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肠内营养和肠外营养有什么区别
一、 肠内营养与肠外营养的区别:
1、肠内营养是通过口服、鼻饲进入胃肠道进行消化吸收来补充营养的。肠外营养是通过静脉注射,通过血液循环来补充营养的。
2、肠内营养较全面、均衡。肠外营养补充的营养素较单一。
3、肠内营养可长期、连续使用。肠外营养只能在特定的短期内使用。
4、肠内营养长期使用可改善胃肠道功能,增强体质、改善各项生理功能。肠外营养长期使用可导致胃肠道功能的衰退,引起各项生理机能的紊乱。
5、肠内营养的费用低。肠外营养的费用高。
6、肠内营养并发症少、相对安全。肠外营养并发症高。
二、 肠内营养的优点
1、提供安全均衡符合生理需要各种营养素和微量元素,改善患者整体营养状况。
2、直接营养胃肠道,有效维护消化系统正常生理功能。
3、保护胃肠粘膜屏障作用,预防细菌移位。
4、促进免疫球蛋白和胃肠道激素的反泌,提高机体免疫力,减少术后感染和并发症的发生。
5、减低高分解代谢,改善氮平衡。6、更经济的医疗花费,缩短住院天数,减低治疗费用。
二:临床营养科的基本执业条件
第六条 临床营养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仪器设备和人员等条件。第七条 临床营养科应当设置医疗区和营养治疗制备区。医疗区应包括营养门诊、营养代谢实验室;营养治疗制备区应包括治疗膳食配制室、肠内营养配制室,条件成熟的医疗机构设立肠外营养配制室。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置营养病房。第八条 临床营养科的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应满足完整临床营养诊治流程及支持保障的需要。其中,临床营养专业人员(医师、技师、护士)总人数与医院床位比不小于1: 100,临床营养专业人员中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人数与医院床位比不小于1:200,护士人数不少于3人。营养病房护士的配置应当达到医疗机构病房护士配置标准。第九条 临床营养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是临床营养科诊疗质量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临床营养科主任为专职。三级医院科主任可由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连续从事临床营养诊疗工作5年以上人员担任;二级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可由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医疗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连续从事临床营养诊疗工作3年以上人员担任。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由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担任临床营养科主任。第十条 营养医师应当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并经过临床营养专业教育或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全面负责营养诊疗工作。第十一条 营养技师应当具有营养、医药、检验、卫生、食品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经过临床营养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负责营养咨询、营养检测、营养筛查及评价、肠内营养配制和治疗膳食制备等技术工作。第十二条 营养护士应当具有临床执业护士资格,经过临床营养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负责营养相关护理工作及科室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肠内肠外营养制剂的配制、营养管路建立和维护、营养咨询、营养检测、营养评价等技术工作。第十三条 临床营养科应当配备营养检测和评价、营养治疗所需的各种仪器设备。
三:临床营养师和公共营养师有什么区别
1、培训对象
临床营养师:需要有医学、护理学、公共卫生等医学相关背景,从事医疗、预防、慢性病亚健康等营养指导相关工作。主要研究疾病、亚健康状态下的膳食,是临床治疗中不可缺少的组成成分。
公共营养师:无需医学背景,从事和餐饮、烹饪,厨师、食品、保健品,营养品,美容机构等相关工作。公共营养师是面对大众的,可就职在学校、工厂等地方。公共营养师主要研究公众营养医学,中国居民普通膳食,主要掌握健康人群营养配餐。
2、学习内容
临床营养师: 在原有的医学基础上,学习临床营养治疗预防康复方面的知识
(1)营养与各种疾病之间的关系;营养与代谢性疾病关系;
(2)临床营养筛查及营养状况评价、 病人和亚健康人群的基本膳食;
(3)肠内、肠外营养治疗 ;
(4)常见疾病的营养治疗,营养与血糖控制;
公共营养师: 从头学习医学基础,主要学习健康人群的营养膳食和营养配餐。
(1)医学基础和营养学基础课程(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卫生学)
(2)烹饪学基础、营养配餐等
3、学习目标
临床营养师:专业性强,主要对亚健康和急、慢性病人群治疗。
(1)掌握急、慢性病和亚健康人群进行营养状况及膳食营养进行评价、分析、管理和指导
(2)能准确询问、书写慢性病和亚健康相关的营养病史,进行营养相关的体格检查,营养评价各种化验检查、检查,掌握急、慢性病营养状况的诊断和处理, 急、慢性病和亚健康人群进行营养支持的适应症。
(3)熟悉各种营养制剂的种类及特点,肠内外营养与常见并发症处理
