“两权”的过程中是否严格依法,秉公执法,是否廉洁执法守法;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赃卖法;是否有欺压群众、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严格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依据,查处个别越轨者,促进国税干部正确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模范遵守党章,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的发生,树立国税干部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同时,对国税机关存在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要敢于揭短亮丑,坚决严查重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绝不姑息迁就。不能寄希望于问题不暴露,而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并且还要加大对国税干部的廉政教育力度。鹤壁市鹤山区国家税务局通过开展“廉洁兴税”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国税干部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努力营造廉洁兴税氛围。通过组织开展“上好一堂廉政课、组织一场专题讨论会、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电教片”为内容的“三个一”活动,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兴税”意识。通过组织学习《小故事、大道理》等教育专辑,促使大家在看书学习中,启迪思想,陶冶情操,增强依法行政和廉洁治税的能力。

二、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国税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和治本之策。政治思想提高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端正了,才能真正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健全教育机制,创新教育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研究教育规律,注重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在教育内容上,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法制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在教育形式上,要把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思想灌输与启发式教育、理论教育与形象化教育、树立正面典型与剖析反面案例结合起来。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系统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反腐倡廉教育必须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对领导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各种教育都要做到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党员干部和群众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从而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吸引力、感召力和渗透力,使受教育者能够入耳入脑入心。

三、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制度具有规范和导向作用,具有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双重功能,是惩治和预防的有机统一。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制度建设上,要注重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行为,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在完善制度上,特别要健全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工作环节的制度建设,不断地完善管理办法。要加快工作节奏,对那些已经看准的事,已经成熟的管理办法,要尽快出台;对已经过时的要及时废止,有明显缺陷的要抓紧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订实施细则,努力实现制度......余下全文>>

六: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党是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指导经济科学发展。这对我们从事税务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如何在指导经济科学发展的征途上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加强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从机制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队”方针,就需要“一手抓税收工作,一手抓预防犯罪”,齐抓共管,把监督和预防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保证税收工作、队伍建设同步前进,真正做到两个文明建设双丰收,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一、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根据纪检监察职责和任务,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要重点监督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1、税收执法监督(1)征收环节,主要是税收征收、入库、上解、提退的监督,防止出现应征不足、少征或者收人情税、关系税和过头税、混淆入库级次、截留贪污税款、擅自变动税收法律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2)管理环节。主要是对各类发票、票证的管理使用,税务登记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收定额核定,减免税、税前弥补,亏损、财产损贰,税前扣除、审批的管理,防止为税不廉行为的发生。2、行政管理权监督(1)人事管理的监督,包括干部任免,干部调配交流两个方面,主要以服从上级、服从管理的原则进行。(2)财务管理权监督,要从财务收入、财务支出、财产物资、基建工程等四个方面进行监督,主要对象预算内、外收支管理使用,大宗物品采购、使用管理等的监督、防止乱收乱支,挥霍浪费欠款、贪污、挪用公款等问题发生。二、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加强教育、增强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以及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党政纪律条规教育,正反典型警示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税务干部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对待和运用手中权力,自觉接受监督、请求监督,变组织监督,我要监督的监督氛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2、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实施阳光工程,加大税收管理,巡查和内部审计力度,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岗位责职、公开办税程序、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纳税定额、公开违章处罚、拓宽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3、落实责任,加强考核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在行使“两权”的各部门和“两权”运行的各环节,都要定岗定职、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建立部门责任制,实行“一岗两职”。加强连环监保责任,定期汇报监保情况,分析“八小时之外”行为思想状况,针对性提出措施、不按规定制度执行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队、从严治政、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之过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对构成违纪或犯罪一律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如何采取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一)进一步加强干部对防控机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干部的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宣传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正确引导干部加强内控、防范风险意识,纠正干部对防控机制建设的不理解、不配合等错误认识和倾向,增强干部对防控机制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干部充分认识加强防控机制建设,是应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加强权力运行的监控制约,打造廉洁、高效的税务干部队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防范税务部门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两权运行风险的重要保证。认识到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出于对干部的爱护和保护,就是要我们的干部在履职、执法、廉政方面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

(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的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防范内控机制。

