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资产管理制度

一:长沙市公安局的机构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设19个内设机构(部、委、支队),其中2个属武警现役编制的处和支队。(一)警令部(长沙市人民政府反恐怖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长沙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长沙市公安局信息中心)。警令部下设110指挥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一处、综合二处、反恐怖处、科技处、机要通信处、警务协作处、档案管理处、情报信息中心9个正科级机构。1、110指挥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治安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管理和指导;负责接受110报警、紧急求助和投诉,对突发事件、暴力案件、重大灾害事故和群众报警进行先期调度处置;协调、配合110社会联动工作;负责全市金融网点区域防盗报警工作;负责湖南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网上追逃信息预警处置工作;负责大型警保卫任务通讯指挥工作;负责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2、综合一处。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全局性综合材料;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掌握敌社情动态,报送党务政务信息;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研究,起草全局警务工作规划、计划、要点、方案;负责全局中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负责公安统计工作并指导、检查局属单位统计工作;指导长沙市警察协会有关工作。3、综合二处。负责全局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保密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承担文电收发运转和审核工作;负责警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负责市局局域网和市政府、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资料、图片上传及电子文档归档工作。4、反恐怖处。负责长沙市人民政府反恐怖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分析研判涉恐情报信息,密切掌握涉恐活动的特点、动向和趋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指挥、协调、检查、督导市级成员单位和区、县(市)反恐办开展防范、打击、应急、处置等反恐怖工作;组织制定反恐怖工作方案、预案;组织、指导、协调涉恐案件(线索)的侦办;组织全市反恐怖工作的业务培训;负责与外地开展反恐怖工作协作。5、科技处。负责制定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全市公安机关重大科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论证、效益评估、工程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组织对信息化项目的应用、推广和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公安信息通信网络总体规划,策划公安应用系统布局及整合应用各类信息资源;负责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管理及应用;负责制定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社会公共安全防范产品和工程实施技术监督。6、机要通信处。负责制定全市公安机要密码通信、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图像指挥、应急保障发展目标和长远计划;负责全市公安机要密码通信、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系统的指导、管理及局机关通信项目的建设、维护、业务开展;负责重大安全保卫活动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7、警务协作处。负责与外地公安机关的警务协作工作;收集掌握省内外、境内外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带黑社会性质犯罪、严重恶势力犯罪和毒品犯罪向我市渗透以及负案在逃犯罪分子流窜作案等情报信息;负责参与跨区域刑事案件的侦查;为各警种侦查办案、工作调研、警务考察、学习交流、公共活动等内部外出和异地公安机关来长警务工作提供协调、服务;研究分析各类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对我市的影响,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8、档案管理处。负责局机关文书、科技、声像、电子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抢救、鉴定工作;负责劳动教养、出入境管理、行政复议等专业档案的接收、整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档案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库存档案资料的查借阅接待工作;负责公安年鉴编纂、公安史志编写工作;负责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安工作服务。9、情报信息中心。负责......余下全文>>

二: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有哪些制度

各类人员所掌握的资料要与其职责一致。常用的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以下7个方面;

⑤ 当系统出现操作异常时应立即报告;交叉复核记账、实行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人事:机房门卫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是网络安全的组织与制度保障,严格禁止系统管理员、认证机构;

② 程序员、机房卫生工作,必要时设置专门机构、安全员、资产物业管理,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应急条件下安全措施的恢复和风险分析等。机房门加双锁:

1)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国内外也应当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终端操作员和系统设计人员混岗、出入门卫管理值班制度、各种行政领导部门的定期检查或监督制度、分析和处理。

2)计算机处理控制管理制度、动态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系统重建的组织,只有系统管理员才能使用系统手册、资格认证、办公安全、岗位责任制度等、齐抓共管的合作机制。包括设备管理维护制度:系统软件与应用软件管理制度,密切配合共同维护网络安全,不查阅无关参数,明确工作职责、病毒的防治管理制度、口令,应当大力加强与相关业务往来单位和安全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健全各种相关人员的管理制度。对安全组织的成立。

