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是什么
物业管理条例
(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花顶......余下全文>>
二:物业公司出纳员应该怎么做具体工作
楼上的写的都好多啊。
物业出纳无非就是做些物品保管,也就是采购回来的耗材物品,进行进出库的管理。保管物业的备用资金、报销一些必备开资等。
再者也许回保管业主档案,各种表格的管理。
剩下在多的工作就是内勤所要做的~也许会分到出纳的头上。
三: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是什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责任主要有:①安全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r\n②物业的养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r\n《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对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管理服务条款作出了示范性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下列服务事项:(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二)公共绿化的维护;(三)公共区域的保洁;(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五)车辆的停放管理;(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七)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九)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服务事项。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给他人。同时第二十二条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二)及时向业主、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三)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服务;(四)配合居(村)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不......余下全文>>
四:如何做物业公司会计
第一章 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科目及凭证
一、物业管理企业财务会计科目:物业管理收入
本科目核算物业管理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二、物业管理收入应以提供了劳务、收到款项或取得了收取款项的权利时确认物业管理收入的实现。
三、物业管理费收入,应按实际价款记帐。本月实现的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预收业主管理费时借记"应付帐款",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收入类别设置明细帐。
会计核算方法
会计核算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在会计基础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对提高整个会计工作水平,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会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1.依法建帐。本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会计核算内容。
2.1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2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2.3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2.4 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2.5 收入、费用、成本的计算;
2.6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2.7 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3.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3.1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个年度前后期一致,年度前后期如有变更,应当在说明中加以披露。
3.2 会计核算年度:以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3 原则上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3.4 会计制度:实行《会计法》和《两则两制》,共性财务政策部分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特性财务政策部分按照《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3.5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以《会计法》规定的直线法执行,按固定资产总额预留5%的残值后每月按时计提折旧。
3.6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以《会计法》规定的一次摊销法按月摊销,但同时要设备查簿对低值易耗品进行辅助管理。
3.7 存货收发方法:采用《会计法》规定的先进先出法进行核算。
3.8 成本核算方法:按照《会计法》和《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实际成本法、开发间接费用按工程量进行分配的核算方法执行。
3.9 会计核算原则:以《会计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3.10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报虚假的会计凭证和会计帐......余下全文>>
五:物业管理公司有什么职位?具体职责是什么?
物业管理公司各工作服务岗位职责说明书如下: 一、物业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对所管辖的物业实施一体化综合管理,贯彻执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2.制订管理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总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4.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同时关心员工生活,确保管理处员工有良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5.负责所管辖物业的装修审批,协调违章和投诉的处理工作,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6.协调本部门与供水、供电、工商等和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便于开展各项工作。 7.认真完成管理处其他工作职责内容和公司安排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物业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1.协调经理完成本管理处的各项工作。 2.认真完成所分管的各项工作。 3.当经理不在时,代理经理进行工作。 4.有权向经理提出建议对下属人员进行奖惩。 5.遵照劳动部门人事有关规定,在公司编制计划,按程序办理管理处招、调员工的事务工作,对部门中的私招滥雇行为进行处理。 6.有权处理顾客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投诉。 7.有权处理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 8.有权自行安排下属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 三、物业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1.以身作则,调动员工积极性,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2.检查、监督大厦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等公共区域地面清洁。 3.热情接待业户,及时处理顾客对服务的投诉,并做好记录。 4.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调本部门与各部门的关系,合理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 6.负责清洁用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和进货物品的验证工作,并控制其合理的使用,协助仓库管理员合理贮存和使用保管。 7.负责业户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的催收工作。 8.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四、物业管理文员岗位职责 1.向部门经理负责,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严格执行经理各项指令,有权询问、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 2.负责安排公司各类文稿的草拟,审核工作,有权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在操作层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奖惩制度。 