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协议

一:什么是劳务合同纠纷?

有学者认为,根据给付的标的,合同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以财产为给付标的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第二类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合同,例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雇用合同;第三类是以共同从事一定工作为目的的合同,例如合伙合同。第二类合同可以称为广义的劳务合同。广义的劳务合同即是指一切与提供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即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工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一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广义的芳务合同大部分都已成为有名合同,受《合同法》的调整,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如行纪、居间、保管、运输、承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由民法来调整。在这里,作为民事案由的一种,规定的是狭义的劳务合同,即雇佣合同。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提供人与劳务接受人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协议,劳务提供人向接受人提供劳务活动,接受人向提供人支付劳务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纠纷即为以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务为合同标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劳务关系发生的纠纷。 劳务合同纠纷指雇佣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引发的争议。

二:劳务合同纠纷受什么法律调整

劳务合同是两个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为完成某个项目或任务,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项目完成后,双方不再有关礌。劳务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调整;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基于劳动关系而签订的合同,在合同期内,雇员接受雇主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包括考勤、休息休假、工资发放、参加社会保险等。劳动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资支付条例》等调整。

三:请问一下律师,什么叫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就是指提供劳务期间发生的纠纷。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有:

1、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劳务合同提供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区别。

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地位自始至终是平等的。

3、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4、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

四:劳务纠纷是什么意思

劳务纠纷是指以活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通常表础为一种活劳动形态劳务关系,如雇佣等。劳务是一种私法上的关系,强调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国家就不予干预,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范 。

五:劳务合同纠纷,对方拒不支付报酬,起诉的话相关法律条文是哪些啊?

1、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意见、合同法,而不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问题:A. 劳务人员分布分散,需要委托诉讼代表人2--5人;提交授权委托书。需要跨地区联系,传输法律文书、材料。

B. 需要收集劳务人员、工作内容、时间段等的网络电子证据。可能需要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公证。证据材料数量多,收集难度较大。

2、所有图片可以把链接地址保存下来啊。至少要有代表性的链接地址,其他提供线索也可。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民法通则 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

(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四)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

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

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

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

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

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

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叮履行;交付不动产

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

报酬。

等...余下全文>>

六:劳务合同发生纠纷是什么法院管辖

看是什么问题,一般情况下要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首先进行仲裁,后在到法律起诉

纵横法律网-山东垠鹏律师事务所-朱斌律师

七:劳务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首先,你们之间是有合同约定的,只是关于二期款和三期履行部分,双方又口头变动了,但是鉴于对方不履行,那楼主你仍可以依据原来的合同文本要求对方支付二期款。其次,要看你合同是属于何种性质的,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能被监管的。再次,你之前的合同文本就是一个基本的债权债务关系凭证,还有再跟对方沟通的记录什么的都可以收集起来。

你要起诉,要看你是要求对方支付二期款还是怎么的,如果是要求对方支付二期款,那就列出合同文本,以及合同文本中所列的二期款支付条件,还有你要求对方支付而对方不支付的证明材料等等。

八:什么是劳务合同纠纷?

劳务合同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有学者认为,根据给付的标的,合同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以财产为给付标的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第二类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合同,例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雇用合同;第三类是以共同从事一定工作为目的的合同,例如合伙合同。第二类合同可以称为广义的劳务合同。广义的劳务合同即是指一切与提供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即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一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九:劳务合同的纠纷是否和劳动合同一样,首先要经过劳动仲裁?

是的,通过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协调不成后可以起诉.

十:劳务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

劳务合同纠纷,若合同中有约定纠纷解决条款,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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