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管理制度
一、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装修时,应告知物业公司,经物业公司登记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物业公司将定期检查。
二、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建设部关于《住宅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三、业主有下列行为时,要求恢复原貌,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押金概不退还。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等处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装修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工作,噪声扰民,劝阻无效时。
四、装修期间施工队要规范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和安全工作。
五、全体业主装修结束,入住以后,经物业公司检查,无违反上述规定,业主凭收费票据领取装修保证金。
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小区。
2、禁止2.5吨以上货车或大客车进入住宅区。
3、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者跨位,并注意车位的清洁,不乱扔烟头、杂物等。
4、驶入住宅区的车辆应减速行驶,不得鸣号,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千米。如损坏路面、共用设施者,应按原价赔偿。
5、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在住宅区内学习驾车、试车。
6、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任何违章停放的车辆将被拖移,领回车辆时必须交纳保管费和拖车费。
7、长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在物业公司办理车位立户手续及出入证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停车服务费。对号停放,车辆必须办理保险。停放后,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增加防盗措施,车辆安全责任自负。
小区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小区干净、整洁,使住户享有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各住户生活垃圾必须自行装袋放入公共垃圾箱内,违者(如散放楼道内、乱放楼门口)视情节收取责任者消除费10-100元,抛放在草坪者罚款100元。
2、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否则,根据业主公约,罚款100-2000元,并清扫现场。
3、不要把垃圾、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水厕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者或者损坏,住户应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4、小区内的任何公共部位,不得乱涂、乱画、乱贴,违者应承担粉刷费用,如属小孩所为,应由家长负责。
5、凡在公共场所乱贴广告、标语、乱竖挡路牌,除责令其限期拆除外,根据业主公约罚款10-100元。
6、住户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全部自行运至小区垃圾点,并保证楼内外设施不受损坏,环境不受污染,否则,由责任者予以修复或消除并收取其100-500元的设施维修费、污染清除费。
7、严禁高空抛物,如因此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和设施损坏,责任者负完全责任,并处责任者以50-500元罚款。
8、除传统节日和婚庆外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否则,每次收取燃放者清扫费30元。
小区绿化管理规定
为了切实维护住宅区的绿化,物业管理公司特制定以下规定:
1、爱护花草,人人有责;
2、不准损坏和攀折花木;
3、不准在树木上敲钉拉绳晾衣服;
4、不准在树木及绿地内设置广告招牌;
5、不准在绿地内违章搭建;
6、不准在绿地内堆放物品;
7、不准在绿地内倾倒污水或乱放垃圾;
8、不准行人和各种车辆践踏、跨越和通过绿地;
9、不准损坏绿化的保护设施和建筑小品;
10、凡人为造成绿地及设施损坏的按政府的有关......余下全文>>
二:社区治安管理的基本措施
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措施: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
三:小区的治安管理有没有监控方便的规定
貌似没听说过有什么具体标准的。 基本做到重要走道,出入口,全辐射就行了。不可能一点盲区都没有的。
四:物业管理中,一般治安管理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物业治安与安全管理在整个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是社会活动中的基础和保障。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不仅关系着业主和用户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害,而且保障物业公司正常运作。然而,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治安状况,对物业管理的安全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加强安全防范的作用日趋突出,已成为物业活动中的首要问题。 安全是一个企业的效益源、生命线,而物业安全管理主要指在物业辖区内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安全措施,防止给业主及用户造成损失及伤害。物业安全管理内容多而范围广,具有专业性强,管理与服务并存性、受制性等特点;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案例:“2004年,东海花园一位业主在家中被凶犯杀害,后查明凶犯使用过期《装修出入证》混入小区,受害人家属提出高达600万元的赔偿要求,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受害人损失的补充责任,赔偿l 7万余元。” 对于物业管理这个微利行业来讲,动则几十万的赔偿,损失很大。所以,建立起一支高效、专业的安全管理队伍,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中之重,作为安全主管除了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专业知识,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要做到管理与服务并存,我认为根据目前公司安全管理状况,安全管理工作还须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建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善岗位责任制 制度是企业利益的保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定完善详细的规章制度,不仅对今后的工作有指导意义,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度,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漏洞,及时更改和完善。比如,在深圳x x物业公司,在ISO9000文件体系中,关于消防中心电话接听他们是这样规定的:消防中心值班员必须在24小时严守岗位,电话铃声必须在三声内接听,否则视脱岗处理。这种详细的操作规程,把工作细化、量化,显示出物业管理公司高超的管理水平。 在文件体系中,通过对公司、岗位的实际操作情况,不断及时调整、修改,进行总结,最后制定最符合实际操作的岗位制度。另外,物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有详细的记录和完整的保存,这不仅是管理规范的体现,也是日后追溯责任留下的重要依据。例如:安全巡逻记录、来访出入登记制度、物品放行制度、中控值班记录等等,一旦发生纠纷,在判断物业公司有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时候,就成为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 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更要落实制度。安全管理各岗位人员需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来促进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例如: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专题研讨活动,讨论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对出现差错的个人给予安全处罚,对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发生的原因,总结改进。 二、加强培训和思想教育,提高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 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好坏,归根到底取决于员工队伍素质的高低,虽然我们在选择安全人员时,都是精挑细选,考虑了他们对职业的适应能力和岗位的需要,但由于员工在接受能力、思想方面上的不同等诸多的个体差异因素;要想保证适应服务工作的需要,提高人员素质,作为安全主管必须花大力气对他们开展培训与思想教育,只有掌握专业的物业管理知识和服务技巧,才能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提高工作效率、保持积极的工作心态,由被动服从转为主动服务、优质服务。例如:加强职业道德的培训,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敬业精神;加强礼仪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建立起文明的服务“窗口”;加强物业知识、消防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其知法、守法、懂法,能正确地维护好业主和公司利益的同时,也能保护好自己。 三、建立“群防群治”......余下全文>>
五: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小区管理制度
(1)治安管理规定
1、非小区住户不得随意进入小区,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
2、装修施工人员凭物业管理处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
3、小区住户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内,住户车辆按规定只能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
4、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必须要有住户亲自陪同方可搬离出小区,并配合保安员记录有关物品数量、名称、住户地址等以便日后查核,如住户确实无法陪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称、数量、业主房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同意,方可将物品搬出。
