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心得体会

一:对《合同法》的认识与学习《合同法》后的体会

中国政府几十年来最重要的劳动法修订工作眼下已经接近尾声。此番修订过程非同寻常,期间如何平衡经济增长和劳动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问题引发了各界的广泛争论。

早在一年半之前就提交给最高立法机构的新《劳动合同法》按计划应可于6月份最终获得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通过。这项法律草案最初于2005年12月提交,人大常委会今年4月就它和其他法律草案进行了讨论。如果6月份获得通过,它有望于明年正式生效。

百年奋斗史,奥运圆梦时。风霜雪雨,一言难尽;苦辣酸甜,品味悠长。…

中国,没有奥运金牌的日子

[慈禧与奥运擦肩而过][奥运呼唤天津起]

[中国“看”奥运第一人][中国哑将泪洒伦敦]

彪悍奥运主题曲

[奥运主题歌的难题][老年版北京欢迎你精彩]

博客:[批评巴金,韩寒已经很客气了]

热点:[加入刘翔输了 奥运礼服大检阅]

劳动法通过的延迟源于一种非同寻常的特殊情况:中国政府就这项法律草案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并收到了将近20万份意见书。

就此展开的争论一度非常激烈。面对国际劳工团体关于劳动法草案有意淡化中国工人急需获得的保护的抨击,国内商业团体的评论成为了避雷针。

但是这一过程显示出中国政府在法律形成方面已经开始越来越多地考虑不同利益集团和广大公众的意见。这种旨在改善透明度的谨慎之举反映了中国政府保持各方对其法律法规广泛支持的愿望,以及它听取各方专家意见以确保其法律能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和社会现状的需要。

在中国,制定法律的驱动力依然很大程度上来自政治精英。然而观察家称,对于劳动法草案引发的各种问题和忧虑,中国政府似乎都认真地予以了考虑和回应。

北京双城律师事务所(Shuang Cheng Attorneys-At-Law)的律师Alexander May表示,虽说征求意见期间法律教授、工会、企业等各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但是这种相对公开化的做法还是广受欢迎的。“我绝对认为这些评论产生了很大的效应。”

中国需要新的劳动法来完善劳动秩序,尤其是考虑到民营部门的快速发展,情况更是如此。许多工人得不到书面劳动合同的有效保护,经常无法按时得到劳动报酬。政府同时还担心,很多劳工受制于不公正的短期劳动合同因而难以得到发展的机会。

企业游说团体担心,一旦劳动合同法加强对雇主的要求,则企业可能盯因此增加成本,而其在雇佣和解雇问题上的灵活性也会有所降低。同时对于一向被视为政府掌控企业工具的工会在立法程序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也让他们心存忧虑。劳工权益活动家和商业团体都表示,中国政府在现行法律执行方面做得不是很好。

新劳动法的起草大约始于2004年,当时正值中国政府对劳工不满情绪以及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日感忧虑之际。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帮助下草拟出了新劳动法草案第一稿。

草案第一稿提交数月之后,中国领导人作出决定,就此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此举虽非史无前例,却也实属罕见。在接下来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期内,公众反应相当热烈,总计提交了191,849份意见,其中大部分来自个人和国内的行业团体,但也有一些来自外国公司。

在外国公司提交的意见中有一份来自时任中国欧盟商会(European Unio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主席的杨森(Janssens de Varebeke)。他在去年致中国人大的一封信中警言称,“严格的规章”可能会增加生产成本,由此“迫使外国公司重新考虑(是否)在中国进行新的投资或是继续开展业务......余下全文>>

二:学法心得体会

学法,伴我成长

法律,一个有些严肃的词语。常人总觉得法律是一个离自己遥远的词,其实,法律一直在伴随我们生活中的任何一个举动,一件小事上。人们时时刻在和法律打交道,无论生活,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如此。

法律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神圣的,谁都是不能触犯的,不论是学生、大人、国家的领导人,他们都必须遵守定家的法律,我们每一个人在遇到种种危险时或其它事情时,都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伤害。学法用法之责任:

作为一位公民,我们应经常为自己增加法律知识,不要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走上歧途。可能会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放火,法律就约束不了我们。这是多么的无知啊!我想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是没有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家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们的社会准则。当今社会人们在不断淡化法律意识,甚至有人在讨论一些传统美德是否已经过时的问题,着不得不是我们呼唤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所以,我们在吸收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懂得有自制力。在面对冲突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己的脾气;在面对金钱诱惑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身的贪念。只有这样,学习法律才有真正的意义。

我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当然就我国先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着一些洞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然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捍卫法律!

