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业主工程师
就是业主在工地现场的代表,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督,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不是监理工程师,
二:从施工单位的工程师到业主工程师角色转换后,业主工程师应重点关注什么?
作为甲方工程师,你必须经验丰富,遇到问题处理准确、果断,对在设计、施工、管理方面有预见性,树立自己的威信。从老板的立场多考虑。
施工方土建工程师与甲方土建工程师的区别
有以下区别:
一:面对的对象不同。二:级别不同。三:工作内容不同。
甲方工程师涉及的面比较广,考虑的事情比较多,但不做具体性的工作;施工方工程师负责实施工程,是直接指导具体工作,且质量安全责任大。
乙方侧重于施工,甲方侧重于协调;乙方侧重于执行,甲方侧重于整体思路.
作为甲方工程师,你必须经验丰富,遇到问题处理准确、果断,对在设计、施工、管理方面有预见性,树立自己的威信。从老板的立场多考虑,多与老板沟通,多提有建设性的建议。
一般甲方的人员不多,要多利用监理、设计还有质监站去督促、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甲方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抓进度,使项目能够如期交付使用,达到如期销售的目的,符合资金计划甲方工程师主要保证把投资方建设意愿在技术上体现出来,包括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很大的精力要考虑技术和经济两方面的因素。
施工单位的工程师主要就是负责实施工程,保证它的技术可行性和安全可靠性。
三:建设工程业主单位主要工作是什么?
一、 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1)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具体费用根据分包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总包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在技术质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3)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在技术、质量、进度、协调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付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用,具体价格在总包合同中双方约定。
2、由总包单位分包工程的管理办法:
(1)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批准。
(2)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三家以上的分包单位进行招标(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通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
(3)分包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的分包工程确认单价,列入总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中,不参与取费。
(4)分包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5)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负全面责任,并履行保修责任。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随时监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况,如建设单位拨款到位,而总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款,并影响了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有权直接拨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此款从下次总包单位的应付款中扣除。
二、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以监理单位的管理为主,建设单位授予监理“三权”(停工权、复工权、拨款权),监理单位应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并为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负责。若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为建设单位节省了资金,建设单位将给予监理单位一定的奖励,奖励额为节省工程资金的20%,奖金在下一次的监理费拨付中一并兑现。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监理单位,具体的考核及管理办法见《驻工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建设单位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当月表现进行评比、考核。
四:如何处理好监理与业主工程师的关系
这对于提高高校系统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在不同程度上均优于未实行监理的工程。但是在现行业主负责制及委托监理制的机制下,如何处理好业主与监理关系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 一、业主要对监理充分信任 业主既然通过对监理单位资信进行考察,最后选中了某家监理单位,就应该放开手脚,在监理合同委托的范围内,由监理单位自主地运用现代科学的监理方法和手段进行工程监理。而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对监理工作的认识不足,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某些领导不能适应新的工程监理制的要求,认为监理代表业主行使某些职权是分解了业主的权力,更有甚者认为是监理夺了业主的权力,因而造成了在工程管理中处处设防,互相猜忌。诚然业主代表有权对工程进行抽查、巡视,但切忌过多干预,直接指挥承包商,如果监理有哪些工作不到位的地方,业主可以通过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由监理机构去解决问题,如果监理有严重失职的地方,业主可通过监理单位更换监理人员来解决。这样业主既有时间去着手解决一些外部关系的协调,也有利于监理人员充分发挥其专业水平。 二、实行一票否决制 工程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技术质量方面,只能有一个标准,无论是业主、监理还是承包商都必须遵守这个标准。质量问题不管大小,只要存在,不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发现的,都应坚决要求承包商去整改,合格后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业主不可只片面地考虑工程进度方面的问题,而忽视质量。另外业主在工程上发现问题,要通过监理对承包商发出指令。监理发现问题后发出指令,业主应坚决支持。业主只考虑进度而迁就承包商,甚至为承包商说情导致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它可以使承包商认为有机可乘,从而导致监理指令执行的困难,加大了监理工作的难度。 三、业主代表与监理要加强信息传递 建设监理是受业主委托,在监理合同委托的范围内展开的独立、公正的监督管理工作,这种独立的工作依据为国家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的各种文件及监理合同的授权,因此来自业主方面的各种信息很重要,比如业主要求的设计变更,某些工程材料及设备的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业主的某些想法及要求。这就要求业主代表与监理要经常进行信息的交流,定期举行工程例会,工程文件要及时下达,经常组织技术论证会,对某些方案的选用进行科学研究分析。如果双方的信息不能及时沟通,或者业主避开监理而直接下发指令给承包商,这样一来就极易造成监理工作的被动,打乱了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使监理工作形同虚设。因此科学、有效、务实的监理工作应该是业主与监理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形成工作上的一盘棋,避免决策上的失误,把工作精力真正用于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投资的三大控制上,而不是忙于互相猜忌,相互推诿的内耗上。 四、业主代表与监理人员应避免走向两个极端 一方面,某些业主代表对监理不能充分信任,怀疑监理的能力,从而造成了业主在工程中处处干预,事事插手,决策武断,不能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单从自己的经验来发号施令,不能正确认识监理的地位和作用,甚至有花钱雇监理是一种浪费这种错误思想。另一方面,有些业主认为我花钱雇监理,监理就要为我管事,诸如联系设计院应付各种检查,甚至与周围四邻的纠纷等都一股脑儿推给监理去处理,最后还认为是对监理的充分授权,充分信任。以上两种情形都是违背国家实行项目法人制及建设监理制的初衷的,尤其是第一方面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得较为普遍。若要实现一个工程的科学监理,必须首先明确业主与监理各自的工作重点,做到各行其事、各负其责,圆满完成工程建设的有效控制。 五、业主要实现对监理......余下全文>>
五:为什么未经业主或工程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转包出去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你不仅仅要交付房子。承包人过程中的管理水平,施工水平也是履约中的重要条件,因此分包必须获得发包人的认可。
六:业主方造价工程师和承包商造价工程师工作内容和区别有哪些?
