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有何区别?
借条和欠条都是一种债权凭证,借条是出借款项而形成的债权凭证,欠条多为出售货物而形成的债权凭证,两者在作为债权凭证的效力上是没有区别,但在诉讼时效计算的起算点上却有不同之处。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权利被侵害之日很好确定,因为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就等于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故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应为约定还款期限界满之次日,对此应无争执。此种情况下,借条和欠条是没有区别的,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次日起计算为两年。但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如何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也就是说如何确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呢?笔者试作如下分析: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第一次要款被拒绝就应当视当其权利受到了侵害,其诉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次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笔者认为,所谓欠,一般情况下是基于债务人出具欠据前,双方已有经济往来,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或经过结算后,债务人需给债权人款项,因为存在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拒绝给付的情况,从而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欠据,此时,债权人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条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正好印证了上述观点。郑州中原区法院 徐红展
二: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看如何准确认定欠条的诉讼时效
欠条从写完之后,应当在两年内具有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两就失去了诉讼时效,不受法律保护了。
三:欠条的追诉期一般为多长?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四:欠条有效期过期限,还能上法院吗
一,欠条不是药品食品,没有有效期,没有过期作废,过期失效的说法。二,欠条有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起诉,法院不受理,受理了,立案审判也不能胜诉。三,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断事实是催讨,付息,签订延期还款协议,都必须要有证据才能中断诉讼时效。从中断的日期算起没有超过两年就没有失去诉讼时效,诉讼是能胜诉的。四,即使过了诉讼时效,欠条的胜诉权利已经失去,但是欠条的实体权利依然存在,对方还钱给你,依然可以接受,有帐抵扣依然可以抵扣。欠条存在作废,不存在失效。
五: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与诉讼时效依据哪条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规定,普通诉讼时效的是两年。过了诉讼时效的,在法院就没了胜诉权了。
六:欠条过诉讼时效,法院会立案吗
法院应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二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七:欠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过了诉讼期怎么办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一)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以上内容就是对“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以及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所做的解答。
八:欠条的法律诉讼时效是多久 5分
找到人 特别是对方的财产 带着借条 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一、注明了偿还日期的借条、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 ,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二、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 三、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而不是大部分人认为的欠条出具之日的次日。特殊情况下,即履行期限届满后诉讼时效期间内出具的欠条。依据最高院个案批复,此类欠条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点为欠条出具之日的次日。该批复全文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借条范本】民间借贷借条格式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更多] 【借条范本】标准借条格式 【借条范本】标准借条格式 一、标题一定要写借条二字,切莫被别人故意误写成欠条, 特别注意:虽然都是钱在别人那,但在法律上结果却是完全不同的; 二、一定写明今借到***现金***元,注明大写***圆整。特别注意:核实大小写相一致,如果大小写数额不一致,司[更多] 【借条范本】借钱的借条范本 【借条范本】借钱的借条范本 借 条 今借到人民币 元整(¥: 元), 月内还清,不计息。 此据。 借款人(签字): 年月日 借 条 今借到 XXX(你的名字)人民币叁万元整。利息为(年息 % )。 利息的支埂方式为( ); 本金的归还时间为( )。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签[更多] 个人借条范本【借条范本】七 个人借条范本【借条范本】六 参考样例 ( 较完整 ) : 欠条 今借到 *** 人民币 *** 圆整,于 * 年 * 月 * 日前还清, 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的 1% 付给违约金。 借款人: *** * 年 * 月 * 日 法帮网法律咨询[更多] 个人借条范本【借条范本】六 个人借条范本【借条范本】五 甲方XXX( 身份证号码)今借乙方XXX,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十:欠条具有多久的法律时效
时效已经发生中断,以重新计算时效,从15年11月份开始2年时间,原欠条还在你手中么?
不在就会很麻烦。
下面是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