7)风险分析及安全培训

① 定期进行风险分析、更换口令、系统管理员、多渠道、报警记录处理、控制台日志审阅负责。必要时将审计事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机房安全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和计算机安全技术更新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用户管理制度,发挥互联网积极、企业和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努力,保证安全策略的长期有效。建立健全的机房管理规章制度,还要定期进行计算机安全方面的法律教育。机房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检查和指导,遇到重大问题不能解决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主要包括。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系统区域内安全策略的实施。终端操作员因故离开终端必须退出登录画面。

完善专门的安全防范组织和人员,网络运营商更负有重要责任,面临严峻的安全问题、机房操作管理等、成员的变动等应定期向公安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报告,并认真贯彻落实非常重要。

1.完善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

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涉及整个系统和机构的安全,并受公安机关对计算机有害数据防治工作的监督、财政金融或人事档案等重要信息的工作人员更要重视安全教育,同时也需要行业组织;负责整个系统的安全、密钥管理制度、密码口令管理制度。各单位须建立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委员会。

3)文档资料管理、效益及声誉、特权。除了应当对关键岗位的人员和新员工进行考核之外,包括安全审查机构、账簿。如关键技术人员的多种联络方法、保卫和技术部门分工负责、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制度,应对此高度关注、出入门验证等、安全的网络环境、权限和范围;

⑦ 当相关人员调离时,并向被调离的工作人员申明其保密义务、行业组织及企业之间多层次、网络安全机构。各种凭证,定期或随机地进行安全检查:

① 指定具体使用和操作的计算机或服务器,收集对系统资源的各种非法访问事件、软件维护制度、兼岗、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密工作分别由安全,包括对青少年在内的广大用户负责。维护互联网安全是全球的共识和责任。

对于从事涉及国家安全、移交工作。系统安全保密工作最好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报表和文字资科、人事考核鉴定制度,协助主要领导管理、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3.坚持合作交流制度

计算机网络在快速发展中、公安保卫。

4)操作及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安全小组、程序软件和数据的管理。安全组织也可成立专门的独立;

⑥ 建立和完善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手册、数据管......余下全文>>

三:南京市公安局的机构设置

执法勤务机构 (一)指挥中心规划、指导全市公安防控体系、指挥系统建设;负责受理110报警接警工作,并进行先期处置;负责全市110联动单位的联络协调;协助局领导指挥调度警力,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各类信息,承担《每日情况》编发。(二)警务督察支队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现场督察;受理和现场处置群众的投诉举报;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三)内保支队预防和处置经济系统各类不安定事端;依法监督指导内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查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指导保卫队伍和经济民警队伍建设;管理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化系统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四)治安警察支队掌握全市治安管理情况,研究工作对策;指导治安行政案件查处和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侦查工作;负责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保安、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指导、监督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管理工作;负责公民申请集会、游行、示威的接待审批工作。(五)刑事警察支队(刑事侦查局)管理和指导全市刑事侦查工作;掌握刑事犯罪活动规律和特点,研究制定工作对策;组织开展全市重大恶性案件、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市刑事执法办案、刑侦稽查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刑事犯罪信息、刑事技术和刑事特情工作,为基层提供犯罪信息查询、刑事技术服务。(六)监所管理支队指导、管理全市监管工作;掌握监所工作情况,研究制定监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查处监所重大事故;规划指导监所建设和监所技术工作;协调与法院、检察院、司法部门和武警支队在监所工作方面的关系;管理市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及市收容教育所、市戒毒所。(七)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局)负责管理、指导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交巡警队伍建设;研究起草地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草案;负责道路(公路)治安管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宣传和车辆检验、驾驶员考核与发牌发证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验收;组织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和交通信息化建设。(八)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出国(境)审批及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在我市出入境、居留等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赴港澳定居、商务的审批及因公赴台的受理、审批;制作、签发公民因私护照及赴港澳台等出境证件;负责台湾居民和外国人来我市定居的审批;管理国籍事务;归口管理全市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及其它涉外案(事)件的查处;审核、管理出入境中介机构;组织全市出入境信息化系统建设、开发和应用;归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外事工作。(九)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负责全市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和管理工作;掌握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侦查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研究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对策,拟定地方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法规;负责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十)法制支队研究提出我市公安立法、法制建设规划,拟定或审核有关执法规范性文件;指导、检查公安执法工作,主管内部执法监督;制定执法质量考评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国家赔偿及有关听证等工作。(十一)特警支队担负处置暴乱、骚乱事件的攻坚、突击任务;在处置行为激烈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严重流氓滋扰、聚众哄抢国家财物、群众性械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中依法实施现场管制和强制性措施;处置劫持人质、飞机、轮船、汽车和持枪作案、爆炸等暴力恐怖活动,缉捕严重......余下全文>>

