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党纪处分人员现实表现怎么写
如实写
二:关于撤销学校处分的"处分期间的表现"怎么写.
就写关于你接到处分后的表演,以及对某些事情 的人是即可!以及你在以后将怎么做,写好这三点就可以了!
尊敬的学校及学院领导:您好!
我是*学校,*班的学生。我于 年 月日在学校违反了*管理规定,干扰了正常的考学习序,并在同学中造成了恶劣影响。由于上述事实以及《*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我被*年*月*日被学校给与了*处分。
从那时起,我才意识到了自己犯下了多么严重的错误。*学*年乃至整个人生过程中的学习,是要靠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和认真刻苦才能获得收获的。想想之前的我,完全是一个懵懵懂懂的幼稚学生,当时并没有形成很好的纪律观念和学习观念。受到了学校社会的一些不良少年的影响,产生了因迟到 旷课 抽烟等行为。
但是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回想自己的行为,我幡然醒悟:在这个崇尚记录的社会,人的品德的好坏完全比所获得的知识多少更为重要。在犯了错误之后,我找到了*老师认识错误,接受了*老师的引导和鼓励:希望我不要抱怨别人和环境,要勇敢的去面对错误,争取后面的做的更好,甚至努力去做出更出色的成绩来弥补这次错误,让我在犯了错误之后,没有就此颓废,也没失去面对未来的勇气,我自信的抬起头,并告诉自己要走好以后的路。
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深深的谴责着自己的所做所为,反思了自己之前对待生活、对待学习的态度和观念,潜心地从自己身上找缺点、查不足;事实上,这一年多以来,我也按老师同学们的希望在努力着,并在生活上和学习上向着那些优秀的学生看齐。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纪律和学习上都比以前更加努力认真的对待,坚持从认识上、从观念上转变,要求上进,关心集体、关爱他人,常和优秀的同学交流!积极参加校系的活动,以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进行着大学生涯的每一步。
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有较强的纪律观念,也懂得了身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学习的态度必须是端正的,因为学习乃是学生的天职;知识不是靠投机取巧可以获得的。每个人都有做错事的时候,重要的是犯了错误后怎样改过自身。 经过将近两年时间深刻的反醒,我对自己犯的错误追悔莫及的同时,所做出的努力和改过自新的表现也得到了老师同学的肯定。
处分期已近*年,按学校规定及我在这段时间里的表现,特此向学校领导申请撤消对我的纪律处分。请相信我已经改过自新,请相信我一定能做得更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三:处分期间的表现
学习态度积极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帮助同学老师等等等等
如果学习成绩要是不错的话,或者是班级或学骇干部的话,还可以加上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专业排名等等!
在学生会中如何如何表现等等!
四:在校政治表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现在表现如何?身体健康状况
政治表现一般指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思想、政治觉悟如何等;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有奖励就写,无奖励则不写,处分写法同前;现在表现如何,那就真实地从政治思想、工作状况、待人接物、为人处事等方面描述;身体状况一般没问题就写健康。
五:社区矫正人员现实表现如何写
该矫正人员在本月能按时到所汇报思想情况,积极参加集体教育和社区服务,无违法违纪现象,现实表现较好。
其中本月可以换成本季度、本年、在矫正期间等等······
六:媒体:党员干部因违纪被处分 处分期满后怎么办
对犯错误的党员不能‘一处了之’,把对犯错误党员、干部的教育延伸到处分之后,帮助受处分人员提高认识、改正错误,进一步做好思想转化和现实表现考察工作,体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改过自新,真心向党,最终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七:如何加强受处分党员干部后续教育管理及使用
近年来,随着反腐工作力度的加大,各地每年都有一些党员干部不遵纪守法受到纪律处分。有的党员干部在受处分后能够改正自己的错误,但也有一部分人不能深刻检讨自己,不排除有部分干部党员破罐子破摔的不良倾向,就如何加强对这部分人的教育管理,是当前我们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受处分干部的不良表现及成因1、无心作为。这部分人大多曾在单位中任过负责人担任过领导职务,在单位里风光一时。受到处分后,个人名誉受到损害,开始觉得政治前途黯淡无光,一时间难以适应,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无心作为,缺乏上进心。整天无所事事,精神空虚,百无聊赖,沉迷于麻将、赌博,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 2、牢骚满腹。一些党员干部受处分后对组织不满,隔三差五找领导申诉,纠缠不休,甚至无理取闹,条件得不到满足就到处散布不利于工作的言行,甚至与党的方针政策唱反调。 3、作风懒散。由于受处分的干部多曾为单位领导、负责人,受处分后,一些单位的继任领导或现任领导碍于面子或原来的关系,对他们的工作未作具体安排,有的即使安排了也只是打打杂,导致这些人成了单位的特殊人员,单位的各种工作责任机制和制度对他们缺乏制约,上班自由,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4、称病赋闲。还有一部分受处分党员干部干脆就请病假休息,工资、奖金、福利照拿不误。 5、另谋“他”途。一些干部受处分后,觉得自己政治上反正已没有奔头,就利用原来的关系,广拓门路多赚钱。有的停薪留职,远走他乡;有的“身在曹营心在汉”,拿着工资忙第二职业;还有的干脆自当老板或合股参与办酒店、办商店、办茶楼等。 受处分干部的种种不良表现,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单位来看,主要是好人主义作祟,这些人所以能够“躺”得住,与所在单位有直接关系。从社会来看,主要还是管理存在漏洞,执纪不严,跟踪教育管理不到位。从受处分的人来看,主要是思想上存在误区,不能正确面对自己所犯的错误。如果不加强教育管理,必然会带来负面影响。首先,对其受处分的人成长不利。一些干部受到处分特别是重处分后,认为前途渺茫,因此思想消沉,不思进取。其实,这些干部如果能及时从中汲取教训,努力工作,前途仍然光明;但若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影响荒度一生。其次,起不到警示作用。有些受处分后,不干工作却照拿工资、奖金、福利;个别地方对部分受处分干部的监督约束力量不够,甚至相对其他干部还要弱些,使得这些受处分干部比起其他人显得更“潇洒”、更“自由”,对他们的处分没有起到应有的教育、警示效果。 第三,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少数干部受处分后,怪话连篇,牢骚满腹,到处散布一些偏激的言辞。