大致一样,
业主方造价工程师工作侧重以审查承包商造价工程师工作侧重以编制
七:建设工程中,业主应做哪些工作?
一般来说,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其整个过程包括建设工程的立项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项目竣工验收后的运行阶段。针对其中的四个方面分别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过程中的作用和应注意的问题。
一、立项决策阶段
在这一阶段,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投资的管理重点是积极参与项目决策前的准备工作,切实做好可行性研究,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要对建设产品的技术来源、市场前景以及经济效益分析等各方面作深入的调研和正确的评价,编制的投资估算尽可能全面,充分考虑建设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因素(如材料价格上涨等)对工程项目投资的影响,使投资估算真正起到控制项目投资的作用。
二、设计阶段
拟建项目经过决策立项后,设计就成为控制工程项目投资的关键。在这一阶段工程项目投资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技术与经济”的相结合上。据分析,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占75%以上,设计的优劣直接影响建设费用的多少和建设工期的长短,直接决定着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多少。据统计,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以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20%。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做到设计经济合理,设计单位本身应该从内部着手提高设计人员的整体素质,转变经济观念,作为业主方,我认为非常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以求改变现阶段普遍存在的设计粗糙的局面。
1.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包括设计方案竞标)。目前,大部分建设单位已经通过设计招投标来选择设计单位,但是有的建设单位为了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给予设计单位的设计时间较短,由此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设计深度不够,不能适应工程施工招投标的需要,尤其不能满足现在实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要求;另一方面容易造成在后续的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频繁,给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
2.合同约束。严格设计合同条款,不能仅限于标准的设计合同格式,对于设计合同,在经济条款上,应增加设计变更及修改的费用额度限制条款,如设计变更费用超出施工合同价的某一比例(如5%)时,则扣罚一定比例的质保金(设计质保金),而不能只要工程正常了,设计费就可以一分不少地拿到手。
三、招投标阶段
工程项目在设计完成之后,就进入了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招投标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和施工招投标两个方面。这里仅就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项目投资管理上应注意的问题加以说明:
1.严格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必要时应进行实地考察。防止施工质量低劣、财务状况差、信誉差的施工单位混入投标单位之列。
2.采用合理低价中标。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合理低价”应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标。目前,我省正推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我认为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只要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在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对项目特征说明详尽,不再出现暂定价(也不允许出现暂定价),设计图纸满足施工要求,在施工过程尽可能少地出现设计变更等,就能较好地控制工程项目的造价。
四、施工阶段
在工程施工阶段,由于工程设计已经完成,工程量已完全具体化,并完成了施工招投标工作和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据统计,这一阶段影响工程项目投资的可能性只有5%~10%,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但是,工程投资却主要发生在这一阶段,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则很大,因此,建设单位在施......余下全文>>
八:工程项目中业主指的是? 5分
业主就是指房东,老板.对此物业(房子/地皮)有产权的人.即这东西是他的.
九: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三者是什么关系?
我感觉你得问题有些不对,应该是“业主、监理单位、承包商”。监理受聘于业主单位负责建设工程的现场管理,包括安全、质量、造价、进度。承包商是通过招投标,中标获得业主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从甲乙方说,业主是甲方,相对于业主来说,监理和承包商都属于乙方,但是有区别就在于,监理单位是获得业主授权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监理工程师就是执行者,所以监理单位对承包商的施工过程进行监控。
十:工程部当业主方主要做些什么工作?
从一个项目来说,主要是三控制一管理一协调,也就是说: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和配合协调。
现在项目肯定有监理,一般来说,质量和安全二部分以监理为主进行管理,业主主要控制供资和进度,确保项目投资不超支,进度按计划。
所以,业主方主要的工作就是:核定工程完成的数量,进行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款不超拨,用投资去控制进度,确保工程进度按公司要求进行。为完成以上工作,重点要做好项目的协调,协调总包、监理等参建各方的关系,协调项目的内部和外部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