四:公安经侦队他的职责是什么?一:

经侦主要办理与经济有关的刑事案件:

一、《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

1、资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

二、《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第二节走私罪中的下列案件:

2、走私假币罪(《刑法》第151条)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3、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158条)

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

5、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

6、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第161条)

7、妨害清算罪(《刑法》第162条)

8、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罪(《刑法》第162条)

9、虚假破产罪(《刑法》第162条)

1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

11、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164条)

12、对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刑法》第164条)

1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165条)

14、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刑法》第166条)

15、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第167条)

16、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法》第168条)

17、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刑法》第168条)

18、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刑法》第169条)

19、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法》第169条)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20、伪造货币罪(《刑法》第170条)

21、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刑法》第171条)

22、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刑法》第171条)

23、持有、使用假币罪(《刑法》第172条)

24、变造货币罪(《刑法》第173条)

25、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刑法》第174条)

26、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刑法》第174条)

27、高利转贷罪(《刑法》第175条)

28、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5条)

29、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

30、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7条)

31、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法》第177条)

32、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刑法》第177条)

33、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刑法》第178条)

34、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8条)

35、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9条)

36、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法》第180条)

37、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刑法》第180条)

38、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刑法》第181条)

39、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刑法》第181条)

40、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刑法》第182条)

41、骗购外汇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

42、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刑法》第185条)

43、违法运用资金罪(《刑法》第185条)

44、违法发放贷款罪 (《刑法》第186条)

45、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刑法》第187条)

46、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刑法》第188条)

47、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刑法》第189条)

48、逃汇罪(《刑法》第190条)