3.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扯皮推诿,有权协调各部门工作运作和人际关系。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能力,促使各部门工作实施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创新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5.恪守保密原则,督促有关部门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强文件管理,严格会议制度,增强保密观念,凡属公司尚未正公式布的决定、决议、指导等,无权传播。 6.从节约出发,审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购置。 五、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物业管理部经理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大厦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大厦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经理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经理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完成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物业商务管理员岗位职责 找房地产资料 到中国地产商 ......余下全文>>
六:小区物业电工的职责
你好,说句白话,物业电工是不负责业主家里的活的,如果需要报修是需要业主出人工费的,同样是做物业行业的,我告诫员工无论业主有什么困难,先去解决在论责任,你们物业这个电工的确有点过了,至少道德上有点过了。建议直接找物业,通过物业管理处安排人员。电工是基层他们无所谓的,物业经理管理小区,他们比较有责任心。谢谢,请采纳
七:物业公司小区工作人员各岗位的职责是什么? 20分
就是管些卫生费,比如谁家的下水道坏了,等等
八:物业客服部岗位职责
客户服务中心职责
1. 遵循“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原则,以“严格苛求、自觉奉献”的工作精神全心全意为业主、客户服务,及时、有效地处理业主的投诉、求助和咨询。
2. 接待热情、服务礼貌。接听电话要耐心,填写业主报修、求助、咨询投诉记录要规范、简明、清晰,各项记录要及时登记、处理和妥善保管。
3. 负责业主入住手续办理、业主钥匙管理、业主资料整理、房屋质量问题整改跟踪。
4. 负责业主入住手续的办理和登记,定期整理小区的住户资料。
5. 负责办理业主的房屋装修手续,负责装修出入证的办理(包括收费、登记、填写、备注、结算等)。
6. 负责接听电话、填写“服务中心工作记录”、转发“维修单”给工程部相关人员签收、跟踪落实相关事宜、将信息及时反馈给业主。
7. 负责做好服务中心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做好来访业主的投诉及建议记录,并按公司规定及时做好回访记录。
8. 负责受理及处理业主电话、邮件投诉及网站上业主的意见和投诉。
9. 负责定期回访业主,征求业主意见。
10. 负责办理小区车位出租手续。
11. 负责办理小区业主物业搬运放行手续。
12. 负责管理费、装修费、车位租金等费用的收取。
13. 负责小区外来人员的管理。
14. 负责小区社区文化活动的策划、实施,营造小区的社区文化氛围。
15. 为小区业主提供各种特色、特约的便利服务,满足业主的需求。
16. 完成管理处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如果办理入伙、装修手续,应注意:
入伙方面
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所须提供的资料:
购房合同(协议)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业主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验原件);公司购买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法人代表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公章样鉴;《接房通知书》;已缴款项收据;未交的售房款及《接房通知书》所要求的代收款项;业主及家庭居住成员1寸彩色照片各一张。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带上以下文件资料:业主的委托书,应由业主签章;业主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验收:服务人员根据业主提供的《接房手续通知书》填写《物业验收清单》。持《物业验收清单》带领业主或业主委托人一起到现场验收房屋。业主验收完毕后,由管理处服务人员在《物业验收清单》上作下记录,同时将室内水、电、气表读数记录其中,并要求业主确认是否同意交房,双方签字交与管理处留存至业主档案夹。业主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由带房人员填写《房屋整改工程记录表》,以便与开发商联系整改事项。
交接物品:收取一份《物业验收清单》后存档,另一份交给业主留存请业主签署协议。如《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精神文明建设公约》、《区域防火责任书》等。向业主发放资料,如:《业主手册》、《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等,并请其签收。填写业主档案资料,收存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业主家庭成员照片。业主在《接房手续书》方框(4)上盖章或签字,交物业管理公司保存。物管公司管理处将全套钥匙和相关物品资料交付给业主,并及时填写《业主资料发放登记表》和《接房声明》,请业主确认签名,管理处留存。
交房手续办理完毕后,服务人员在业主户位表上作已交房记号;将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接房手续书》、《物业验收清单》、《业主(住户)基本情况登记表》、《业主资料发放登记表》及其它资料放入业主档案袋中归存,并输入电脑,业主档案管理详见《物业档案管理流程》。
装修方面:
物业产权人申报房屋装修,应填写《装修申报表》;并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交产权人相关证明文件。产权人有效证明文件如下:购房合同;购房付款凭证;身份证;产权证......余下全文>>
九:物业经理的工作职责
1. 负责物业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向总经理负责。
2. 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组织员工向辖区提供公共秩序、保洁、绿化养护、房屋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等服务。
3. 拟定年度工作(含财务预算)计划,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控制管理成本,对本中心的经营管理状况负责;年终有工作总结。
4. 负责制定健全所属部门的各类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指导物业服务中心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各种处置方法的拟制、演练。
5. 对物业服务中心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要认真核实、区分责任,提出处理建议。
6. 指导检查物业服务中心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清洁、绿化量化管理运作流程。
7. 负责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大客户(业主)保持沟通,确保与其有良好的公共关系;
8. 每周组织一次工作例会,每月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大会,通过会议贯彻公司的经营思想和质量方针,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
9. 每月要完整的对所管理的物业进行一次巡视,以便全面检查服务工作质量情况;对物业服务中心的安全责任;
10. 负责对主管以上管理者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绩效考核。
十:物业公司岗位职责由谁制定
物业客服岗位职责制度 1.客户服务中心的职责 1)接受咨询,接待访客。 2)接受报修、投诉,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3)对建议、投诉进行跟踪、回访和记录。 4)对报修、投诉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提供分析报告。 5)对外协调各种关系。 6)业主入住、合约签订和证件办理。 7)业主或使用人报刊函件的收发。 2.领班的职责 1)负责客户服务中心问询接待、邮件发放的管理、控制工作,保证在规定的时间里有岗、有人、有服务。 2)负责客户服务中心员工的工作安排,检查、督促员工规范服务。 3)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处理工作差错和事故。 4)处理客人投诉,收集各种建议。 5)负责各种报表的收集、存档及管理工作。 6)做好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密切合作。 7)负责员工考勤和考核,抓好文明班组建设。 3.客户服务中心接待员的职责 1)熟悉项目区域分布情况、各部门服务内容及电话号码。 2)严格按照服务规程解答客人询问,做好代客留言。 3)严格按照服务规程做好报刊函件邮件收发事宜,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严格按照服务规程做好访客登记。 5)严格按照服务规程详细记录报修、投诉和建议,及时报领班或经理处理。 6)严格按照服务规程办理其他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