(4)熟悉临床营养科标准工作流程及本科室关于营养的工作流程
公共营养师:
(1) 能够对健康人群营养膳食指导;
(2)掌握各种营养素的功能和人体对各种营养素的需求量
(3)了解常见食物的营养成分
4、就业领域工作内容
临床营养师:
(1)主要针对在医院、社区医疗机构、卫生防疫部门,从事医疗、预防、慢性病、亚健康配合疾病救治和慢性病康复。
(2)对急、慢性病和亚健康人群进行营养状况进行评价、膳食营养管理和指导
公共营养师
(1)食品加工流通企业管理和咨询指导,
(2)各类餐饮业、公共食堂从事膳食营养配餐、管理
(3)健康人群和疾病人群营养咨询等方面的宏观营养咨询和指导工作。
(4)保健品、营养品企业管理、咨询和销售工作;
(5)养生馆、美容机构管理和咨询和指导工作;
(6)厨师以及从事私人营养顾问等工作
四:求《营养科制度》《营养科管理》
【2009版卫生部《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科室功能和任务:
临床营养科是负责对门诊和住院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营养评价、营养诊断、营养治疗的临床医疗科室。其主要功能和任务是:
1.完成临床营养的医疗、教学、科研(临床疾病与营养代谢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2.完成营养门诊及住院病人(包括危重症患者)的营养状态评价、营养诊断工作(各种疾
病状态和/或营养不良的评价、诊断);
3.确立营养治疗方法(肠外、肠内营养、治疗膳食、基本膳食); 制定营养治疗方案、开列营养医嘱;
4.实施营养治疗全过程:包括肠外营养、 肠内营养液、匀浆膳等的配制;治疗膳食的称重、配制及基本膳食配备和制作并运送至临床各病区患者的床前。
5.根据临床营养学理论指导临床医生合理使用营养相关性药品(肠外、肠内使用的氨基酸、脂肪乳、矿物质类、维生素类及营养复合制剂等)。
科室执业条件:
营养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一)人员配备
1.营养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业训练、掌握临床营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医院技术职称编制配备医师、技师、护士、膳食操作间管理员,按技术工种编制有厨师、护理员等相关人员。
2.营养科主任是本单位营养学科带头人。科主任应具有营养学或医学专业学历背景,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及相应医疗专业技术职务。
3.营养科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营养科工作1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4.膳食操作间管理员应当具有烹饪学基础,并取得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5.营养科医师要求医学营养专业毕业或临床医疗专业毕业,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营养医师人数与床位比例为1:100。
6.营养技师不少于2人。
7.营养科护士厂数不少于2人,要求护理专业毕业,取得执业护士证书,完成相应治疗工作。
8.营养科厨师要求烹饪院校毕业,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营养厨师人数与床位比例为1: 25-30,上岗前应接受过临床营养相关知识的培训。
9.营养科护理员(配膳员)人数与床位比例为 1:35-45,上岗前应接受过临床营养工作内容的培训。
(二)房屋设施与卫生学要求、仪器设备等
营养科应设立完善的营养治疗工作区域,包括营养门诊,营养代谢(实验)室、肠外营养配制室、肠内营养配制室、膳食操作间等。
营养科室位置应与病区相邻,具有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建筑面积,工作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
营养科各功能区的设置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住院患者数量的需要。
科室总建筑面积与床位的比例为:
三级医院不低于1.5m2:1,其中膳食操作间1m2:1,其它工作区域0.5m2:1。
二级医院不低于1m2:1,其中膳食操作间0.7m2:1,其它工作区域0.3m2:1。各功能区工作面积及分区符合工作要求。科室及功能区标志明显,与医疗机构其它科室样式、规格统一。
1.营养门诊:设于医院门诊区域,有专用的房间,配备门诊工作的设施用品,包括计算机及相应营养软件、代谢车、人体成分分析仪、身高体重计、握力器、皮褶厚度计、测量软尺等。
2.营养代谢(实验)室由称量室、精密仪器室、毒气室及操作室四部分组成,建筑面积不低于50 m2。室内墙壁为铝塑板、地面耐磨、防滑、防静电。配备与开展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包括各种称量天平,检测用荧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凯式定氮仪等。开展有毒检测项目时应具有相应排风及通风设备。根据开展项目配备相应标本处理、保存......余下全文>>
五:营养配餐间的设备有哪些
临床营养科主要分治疗膳食室、肠内营养室和肠外营养室。
治疗膳食配制室主要设备为电子称,对食物进行称重。
肠内营养配制室主要设备为电子称;胶体磨,对食物进行粉碎至匀浆制剂;玻璃瓶,盛装匀浆膳;蒸锅,匀浆膳消毒;紫外灯,消毒设备。
我们科室没肠外营养配置室,个人认为肠外营养不需要什么设备,主要是严格无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