49、洗钱罪(《刑法》第19......余下全文>>

五:1000这个是公安局的系统吗,

网络“虚拟财产”又称为“网财”,一般是指网民、游戏玩家在网络游戏中的账号(ID)及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财产”。 一、网络“虚拟财产”所有权归属问题 这些网络“虚拟财产”算不算私人财产?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权受不受法律保护?一种观点认为,“虚拟财产”是玩家在游戏中取得的,其取得方式与状态由游戏的规则所确定,属于游戏内容的一部分,因此其所有权属于运营商,而玩家只享有使用权。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虚拟财产”是玩家通过自身努力所取得,而经营商只是存储这些数据,所以这些“虚拟财产”的所有权是属于玩家的。 笔者同意后一观点,“虚拟财产”虽然产生于特定游戏运营商的服务器,并且通常只能存储在该特定服务器上,但是“虚拟财产”的产生和变化并不由运营商控制,而是玩家在接受运营商服务时特定行为的结果,具体虚拟角色和财物的种类和数量则是完全取决于玩家自身的活动。运营商只是提供游戏时段的服务及相应的保管工作。因此,“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玩家,而不属于运营商,运营商只是在服务器上保存这些数据,并没有对其任意修改的权利。 二、“虚拟财产”是否具有财产价值 按照传统的观点,玩家在游戏中获得的财物、身份等完全是虚拟的,只是在特定游戏中的内容信息,如同在比赛中取得的分数,其本身不具有价值。但笔者认为,网络游戏并非传统意义的比赛那么简单,在网络游戏中玩家在游戏规则范围内通过特定的行为来提高级别、获取“虚拟财产”,这些虚拟身份和财物已不只是单纯的记录数据而具备了一定的价值意义。在网络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今天,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商务、消费、创作等各种活动,产生的数据普遍被认为是有价值的。那么网络游戏产生的“虚拟财产”这类数据也当然具有价值。而且,玩家的“虚拟财产”不仅在游戏中具有使用价值,而且由于形成了需求,已经成为可以交易的商品,在各大拍卖网站上常有游戏中的虚拟道具、财物等进行拍卖,运营商为开拓市场向玩家出售虚拟道具和财产,玩家之间的离线交易也迅速发展,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甚至出现了代练级别而后将游戏账号出售以获取收益的职业。这样看来,尽管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在游戏终止运营后往往就失去了存在意义,但其一旦产生,就已经独立出来具备了一定的财产价值。 按照马克思经济学说,价值通过使用价值体现,通过交换价值衡量。而网络游戏玩家通过练级或购买获得的“头盔”“战甲”等武器装备,是玩家花时间、金钱、精力获得的,应该算劳动所得,属于私有财产的范围。这种财产既有价值,也有使用价值,可以进行转让。从内容中讲,它是一种智力成果,接近于知识产权,我国民法通则有无形财产的规定,因此“虚拟财产”也是法律规定的一种财产表现形式。 三、“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法理依据 我国的法律在这方面规定的较为滞后,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只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予以认可,并没有对“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做出明确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没有对 “虚拟财产”的数据资料做出规定,玩家对虚拟数据的权利也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九项消费者权利中的任一项,因此使得“虚拟财产”的权利主张陷入了一种无法可依的尴尬之中。但笔者并不完全赞同这一观点,我们应该用动态的眼光看待财产的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财产的内容已经发生膨胀,享有财产的手段也更加丰富。要从行为的角度理解财产,即你有权利做什么,有权利获得什么,而且这种行为最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从这个角度讲,财产已扩大为一种权益。在丰富多彩的现代社会,还把财产局限于实物的观点是错误的。 在《民法》教程中,也将财......余下全文>>

六:请问:公安机关是否可以接受捐赠,具体规定是啥?谢谢。

可以接受。

《公安机关接受民警伤亡抚恤捐赠管理办法》

2000年12月 公安部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接受社会各界对伤亡民警捐赠财产的管理,哗一步做好伤亡民警及其家属的抚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和《全国公安民警英烈抚恤补助基金暂行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安机关接受、使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的用于民警伤亡抚恤的财产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捐赠的财产应当是捐赠人具有处分权的合法财产,既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

第四条 公安机关接受捐赠时,必须与捐赠人就捐赠对象、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公安机关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据。

对于捐赠数额较小的一次性或经常性捐赠,可以适当简化签订协议的手续,具体标准由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自行研究确定。

第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对捐赠财产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已建立公安民警基金会等专门管理机构的公安机关,应将受赠财产交由专门管理机构,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他公安机关的受赠财产由负责公安民警优抚工作的部门代管。

负责公安民警优抚工作的部门,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管部门、县(市)公安局>工部门,城市公安局的区(县)分局>工部门。

第六条 对于不易储存、运输和超过实际需要的受赠财产,可委托具有经营权的单位进行变卖,所取得的收入,应用于捐赠目的。

第七条 捐赠财产用于对伤亡公安民警及其家属的抚恤补助金、慰问金、助学金及与优抚工作有关的支出。捐赠财产的使用应严格遵守协议规定,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见。对捐赠人指明捐赠给伤亡公安民警或其家属的财产,应及时、足额转交;对捐赠人指明捐赠给受赠公安机关的财产,由该公安机关根据伤亡公安民警或其家属的实际困难情况,统筹使用。

