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物业费规定

一: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全额费用的70%。电梯费、空调费、公共能耗费等等之类的代收代支费用,不享受70%。

二:空置房物业费应怎样交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有规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收费应该是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一般空置房可以适当优惠(一年少交一个月),但也有不优惠的,本来就是要减少空置率。今后还有可能对空置房征税。

三:物业费收取标准及空置房物业费交多少

全额费用的70%。电梯费、空调费、公共能耗费等等之类的代收代支费用,不享受70%。

四:物业管理条例空置房物业费是怎么规定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开发商通知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证明房屋已经可以使用,即房屋可以交付业主,在此期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经签订,物业公司也开始实施管理,此时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所以业主的空置房也应交纳物业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全额费用的70%。电梯费、空调费、公共能耗费等等之类的代收代支费用,不享受70%。

六:上海空置房物业费如何交纳?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物权法》两部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此司法解释。

近年来,涉及物业权益的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加。2007年初,这两个解释正式立项。此间,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分析与论证,多次征求了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房子空置也要交物业费

■ 焦点

【司法解释】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读

最高院民一庭负责人介绍,实践中,有的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抗辩。

该负责人表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

目前上海地区并没有一个统一缴纳比例标准,所以具体要看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条款来实施。

七:空置房物业费规定是怎样的

空置房屋物业费:若项目所在城市无特殊规定,需全额缴纳物业费;若项目所在城市有关于不居住房屋物业费收缴办法的指导文件,就按当地的指导文件执行; 比如:安徽省物价局在2009年上半年出台的《关于物业综合服务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物业综合服务费减半收取政策适用于2009年4月20日以后交付使用的、符合半年以上18个月以下未入住,同时,每月发生电费不超过2度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减半征收物业综合服务费。

八:物业法关于空置房物业费是怎样规定的

第一年满额收取,空置一年以上按70%收取

九: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全额费用的70%。电梯费、空调费、公共能耗费等等之类的代收代支费用,不享受70%。

十: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百分之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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