有的挖苦、嘲讽其他同志,有的在单位和公共场合指桑骂槐,有的甚至诋毁组织,挑当今党的方针政策的“刺”在社会上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 二、强化对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的建议1、加强教育,促进受处分干部的思想转化。一是推行教育谈话制。在组织出面宣布处分决定以及处分期间,有关单位应找其认真谈话。通过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作风等现实表现,对症下药,提出希望和要求,教育他们正视自己的错误,甩掉思想包袱。二是推行集中教育培训制。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可联合举办受处分干部集中教育培训班,集中时间对他们进行党性党纪、政策法规教育,帮助他们切实增强政策法纪观念。充分运用受处分干部现实表现的正反典型,激发他们的勇气和斗志。三是推行自我教育定期汇报制。确定专人听取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等汇报,肯定其闪光点,指出不足。同时,加大对其家属教育力度,让家属积极配合,帮助自己的亲人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处分。 2、加强管理,明确对受处分干部的要求。一应分配适当的工作。根据受处分......余下全文>>
八:个人现实表现情况
XXX同志现实表现材料 XXX,男,汉族,出生于XXXX年X月,中共党员,XX市XXX人,本科学历,XXXX年毕业后在XXXX工作,XXXX年X月在XXXX工作至今。 主要表现:该同志宽容大度,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诚恳、友善。在不同的工作单位,都能够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能够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人热情周到、积极服务。办事情即能坚持原则,又能主动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展现出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 一、政治表现: 该同志讲政治,讲大局,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养,多年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党新时期的理论武装头脑,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基础,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重大决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积极参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注意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党的形象,思想进步,具有牢固的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为“三 农”服务的立场和决心。 二、工作表现:多年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在工作中注重学习,虚心向老同志请教,熟练掌握XXXX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主动克服办公室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困难,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经常性加班加点毫无怨言,XXXX年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主动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具有一定的协调和组织能力。 三、廉洁自律情况 自觉坚持政治理念学习,深入基层开展工作,积极帮助各村解决XXXX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乡党委关于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关精神,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以政治坚定立德、以廉洁从政立身、以爱民为民立本,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凡违反纪律和法律及超出原则的事,坚决不干,主动抵制来自各方面的不正之风,做廉洁勤政的表率,在个人品质上,坚持做到为人正直,坚持原则,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以权谋私,随波逐流, 不揽功诿过,不阿谀奉承。在工作上,以主人翁精神对待工作,以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心,开创性地工作,并勇于负责,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在工作作风上,讲究民主,善于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保持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传统本色。 四、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尽管该同志工作突出,成绩优秀,学风端正,多年来在学习、工作、思想情况等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提高,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学习不深不细,理论联系实际还不够深入,解决基层的困难和问题的经验和方法还不够完善的问题。相信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能够更好地为民服务,做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一名群众定意的人民公仆。 XXXX年XX月XX
九:如何加强对受纪律处分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真正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