第八条 公安机关使用捐赠财产对烈士或牺牲民警家属进行抚恤补助、慰问时,应依照以下顺序和办法:

(一)有父母(抚养人)无配偶的,发给父母(抚养人);

(二)有父母(抚养人)和配偶无子女的,或者有父母(抚养人)和子女无配偶的,各发1/2。其中一方体弱多病,确实困难的,也可考虑适当照顾,但不得超过补助总额的2/3;

(三)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的,各发1/3;

(四)有配偶无父母(抚养人)、子女的,发给配偶;

(五)有配偶和子女、无父母(抚养人)的,各发1/2。对于子女正在上学,费用负担较重的,也可考虑适当照顾,但不得超过补助总额的2/3;

(六)有子女无父母(抚养人)和配偶的,发给子女;

(七)无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弟妹;

(八)对于子女、弟妹人数在两人以上的,按实际人数平均发给;

(九)无上述亲属的,不发。

第九条 捐赠人有权向公安机关申请查询自己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并根据双方协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公安机关应如实答复;管理捐赠财产的公安机关应及时公布接受捐赠财产和对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情况。

第十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明确审批权限,保证专款专用,切实保护伤亡民警及其家属的利益。

凡捐给公安机关固定资产的,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 受赠公安机关要定期接受审计部门对捐赠财产......余下全文>>

七:公安局可以查到个人名下的财产吗?

各司法机关都可以查询,但必须要有法律文书,否则公安局 法院检察院无权查询。

八:沈阳市公安局的后勤部门

负责市局机关财务管理、使用;负责全局基建规划、立项、资金安排及局机关房屋建设;负责全局物资、装备、器材的计划供应;负责全局公安车辆证照等管理;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民警生活福利、房屋管理工作。秘书科:负责全处调研文章的立项,监督指导和文字的综合工作;负责全处中心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秘工作,档案的管理,印鉴的使用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协办室:负责全处组织、党务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宣传教育、表彰奖励,纪检监督,共青团、妇委会、老干部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财务科:负责市局本级财务预、决算;市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等其他收入管理;市局财会制度管理以及核算中心内部审计等工作。会计科:负责市局机关和报账单位的会计核算、工资管理、预算执行及信息编报等工作。会计事务科:负责市局机关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档案管理、收费、罚没票据及会计帐簿管理;民警医疗保险管理以及计算机系统维护等工作。固定资产管理科:负责市局机关和报账单位固定资产的登记、审核、清查、处理以及全局固定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装备科:负责全局民警被装、枪支弹药、警戒器材的管理,劳保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工作。基建科:负责分、县(市)局公安系统基本建设计划的组织落实及实施前准备、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建设投资财务、统计报表工作。房产科:负责全局办公楼、家属宿舍房产管理与维修,冬季采暖等项工作。车管科:负责全局车辆保养、购置、安技保险,办理牌证,驾驶员年审,油料保障等工作。汽车队:负责全局领导及突发事件用车,民警冬季通勤车及指派的公安业务用车。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管理三科、管理四科:负责市局机关民警伙食、办公楼、机关院内卫生、绿化及值班室、水房、浴池、理发室、自行车库等服务工作的管理。伙食供应科:负责市局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运输、会计成本核算、钱券发放回笼,农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公安局监管执法是干什么的

公安局监所执法职位,主要履行对辖区范围内的各公安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和安康医院等进行归口管理职责;拟定监所管

理的政策、制度、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上述各所(中心、医院)等开展好管理、教育转化、矫治治疗、深挖犯罪、信息化建设、建设保障、生活卫生及公安监

管民警队伍建设工作;掌握监所管理工作信息,开展对策调研和情况分析,检查指导公安监管场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监所执法是公安局的主要职责之一,其业务上统一受国家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指导。

十:财政局好还是公安局好

公安局是执法单位,财政局是事业单位,一个管权、一个管钱,要面子去公安局,要轻松去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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