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临时合同

一:劳动合同与临时聘用合同

1、您说的辞退——这是带有贬义词的性质,换句话说,您必须有过错才能使用辞退(比如违反劳动纪律)。否则,应该是单位单方面解聘您。

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聘您,单位是需要支付一定补偿的。

2、建议你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其帮助您与公司进行和解

3、如果单位不同意和解,您可以提请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人事仲裁院要求劳动仲裁。

4、如果您对劳动仲裁还不满意,请您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祝您能够顺利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合同制和临时工到底是不是一回事?

肯定不是啊, 简单来说临时工不与工作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单位可以随时让你下岗,而且福利待遇相对与正式工要低,一般不给上保险。正式工有着合同即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按法律上保险,福利待遇也比较好。

现在是全员合同制,正式工、临时工都是合同制职工。正式工一般是编制之类的职工,通常是指通过学校分配来的,或者通过正式招聘到企业的,临时工指编制之外,临时聘请的职工。

正式工与临时工区别一是待遇相差大,前者优后者劣;二是工作稳定性不同,前者相对稳定后者稳定性差。

正式工与临时工只是一种习惯的说法,劳动法没有此规定,劳动法规定,只要是企业职工,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享受“三险”(养老、医保、工伤)

临时工以完成某项工作为要求,招用的时间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基本上没有待遇的。有时候也会签订一个用工合同,但这个与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

区别:

1、保险。正式工有,临时工没有。

2、工资:正式工高,临时工说不定低,而且低很多。

3、福利:正式工有,临时工多数没有。

三:临时用工协议是否违法

你好,劳动法上不存在临时工之说,仅存在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之说,即使是如你所说的临时工,也是需要缴纳社保的,有一种情况不用缴纳社保,就是劳务工。

四:正式工 合同工以及临时工异同

正式工 你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是你的雇主

合同工 就是不管你在哪个单位工作 你的雇主实际是你签订合同的劳务公司

临时工 签订短期的劳动合同 临时的正式工很少!

正式工的待遇肯定比合同工,临时工好,还享受公司多重福利政策!

大型公司的正式工很难储,一般都是合同工也就是编制外;临时工只是公司旺季或者任务多的时候招些人打短工,如五一,十一一些兼职促销

五:公司跟员工签临时合同,按长期工作会违反劳动法吗

所谓的临时合同,应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即使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有期限的,而不会是无限期的。

公司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六:事业编正式员工的合同和临时工的合同区别

楼上屁都不懂。

1.正式人员,也就是在编人员,签订的是聘用合同,并且2002年就开始实行,这次改革只不过把以前的条例写入法律,即《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条例里规定了,正式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与单位确立人事关系,即编制关系。

2.临时工签订的叫劳动合同(不是聘用合同),与单位确定的是雇佣关系(不是人事关系),待遇按照《劳动法》。

3.楼上说同工同酬的问题,明显是不懂法律。临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受《劳动法》调控,在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待遇受《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调控,二者属于不同的法律的调整对象,而同工同酬是《劳动法》提出的,也就是同工同酬调整的对象是临时工,而不是在编人员,所以在编人员与临时工待遇是不一样的。楼上说单位牛逼违反法律??你当全国事业单位都牛逼,都是法盲啊。。。

七:国有企业有编制员工和临时员工签订合同时有哪些区别?各自的程序是什么

【1】理论上讲,国有企业员工均应实行合同制,不应区分为有差别待遇的有编制员工和临时员工。但实践中国资委往往限定国有企业的编制和工资总额。这样,国有企业编制内人手不够时,只得录用所谓“临时工”。

【2】对于有编制员工,国有企业一般能严格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政策法规订立合同,一般先签短期合同,到年头后即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3】对于所谓的临时用工,国企首先倾向于使用劳务派遣工,这样本企业就不与劳动者发生直接的劳动关系;如果必须由本企业聘用,国企就会严格控制与临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一般少于2次,因依法连续签2次就可能升级为无固定期限,类似于终身聘用)和期限(一般少于10年,因依法聘用10年即升级为无固定期限)。

八:临时聘用合同缺少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该临时聘用合同有效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那么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

九:2012年公司与员工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合法吗?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需缴纳社保,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如符合全日制用工条件,则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十:我之前看到了您说的正式员工和临时工的区别,那可以和一个公司签订临时员工雇佣合同吗?会有什么隐患吗? 10分

只要签订的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就是一份真正的劳动合同。主要要看清条款,避免用人单位通过所谓的临时合同规避用人单位自己本应承担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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