1.科学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确部门职责,以考核促规范。严格按照《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的要求,科学规范的设置部门科室,重点围绕容易产生不廉行为的部门、重要岗位和薄弱环节,实行以职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酬,构建完整的岗责体系,结合实际积极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中,视每一个岗位为一个廉政风险岗,每一个岗位所持有的每一项执法权或管理权为一个廉政风险点,量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分值,采取定期考核。坚持预警预防为先,各部门设置有兼职预警信息采集员,负责对部门成员进行相关执法风险事前提醒,对有价值的预警信息进行比对;纪检部门积极参与到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的检查考核中,对检查和考核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及时预警,下达整改通知和建议,责令限期整改,并实施有效奖罚。

2.树立学习就是责任的意识,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干部加强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重视开展警示教育,可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大讨论、大推进”活动,组织开展

“知恩、知足、知责”的“三知”教育活动等举措,让干部树立知足常乐的情怀和依法治税为国聚财的责任感、使命感。大力发挥廉政文化的作用,可通过制作电脑廉政警句提醒、公开廉政防控承诺、利用走廊、楼体墙体精心制作廉政图集等形式,大力营造廉政文化宣传氛围。

3.抓源头治理,预防在先。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把合理配置、授权明责、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密切结合起来,把握好政策,做到科学规范。结合地税部门的职能职责,从强化部门内部管理入手,以税收“两权”运行廉政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以各部门协调运作为纽带,以自我完善为特征,以防控廉政风险为目的,以量化考核和责任落实为保障,在税收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清、销、欠“十二个节点”创造性地引入了廉政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在各环节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狠抓警醒、监控、制约、惩戒,筑牢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的“三道防线”,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规避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做好了警戒预防工作。

4.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增强整体监督合力。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对税收定额核定、减、免、缓税审批、税务违法处罚等税收执法权的每一个环节及每一个工作岗位的范围、职责、程序、责任等方面予以梳理确认,使税收执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税务公开,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通过效能监督员、举报电话、门户网站、网上投诉、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等形式,让税务干部的行为始终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二是引导家庭监督。把“两权”的监督由单位延伸到家庭,充分发挥家庭监督的作用。三是按照《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工作要求,依托数据管......余下全文>>

八:如何落实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余下全文>>

九:国税部门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益阳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傅淼河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税收事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前我国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税务干部的廉政风险进一步加大,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干部不出事或少出事、干成事,是各级国税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重要职责,也是提升国税形象的重要保障。 第一、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是税收的职能需要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当前,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力度逐渐加大,纳税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这就要求我们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干部队伍。这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能出问题,“一票否决制”就充分说明了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 二是偷税与反偷税、腐蚀与反腐蚀斗争的长期存在,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刻不能懈怠。一些不法纳税人为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千方百计拉拢腐蚀税务干部,税务干部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越来越多。一旦放松了管理,干部队伍中就容易发生以税谋私、为税不廉的问题,国税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因此,必须保持高度的警觉,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做到利剑高悬、警钟长鸣。 三是税收管理权力的运行特点使税务干部面临的廉政风险较高。与一些行业和部门相比,税务部门是一个比较特殊的部门,从普通干部到领导干部或多或少都掌握一定的税收执法权力,各个环节都与纳税人的利益有着直接的关系,这导致发生廉政风险的概率比较高,带队伍的难度较大。必须严格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监督制约,避免少数干部权力寻租、以税谋私。 四是系统内已出现的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警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监管疏失不到位;以权谋私不廉洁;工作漂浮不务实和奢侈享乐不自律。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国税形象,需要我们引起高度警觉,切实加以解决。 第二、正视问题,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缺位”危害性的认识 一、在领导责任的层面上,存在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够的现象。一是认为组织收入是“硬任务”,依法治税是“硬杠子”,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在工作决策部署上,还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够。三是对本部门已出现的苗头和现象,态度不坚硬,不深究细查,导致一些“常见病”的复发。 二、在部门责任层面上,存在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现象。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一是不会管。二是不善管。三是不愿管。 三、在干部责任层面,存在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执行不够到位的现象。一是从俗心理。二是从众表现。三是认识偏差。四是自我要求不高。 第三、惩防并举,教育为先,全力推进国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培养理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一是正确对待人生追求,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二是正确对待社会现象,培养平和淡定的心态。三是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培养敬业干事的心态。四是正确对待人情世故,培养光明坦荡的心态。 二、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一要强化领导责任。“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着力抓、负实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协助抓,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与考核,不能让制度形同虚设,真正把“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二要加强预防教育。要创新教育机制和形式,针对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风险点,组织开展更具针对性的廉政教育活动。三要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把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嵌入体制、机制和权力运行的流程,探索新技术、新知识......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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