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企业纳税问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三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该文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下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该文第五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现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五、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问题补充:
客户付款时扣下了17%的税,如果我开3%的发票 客户会多给我14%的钱吗
客户不会给另外14%的钱的。
问题补充:
谢谢各位的回答 我想知道 我开了发票交的税是什么税 交完这个税了 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谢谢了
按月报税的有增值税3%(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是人17%)、营业税一般是5%,城建税按要交纳的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按要交纳的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3%计算缴纳。
交完这个税了 还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二: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在税收方面有什么区别?
餐饮业为服务业,缴纳营业税(和营业税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我觉得还是办合伙企业好一些,灵活方便,税务部门对合伙的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征税,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餐饮业客户不开票的较多,一般不会超限额。收入费用又不好确认,所得税一般也会核定征收,伸缩余地大。
三:合伙制企业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是的。
合伙制企业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合伙制企业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四:合伙企业是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五:私营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私营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样,均适用5%-3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年扣除标准是42000元,即月扣除标准3500元,此标准从2011年9月起开始执行。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础是:合伙企业收入总额—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损失—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所得,再用应纳税所得对应的税率表中的级次计算应缴纳多少个税。
六:有限合伙企业到底需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交纳个人所得税,比如A(个人)和B(企业)合伙成立了一家企业企业C,C交个人所得税,A交个人所得税,B交企业所得税。
七:合伙企业分配股息如何纳税?
目前C公司向B合伙企业分配税后利润1000万元,B合伙企业包括分回的1000万元股息红利,累计亏损500万元。B合伙企业把1000万元分配给投资人,A公司获得分配800万元,如何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A公司获得的800万元是否需要纳税,400万元(500×80%)的亏损如何汇算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法规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根据上述规定,A公司作为B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B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红利1000万元,根据投资比例分得800万元,应作为A公司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不得抵减分得的800万元股息红利所得。
八: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税收上有什么区别?
在税收上,这两种组织形式是没有区别对待的。
九:普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都要交吗?
合伙企业不缴企业所得税.
只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