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有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密举行,急...
中华人民共和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举行秘密会议。举行秘密会议,
经主席团征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由有各代表团团长参加的主席团会议决定。
话说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就是秘密举行。。哈哈
二:在必要的时候,哪一机构有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密举行 17条回复02
【正确答案】: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20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的时候,经(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工作对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有权监督任何机关的工作。
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 A、制定宪法 B、修改宪法 C、废除宪法 D、停止执行宪法 求指点。谢谢。
常国人大拥有立法权,其中包括制定、修改、废除宪法。但制宪权是一项源权力,一般在国家成立之初由人民行使,修宪权则是在行使制宪权后具体制定出宪法规定而成的。我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宪法,第二项规定有权监督宪法实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若是单选的话,最准确的是B.
五: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的有哪些?答案要全面,此为简答题,谢谢
第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三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六: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批准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逮捕或者刑事审判的机关是【 】。
D答案
宪法七十四条规定
第七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哪些人事任免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享有广泛的人事任免权。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对以上人员,全国人大有权依法定程序予以罢免。
八:我国国防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了什么?
以下是宪法原文: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余下全文>>
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不适当的行政法规吗?
撤销国务院制定的不适当的行政法规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直接撤销国务院制定的不适当的行政法规。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