5、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员和住户都有义务积极配合,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6、遵守小区和物业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
7、住户应“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8、住户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事。
9、小区的经营户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2、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乱贴,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3、小区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废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4、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别是在晚上十时至翌晨八时期间严禁制造各种噪音,违者管理人员有权干预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
5、小区内各种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出入禁鸣,整齐有序。
6、不在住宅内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餐饮设备。
(3)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1、请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2、垃圾装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以便及时收集清理。
3、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4、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和高大凶猛的动物。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宠物伤人由其主人负责赔偿。
5、住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
6、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
7、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区域扩大营业场地。
8、提醒进入小区的亲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的整洁。
9、物业管理处负责小区的垃圾清运和消毒工作,积极配合环卫、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住户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
(5)停车管理规定
1、小区停车场,专供购 (租)车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小区住户车辆长期停放地下停车场须办理车辆停放卡,一车一卡,持卡出入;临时停车须登记,经同意发临时车辆停放卡,持卡进入,离开时退卡。
3、租用固定车位的车辆应按位停放,租用非固定车位的车辆由保安人员指挥按序停放。对临时进入区内的车辆停放实行胆位停放。
4、停车场地将采取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5、停车场地应保持环境卫生,......余下全文>>
六:街道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外来人员治安管理
1、加强出租户的管理;2、加强宣传;3、和辖区派出所联系,对暂住人口进行登记备案;4、完善小区监控的安装管理。
七:社区安全管理具有哪些特点
(1)区域性
社区治安的区域性是指社区治安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的治安活动。社区是地域性的社会,具有一定的边界和范围。社区构成的要素包括地域、人口、生态、结构和社会心理等,不同的社区有不同的地理位置、地理环境、人口密度、人口素质、职业结构、生活方式和社会心理,因此,不同社区的治安工作的内容和重点是不同的。城市社区人口密集、工业发达、交通便利,使城市社区的社区治安管理具有广泛性和复杂性。
(2)法律性
社区治安的法律性是指社区治安活动是在一定的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活动。社区治安管理活动是以社区治安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的,有关社区治安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社区治安管理机构和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规定了社区治安的职能、任务、手段和作用,规定了社区治安管理的职责范围、管理对象 、管理方式,规定了治安处罚的程序、种类和条件,还规定了人民群众在社会治安中的权力和义务以及行为规范。社区治安实质上是对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社区中治安的职权是国家授予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同时,社区治安部门及公安干警在实施管理活动时,也必须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3)综合性
社区治安的综合性是指社区治安的领导力量、治理手段和方法具有综合性。社区治安的综合性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以及群众自治组织的力量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综合发挥打击、预防、教育、管理、建设和改造等六项措施的作用,实现社区治安的综治理。
(4)群众性
区治安的群众性是指社区治安工作对社区群众的依赖,离不开社区群众的积极参与。群众既是社区治安的客体,又是社区治安的主体。群众自治组织是社区治安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动、组织、依靠群众参与社区治安建设,是搞好社区治安工作的“法宝”。社区治安秩序的好坏也是以群众的满意为标准的,社区治安主体职能的发挥离不开社区群众的支持。
八:如何加强社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
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治安,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力度,使胜安社区治安有根本性的改观,特制定本社区治安防范措施。
一、在社区开展社会治安工作,督促本社区一、二楼住户安装防盗门,防护栏等防护设备,争取每户都能安装,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二、配合派出所、物业公司,做好小区治安防范工作。
三、发挥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组织作用,加强巡逻,增强防范能力,做到无失控场所和部位,实现无突出治安问题,无重大恶性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治安突发事故,居民无严重刑事犯罪。
四、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保安的管理,建立保安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加强对车棚的看管,完善看管制度。
五、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流动人口登记率达90%以上和出租主,用工单位签定治安管理责任书,落实流动人口治安防范措施。
六、建立健全社区普法宣传制度,普法骨干队伍充实,设立社区法制宣传栏,将治安防范知识以宣传栏的形式予以宣传,使治安防范知识家喻户晓。
七、建立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对刑释解教人员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加强帮教工作,使他们能转化为对社会有用
九:!!跪求一份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促进业主自治管理物业,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使用、维护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城管、公安、价格、环保、工商、民政、财政、人防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协助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调处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纠纷和对物业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配合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处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纠纷。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中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调处。
第五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并建立物业管理争议化解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为处理物业管理争议和纠纷提供便利。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八条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确定业主身份;
(二)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三)拟定管理规约草案;
(四)拟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五)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第九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前,依照与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商确定的具体标准,将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交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业主大会筹备组使用。
筹备经费应当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向全体业主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筹备经费的结余部分应当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条 业主大会的召开形式、业主代表的产生、业主大会决定的作出,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履行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人代表,能认真履行业主义务,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应当是单数,且不得少于五人。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