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考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试题
两个都选D
二:求两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题目答案:
1.(1)单位辞退吴某等30名员工不合法。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之一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但符合这一条的前提是“经过另行安排工作(即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才能予以解除(即辞退),此处甲公司未另行安排吴某等人工作或再次培训就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违法;(2)应当支持,理由同上;(3)该案中甲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吴某等人作为劳动者可以选择两种主张:一是主张继续旅行劳动合同并要求甲公司另行安排工作;二是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接受辞退)但应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以“不能胜任工作”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现在家公司未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相当于上面提到的基础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 (1)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王某,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有哪些录用条件,王某为何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单位不能举证,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不能据此辞退王某;(2)2011年10月,李某已过试用期,属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即正常用工期间),回家探亲路上受伤属于“非因公负伤”,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过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才可予以辞退。本题中用人单位未与李某另行安排工作就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李某应当要求为继续履行合同(另行安排工作)或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3)不妥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做法构成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补足相关加班工资并配合劳动者办理转移手续,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刘某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支付所欠的加班工资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因为是由于用人单位过失而由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
三:2016农大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在线试题-2答案
1、2015-2016年并没有新劳动法出台。
2、现行法律涉及试用期的,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如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司法考试 历年真题
司法考试基本上就没有考过这个内容。如果是找劳动法的题还是比较多的。你可以到灋律@教处网的在线模拟考场找一下这个科目的题。
五: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案例分析题,求助。
1、企业转产可以作为企业情势变更情形之一,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2、企业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证明企业确实因变更业务,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需要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无法就梗更达成一致的,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3、张某可以要求企业与其协商变更,单位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六: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案例分析题: 5分
辞退赵某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对于工会的干部不能在工会任职期间辞退。
七: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案例题,求答案,回答的好可以追加分 20分
第一、1)不能。因为谢某和皮革厂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对于劳动争议来说,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所以,谢某必须先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才能起诉。
(2)该条款无效,劳动合同有效。根据工伤保险法的规定,对于已经发生的职业伤害事实,即使雇主没有任何过失和直接责任,也应当承担善后处理和经济赔偿责任。而且,雇主承担的是无条件赔偿责任,即无论职工个人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素,雇主均应依法赔偿经济损失和得到必要的医疗服务待遇。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要符合工作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法律规定。部分内容违法的合同仅该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内容的合法性。
(3)不能,因为根据《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上市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1)试用期为1年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而不是1年。
(2)合同中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60天通知用人单位,这一约定违法。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而不是60天。
(3)试用期内不得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违法。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须征得厂方同意,这一约定违法。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没有规定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因此广方不负责转移档案关系的约定也是违法的。
第三、1)属于工伤,符合《工伤保险条理》规定条件
2)不可以
3)
我尽力了 就找到这么多答案 想自己答 但是劳动法 才刚开始学 怕误导你
八: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多选。谢谢
1、ABC 为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劳动法规定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比较广泛,灵活性较强。
3、ABC 失业人员要领取触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原所在单位和失业人员本人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失业;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目的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拒绝其申请,并告知其拒绝的理由。
4、BCD 休假的种类:、(1)法定节假日。是指法律规定用于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我国劳动法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有:元旦休息1日;春节休息3日;国际劳动节休息3日;国庆节休息3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2)探亲假。是指劳动者享有保留工资、工作岗位而同分居两地的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探亲假适用于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3)年休假。是指职工工作满一定年限,每年可享有的带薪连续休息的时间。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九: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案例题,求答案 5分
(1)商场和小张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不得怀孕时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2 3条:“……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 7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2 6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应先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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