在遵守法律的同时,我们还要努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当别人侵犯到自己的利益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会伴随着一个人的一生,约束着我们的行为,而我们要时时刻刻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守法公民。

三:物业管理法\房屋租售法\民事活动与民事合同法学习的有关心得体会

扮演好四种角色做一个优秀的物业管理经理人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倡导“人性化服务”“以人为本”。这里所说的“人”,不仅包括业主(用户),还有所管理的团队,企业的员工,以及作为管理者自己。因此,我认为,作为一名物业管理企业的领导者,应该扮演好四种角色,适应角色上的转换,才能胜任这份工作,成为一个优秀的物业管理经理人。

对于业主(用户)来说,要做一个“贴心的朋友”

物业管理能否达到优质管理、精品服务的要求,裁判是被服务的业主(用户),因此要明确业主在物业管理企业生存和发展中的重要性,业主满意度是为公司服务的宗旨和目标。在遵守《物管合同》、《业主公约》和公司制度的同时,学会换位思考,把自己放在业主“朋友”的位置,急业主所急,想业主所想,千方百计为业主排忧解难,在服务中体现一个“贴心”。

以百业兴物管公司为例:公司首先以“业主的需求,就是我们的追求”为服务方针,执行维修回访、上门走访、定期服务质量测评等向业主广泛征询意见的多种方式,均可了解不同业主的特殊需求与期望,从反馈意见中找到差距,消除不合格服务,特别是解决业主潜在的不满意项目,让服务真正贴近每一位业主。

作为企业管理层人员要主动跟业主沟通,不能流于形式,应该与业主交朋友,切实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通过与业主的零距离接触,和业主成为朋友。如每天进出大门,都有相熟的业主热情招呼,遇到问题,也乐意互相交谈。去年,百业兴大厦业主反映,办公室有老鼠,接到电话后领导极为重视,立即组织购买优质鼠药灭鼠,并亲自登门道歉,感谢 他们对物管工作的督促,感谢他们合理建议,让业主体会物管公司的真诚,业主深为满意。

为弘扬蓬勃向上的企业文化,企业应该经常为业主举办各种活动。如乒乓球个人对抗赛;少儿书画比赛;业主单位与物管企业节日联欢;到郊外游玩、到渡假村开座谈会等。这些活动,既给业主之间提供了一个认识、了解、沟通的平台,又加深了物管企业与业主的友谊。

此外,从所管理项目的特点出发,在创新上动脑筋。在管理与服务中拓展视野,真正做到“贴心”。学习一流物管公司先进经验,推出人性化、精细化服务项目。如雨天免费向业主借伞的“便民伞”服务,为小区业主免费借用平板推车的“便民车”服务,保安员为停靠的小车拉门服务等,管理服务在业主中树立良好形象,使业主接受服务中充分感受到了一种信任与安全。

对于企业员工来说,要做“严慈的家长”

一个企业就是一个家庭,如果说一个领导者要将自己的满腔热情都投入在物业管理事业上,那么更需要把更多的爱奉献给与你并肩奋战的全体员工。作为“家长”的管理者,不仅管理上要事无巨细,更要用一个“爱”字来换得员工的尊敬、爱戴。

