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用人单位

一:致求职的同学:关于如何发邮件给用人单位

2 没有按时间投递简历。由于公司对接受简历有时间上的要求,部分没有按时投递简历的同学没有被接受简历。二、发邮件给用人单位1.千万不要把简历只作为附件发出去首先要提醒求职者的,就是千万不要把简历只放在附件里发出去,因为这在很多时候,都相当于自己给自己的求职成功率上打了一个折扣。一个职位的招聘信息发出去后,会有大量的应聘邮件塞进邮箱,这对于HR来说简直是对耐心的巨大考验。当他好不容易熬到 打开你的邮件,居然发现还要再打开附件才能看到简历。要知道,打开附件又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很可能就在这段时间里,HR终于不耐烦了,轻点鼠标“删除”了。 2.对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写简历 如今教写简历技巧的书很多,其实,有一个最简单的窍门,就是对照着用人单位刊登的职位招聘要求写简历。很多求职者都忽视了这一点,罗罗嗦嗦写了很多,但其中对上用人单位胃口的却很少。用人单位要的是什么,不就是招聘广告上的那几点吗?所以,研究他的招聘要求是很重要的。 3.用私人邮箱发主题鲜明的应聘邮件 确实,每天都有大量的应聘信件,放眼望去,满目的“应聘”字眼。要在第一眼就和HR对上,建议在邮件主题上做点文章,突出自己的应聘优势。如要应聘的是市场部经理,对方要求是最好有4A广告公司经验,而你正好有,那么在邮件主题上就写上“具有5年4A广告公司市场部管理经验”。当然这种邮件是针对用私人邮箱发送的,如果是直接通过招聘网站上的系统发送,那么对方收到的只能是统一的“应聘**”的字样。

二:怎么解释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工作人员不规范行为,让单位承受巨大非议,导致单位名义受损,制成单位效益明显巨大下降,必须给予严重处分开除公职并以法院提起诉讼

三:报到证给用人单位合法吗

报到证主要有以下作用: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是干部身份证明;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储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报到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分别是有色联和白联,上下内容一致,白联放在档案里作为档案材料备查,有色联交给就业接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到用人单位将有色联交给人事部门,人事部门用于为你办理户口、档案以及起薪等手续。

报到证很重要,自己涂改后将无效,特别是事业单位、机关公务员等性质的单位必须要求有报到证,档案里的报到证白联也很重要,如果没有属于档案缺失材料,将来提干或者换工作(主要是换到事业单位、公务员等)都要受影响。

如果单位有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且有档案管理权,剩下的事情会由他们解决的,你大可放心。

如果没有,也没关系,只要你报到证上面写明的报到单位是这个企业,档案将由学校寄往用人单位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你可以跟人事部门沟通下此事。所以,报到证交给用人单位是没有影响的。

四: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劳动者赔偿?

这个问题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形。1、《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以下二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具有法定索赔的权利,即:①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②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3、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其赔偿,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我认为,在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赔偿。理由是: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不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适用民法的归责原则;②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二种情形外,用人单位是否享有向劳动者索赔的权利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应当视为用人单位对该项权利的放弃;③在我国,立法者的本意是限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索赔的权利。

五:用人单位致学校的公函

和什么学校联系,具体是什么事情?

六:劳动法 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两条如何定义?

首先公司必须在制度中明确

对某事执行不合格,属于严重失职

对费用核报不合格,属于严重失职。龚

如果,公司不在制度中明确,那么,这种说法就无法成立。

比如,一个公司规定,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超过800元的,就属于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那么当员工发生这样的问题的时候,就可以依据制度予以处置。不然,就无法处置。

七:劳动法 辞职 赔偿给用人单位

你好,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除了竞业限制和培训期之外不得约定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八:如果劳动者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如何履行权利

根据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原因不同,可以分两种情形:

(一) 劳动者因故意或过失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如果用人单位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仅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可参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即“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骸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如果用人单位以违纪为由将劳动者辞退,同时向劳动者要求财产损害赔偿的,则无法适用劳动部的上述规定,但仍应贯彻保护劳动者的基本原则,即当劳动者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时,应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损害是因劳动者过失行为所导致,则应根据过失的轻重、损害的程度和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仅为一般过失的,一般可免除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二)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安排下正常提供劳动,本人并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行为的,即使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劳动关系中,适用风险责任由用人单位负担原则,即劳动者依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但产品或工作成果有瑕疵时,劳动者不负瑕疵担保义务,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仍须给付全额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中规定劳动者负瑕疵担保责任,则应认定该规定无效。如某商场与营业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营业员工作期间商品丢失的,由营业员承担赔偿责任”的,该条款即应为无效规定,如果营业员本人并无故意或过失,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劳动者在工作中给单位造成损失,什么情况下应该对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如劳动者违反工作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操作,当然要承担对单位造成损失相应的赔偿责任,如造成较大财物及人员损失,要承担刑事责任。如焊工在明知不能对密闭容器直接进行焊接(如车辆油箱),而直接焊接造成爆炸,对因违规操礌造成的损失当然要赔偿,如有人员伤亡就是刑事责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十:员工致人损害构成犯罪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职务行为,民事责任由单位负责;刑事责任本人负责。如果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向员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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