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方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
原则: “属地管理”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管好自己人,看好自己门,办好自己事’’原则。
工作方法: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
基本任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耽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韵、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工作要求: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阶段任务、实现目标写进工作报告,纳入具体办事日程;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二是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三是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普遍增强,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总体目标: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群众安居乐业。
参考资料:如果您的回答是从其他地方引用,请表明出处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综治方针
一、“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方针的提出1982年8月,中共中央批转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纪要,分析了社会治安形势,初步总结了部分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验,明确提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1983年8月,经中共中央书记处同意印发的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宣传提纲》中强调指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是一致的。综合治理的手段有很多,有专政的手段,有行政的手段,也有教育的、感化的手段。但运用专政手段,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是综合治理中的首要手段,只有在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再辅之以其他手段,才能达到综合治理的目的。1985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通知,明确提出关心和教育青少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1986年2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近几年的实践证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质上就是一项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根本的方法是走群众路线。不能只靠哪一个部门,而是要靠全党全社会;不能只用哪一种方法,而是要用千百种方法;不能只抓一阵子,而是要长期坚持。”至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初的“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思想基本形成。199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解决中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 1991年3月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强调: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年,中央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其基本任务是:一方面要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采取各种措施,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压缩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另一方面要从解决根本问题人手,加强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文化、道德素质,增强法制观念,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两个《决定》颁布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全国各地普遍推开。1992年中共十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次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长期稳定”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写入了党章的总纲。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的提出199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1996年3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996年——2000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规划》,提出了未来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要开展的重点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余下全文>>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是什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不断发展的工作。
1991年确定的工作方针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明确的工作方针是:打防结合,预防为主。
2004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的工作方针是: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穿结合,依靠群众。
四: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什么,是安全生产工作什么
坚持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是我们党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重视。楚雄矿冶在安全生产中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穿于整个安全生产过程,提出了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向安全让步,当通风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向通风让步。 安全第一的思想还体现在安全工作具有一票否决权,还体现在资金投入上保证安全第一,安全培训上安全第一,各种会议安全第一等等。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就必须珍爱人的生命;科学发展,就必须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构建安全社会。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对于捍卫人的生命尊严、构建安全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 预防为主体现了现代安全管理的思想。现代安全管理的理念就是事先预防时期,预防为主的方针又有了新的内涵,即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具体地说,就是促进安全文化建设与社会文化建设的互动,为预防安全事故打造良好的“习惯的力量”;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三同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等等,依靠法制的力量促进安全事故防范;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把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问责制,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行为;健全和完善中央、地方、企业共同投入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投入水平,增强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 坚持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实施综合治理,是由我国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面临的新形势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不同利益主体对待安全生产的态度和行为差异很大,需要因情制宜、综合防范;安全生产涉及的领域广泛,每个领域的安全生产又各具特点,需要防治手段的多样化;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从文化、法制、科技、责任、投入入手,多管齐下,综合施治;安全生产法律政策的落实,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有关部门的合作以及全社会的参与;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既存在历史积淀的沉重包袱,又面临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带来的挑战,要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就必须实施综合治理。从近年来安全监管的实践特别是今年联合执法的实践来看,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最有效手段。因此,综合治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很强的针对性,是我们党在安全生产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余下全文>>
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必须坚持什么方针
www.baidu.com/...D&cl=3看一下多得很
六:我国安全生产方针中综合治理强调什么?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中综合治理强调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1年2月19日做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都做了详细规定。这是中央首次以综合治理为主题向全国发出的正式文件。同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名义,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问题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方针
这两个《决定》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和深化了综合治理方针:
一、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必须长期坚持下去。
二、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必须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三、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范围,即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六个方面,并一一加以说明。
四、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门认真承担自己的责任和共同责任,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度化、法律化,并提出“抓系统、系统抓”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
五、强调了制度建设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并对社会各部门、各单位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关系作了明确规定。
六、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作了规定,即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和逐步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
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理解它:
1、“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方针的基础,当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先要解决安全问题,保证劳动者在安全生产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劳动。只有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生产才能正常的进行,才能充分发挥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保持社会的稳定。
2、“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和具体体现,是实施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安全工作千千万,必须始终将“预防”作为主要任务予以统筹考虑。除了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以外,任何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关键之关键,必须将工作的立足点纳入“预防为主”的轨道.“防患于未然”,把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所有机理或因素,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
3、安全与生产的辩证统一关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生产必须安全。就是说,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尽一切所能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积极克服生产中的币安全、不卫生因素,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性毒害的发生,使劳动者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顺利地进行生产劳动。
安全促进生产,就是说,安全工作必须紧紧地围绕着生产活动来进行,不仅要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且要促进生产的发展。离开生产,安全工作就毫无实际意义。
八:简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坚持的方针和遵循的原则
www.baidu.com/...D&cl=3看一下多得很
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什么什么什么的方针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