关爱员工既要落到实处,又要细致入微。以仁爱之心尊重他们的人格和价值取向,让他们感到自己在企业的地位。如实行人员定岗定位,按劳取酬;关心员工切身利益,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给员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让他们体会领导、集体的温暖。曾有一家物管公司,在春节联欢会上,发动员工为一位家庭情况不好,且母亲长期生病的员工捐款活动。当这位员工收到这份浓浓“爱心”之后,激动得热泪盈眶,当即表示一定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后来这位员工表现十分出色。物业管理企业的保安、工程人员等一线员工,他们工作十分辛苦,为了小区的和谐、安宁,风里雨里24小时轮流值班,节假日也要坚守岗位,放弃了与家人团聚。作为领导,要多过问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尤其是节假日,对值班人员进行慰问,在管理区域内......余下全文>>

四:合同法从个人的角度说明本课程对自己的作用;

从个人体会简单说几点:

学习合同法对个人来说非常实用。现代社会就是一个商业社会,商业社会产生最多的法律文件毫无疑问就是合同。每天你小到去超市购物,大到做生意签大项目,所有的交易行为都会和合同扯上关系。通过学习合同法,你自己就会对这些交易风险的认识更加清晰。你会认识到什么时候合同生效了,合同哪些约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等等。这样你在从事相应的商业行为时,签订合同风险有多大,自己能不能承受,自然会心地有数得多。

学习合同法也是学习法律基本理念的一种方式。虽然说合同法只是众多法律中的一种,但是法律公平正义、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基本法律原则是贯穿其中的。也就是说,通过学习合同法,你自己也可以对中国法律架构的基本逻辑有个大致的了解和体会。理解了这些基本的理念,对于合同法以外的事情,比如婚姻、继承、公司法等等法律,不一定说你都能推导出非常准确的结论,但是你基本都能分析或判断出法律对某些事件的倾向性。简单说就叫举一反三吧。

当然如果你是法律专业人士或法学院学生,合同法对你来说就更加重要。在实际法律工作中,绝大部分的法务或部分律师朋友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帮助企业或客户审理合同。要起草或修订出一份好的合同,熟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最重要的基础之一。好的合同必定在合同法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保护己方的利益。

五:怎样学习合同法

结合楼上几个的意见,我再给点建议,对于合同法总论部分不求背诵但一定要记清楚能理解会运用,关于分论部分尤其要掌握买卖合同、借款、保管、租赁、经纪、委托。其实合同法整部法律都很重要,从头到尾都要很好的掌握,不仅合同法本身四百多条法条都具有很大的可靠性,而且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也经常与合同法有关,合同法学不好甚至直接造成在分析其他部门法福例时的失误

六:给我写一篇《读法律书籍 心得体会》谢谢

刚好有一篇,不知对你有没有用。读《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心得体会俗话说:“书读万卷,遇事不乱”,读书不仅可以净化人的心灵,陶冶情操,更可以在实际生活中对我们进行疏导,为我们排忧解难。为了让自己不断地从书本中汲取更多的营养,最近对《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一书进行了通读,重点对第三部分与第四部分的第三十一讲与第三十四讲进行了精读。读罢,合上书本,静坐书桌前,感悟颇多。虽然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有所区别,但其中做人、做事的道理却是相通的。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适用和指导公务员的行为,也可以适用和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在修正案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近些年来,依法治国的理念已经逐步深入人心。2010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都参加了“五五”普法考试。通过五个“普法”阶段及这么多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目前的法治建设就已经达到了一个成熟和完善的阶段,就中国目前整体的法治形势来看,我们还不能说是非常乐观,违法犯罪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在某些领域甚至有增无减,再加上一些新型犯罪形态的出现等等,这些都让我国的法治建设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我们也更清醒地看到,公职人员在学法用法实践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对于我们来说,学好法用好法是非常有必要的。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工作都是息息相关的,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并加以熟练地运用对于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必不可少的。作为一名事业单位机关的工作人员,我不仅有义务去加强自己的法律修养,提高自己的法律觉悟,更有义务去运用法律知识维护我们农科院和职工的合法权利,去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和权钉。我联系《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一书,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的体会:一、提升学法用法的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和贯彻运用法律知识,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我们科研事业单位与一些法律是息息相关的,比如:知识产权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法》、《农业法》、《种子法》、《土地法》以及《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由于平时不善于积累,导致我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相对匮乏,致使我们在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时难于应用法律的手段去处理,直接影响了工作成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工作对象。二、积极主动加强学法我的专业是法学,加之这也是我本职工作的一部分,所以我知晓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对学法有了更多主动性和积极性。我常常通过网络、书籍,查阅大量的法律、法规及条例,学习和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据此整理出一些与科技产业工作相关的条文、条款以备工作需要时随时参看。工作之余,我还与做法律工作的朋友讨论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案件、积极地向他们请教一些法律问题。工作中我主动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自觉践行,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多样化的法律知识学习方式不断地充实着我的头脑,......余下全文>>