近年来,随着反腐工作力度的加大,各地每年都有一些党员干部不遵纪守法受到纪律处分。有的党员干部在受处分后能够改正自己的错误,但也有一部分人不能深刻检讨自己,不排除有部分干部党员破罐子破摔的不良倾向,就如何加强对这部分人的教育管理,是当前我们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受处分干部的不良表现及成因1、无心作为。这部分人大多曾在单位中任过负责人担任过领导职务,在单位里风光一时。受到处分后,个人名誉受到损害,开始觉得政治前途黯淡无光,一时间难以适应,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无心作为,缺乏上进心。整天无所事事,精神空虚,百无聊赖,沉迷于麻将、赌博,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 2、牢骚满腹。一些党员干部受处分后对组织不满,隔三差五找领导申诉,纠缠不休,甚至无理取闹,条件得不到满足就到处散布不利于工作的言行,甚至与党的方针政策唱反调。 3、作风懒散。由于受处分的干部多曾为单位领导、负责人,受处分后,一些单位的继任领导或现任领导碍于面子或原来的关系,对他们的工作未作具体安排,有的即使安排了也只是打打杂,导致这些人成了单位的特殊人员,单位的各种工作责任机制和制度对他们缺乏制约,上班自由,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4、称病赋闲。还有一部分受处分党员干部干脆就请病假休息,工资、奖金、福利照拿不误。 5、另谋“他”途。一些干部受处分后,觉得自己政治上反正已没有奔头,就利用原来的关系,广拓门路多赚钱。有的停薪留职,远走他乡;有的“身在曹营心在汉”,拿着工资忙第二职业;还有的干脆自当老板或合股参与办酒店、办商店、办茶楼等。 受处分干部的种种不良表现,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单位来看,主要是好人主义作祟,这些人所以能够“躺”得住,与所在单位有直接关系。从社会来看,主要还是管理存在漏洞,执纪不严,跟踪教育管理不到位。从受处分的人来看,主要是思想上存在误区,不能正确面对自己所犯的错误。如果不加强教育管理,必然会带来负面影响。首先,对其受处分的人成长不利。一些干部受到处分特别是重处分后,认为前途渺茫,因此思想消沉,不思进取。其实,这些干部如果能及时从中汲取教训,努力工作,前途仍然光明;但若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影响荒度一生。其次,起不到警示作用。有些受处分后,不干工作却照拿工资、奖金、福利;个别地方对部分受处分干部的监督约束力量不够,甚至相对其他干部还要弱些,使得这些受处分干部比起其他人显得更“潇洒”、更“自由”,对他们的处分没有起到应有的教育、警示效果。 第三,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少数干部受处分后,怪话连篇,牢骚满腹,到处散布一些偏激的言辞。有的挖苦、嘲讽其他同志,有的在单位和公共场合指桑骂槐,有的甚至诋毁组织,挑当今党的方针政策的“刺”在社会上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 二、强化对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的建议1、加强教育,促进受处分干部的思想转化。一是推行教育谈话制。在组织出面宣布处分决定以及处分期间,有关单位应找其认真谈话。通过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作风等现实表现,对症下药,提出希望和要求,教育他们正视自己的错误,甩掉思想包袱。二是推行集中教育培训制。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可联合举办受处分干部集中教育培训班,集中时间对他们进行党性党纪、政策法规教育,帮助他们切实增强政策法纪观念。充分运用受处分干部现实表现的正反典型,激发他们的勇气和斗志。三是推行自我教育定期汇报制。确定专人听取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等汇报,肯定其闪光点,指出不足。同时,加大对其家属教育力度,让家属积极配合,帮助自己的亲人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处分。 2、加强管理,明确对受处分干部的要求。一应分配适当的工作。根据受处分......余下全文>>
十:被降职或撤职的党员干部还能再获提拔吗
2015年7月,中办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规定》除明确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之外,还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后的使用、复出问题作出规范: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2016年12月16日,武汉市出台《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能否“复出”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
《办法》明确了受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及党组织负有处分或处理后的职务、职级、待遇调整等工作职责,按受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分别明确了影响期、职务职级、工资调整,影响期内工作安排。并明确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履行教育管理干部的责任,加强对受处分或处理干部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履职尽责情况的管理;处分或处理影响期满后,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全面考核,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期间的政治表现和履职尽责情况,以及年度考核、影响期或处分期满考核情况,将作为重新安排其职务的重要依据。
引咎辞职或受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任职。重新任职时,需要履行相应程序,包括重点了解干部的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听取干部群众意见;视情况在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中进行民意调查,听取意见。对于干部群众意见较大或者争议较大的,暂缓任职。重新任职决定做出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向社会公开被问责党政领导干部重新任职的情况。
《办法》也明确了受处分后不能正确认识错误人员的处理办法:对受处分后不认真对待,仍有不良表现的,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拒不认识错误、拒不改正错误,且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又违纪的,从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受党纪处分:
受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一年;受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一年半;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本应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无党内职务可撤而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为二年。
受政纪处分:
受行政警告处分,处分期为6个月;受记过处分,处分期为12个月;受记大过处分,处分期为18个月;受降级处分,处分期为24个月;受行政撤职处分,处分期为24个月。
受组织处理:
受诫勉处理,影响期为六个月;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处理的,影响期为一年;引咎辞职、受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影响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