七:想学习全面合同法怎么办?

您好,建议购买一本相关合同法的书籍,合同法相关的法条,最好还下载点憨合同法有关的音频。多加研究应该能学的不错。谢谢

八:土地管理法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8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第四款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中的“征用”修改为“征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后,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余下全文>>

九:学习合同法的核心目的是什么,利用合同法解释在商务实践中如何利用合同维护自己利益

合同法的本质,是指合同法作为一个特殊的法律,其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所反映出来的区别于其他法律的所固有的法律特征的内部体现。合同法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合同法以债权债务关系、即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直接调整对象,其深层的社会关系则是社会的财产流转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包括静态的财产关系和动态的财产关系,即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两大部分。合同法调整的是其中的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它反映的是平等主体间在转让产品或货币,完成工作和提供劳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的清偿或履行,具体体现着财产从一个民事主体到达另一个主体的合法移转过程。这是合同法与物权法法律分工的明显不同。合同法与物权法虽都是财产法,然而物权,尤其是其中的所有权,直接规定社会财产的归属关系,其所要解决的是现存财产归谁所有的问题,主要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因而,所有权及至整个物权,本质上是规定和反映社会财产关系的静止状态。而合同法作为调整债权关系的法律规范,规定和反映的是社会财产或其他劳动成果从生产领域移转到交换领域,并经过交换领域进入消费领域,其内容主要表现为转移已占有的财产,转换的目的或是实现对财产的占有,或是创造一个新的占有。因此,合同是当事人处分财产或获得财产的重要法律手段,充分反映着流通领域内的财产运动状态。合同法则通过确认和保障合同当事人正当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约束自己的行为,而对这种财产流转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  合同法的地位是指合同法作为一个重要的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简而言之,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民事单行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是宪法之下的部门法,而民法本身又是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这个体系是由若干调整某种民事关系的单行法组成的,如商标法、专利法、继承法等,合同法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物权法也是这样的单行法。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适用于合同法的同时,合同法以其特别或具体的制度和规定对各种合同关系进行调整。合同的效力合同效力,也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是法律约束力。其法律特征如下:(1)合同效力,仅仅存在于依法成立的合同或满足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对于不成立的合同,当然谈不上合同的法律效力;而对于不具备生效要件的合同,自然也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所以,合同有效成立是产生合同法律效力的前提。(2)合同效力是《合同法》等法律所赋予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本身是当事人的一种约定,这种约定离开《合同法》等法律,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合同之所以产生法律效力,是因为当事人之间的这种约定,符合法律的要求,受到法律是强制保护,因而产生一种相当于法律的效力。(3)合同效力是一种法律的约束力。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涉约行为都受这种约束力的规制。(一)、关于确认合同效力的法律适用1.确认合同的效力是仲裁庭的法定职权与职责。我国《仲裁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仲裁合同纠纷,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确认合同的效力。仲裁庭要审查合同是否已经成立,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有效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因为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和法律后果是不同的。经过审查,如确认合同有效,该合同所约定的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受法律保护,处理他们之间的纠纷就应以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基础。如确认合同无效,则该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不应依据该无效合同来判断是非和责任,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去处理。2.关于合同生效的法律适用。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余下全文>>

十:学习宪法心得体会作文400字以上学

一、 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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