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
人类历史上相继出现过五种基本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即原始公社的、奴隶主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在几个社会里,还伴存着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更替是由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要求决定的。马克思说:“生产者相互发生的这些社会关系,他们借以互相交换其活动和参与共同生产的条件,当然依照生产资料的性质而有所不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第362~363页)。生产资料的发展和社会化程度的提高,要求建立与它相适应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使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新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代替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过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发展的必然过程。每一种基本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从它产生直到被发展程度更高的所有制代替为止,也都存在不断发展的过程。它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保持所有制根本性质的限度内,在不同阶段里采取不同的具体形式。例如,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就采取过个人资本、股份资本、国家资本、跨国资本等具体形式。
二:我们中国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
公有在天朝实际是dang有
三:中国的物质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什么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⑴我国所有制经济的类型
①公有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 ②非公有经济,包括私有经济(含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经济、外资经济; ③混合经济,如股分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混合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万分也属于公有经济。
⑵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①主体地位的体现:一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龚主导作用。 公有资产包括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包括全国的土地、矿藏、河流等自然资源,全国的铁路、公路、机场、港口,公有的工厂、农场、商店、金融机构,国家和集体举办的学校、研究机构等。 公有经济,不仅要有数量上的优势,而且要有质量上的优势,才能体现其主体地位。 ②确立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必然性:⒈国家所有制:就是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来行使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国家所有制实质上就是全民所有制。 ⒉集体所有制:就是生产资料归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共同所有。 ⒊家庭承包经营:实行家庭承包,集体是包出单位,农户是承包单位;集体对一定量土地规定出产量和上交任务(包括农业税、集体提留),包给农户耕种;农产品收获后,农户首先要完成上交任务,剩余部分则归农户所有。 ⒋合作社:是劳动者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联合起来共同经营的经济组织。 ⒌股份合作制:是采用股份制的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 ⒍个体经济:是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税后收入由劳动者自己所有的一种经济成分。 ⒎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和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一种经济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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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词解释: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
所有制结构指的是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五:什么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什么是所以制?
所有制结构是指各种不同所有制形式在一定社会形态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它所反映的是各种所有制的外部关系。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首先体现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上。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其所有制结构必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指人们在生产资料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等方面所结成的经济关系。 从表面上看,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人对物的占有关系,实质上它是通过对物的占有而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由谁支配,不仅决定直接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而且决定着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又决定劳动产品的分配形式。所有制、分配方式的差异体现社会经济制度的差异。以所有制、分配方式体现的基本生产关系,又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实现形式表现出来,从而表现为具体的经济体制层面,它与实际的经济运行紧密联系。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相互关联又相互区别,经济制度是人类历史发展一定阶段上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生产关系性质的体现;经济体制是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它反映社会经济采取的资源配置方式。经济制度是经济体制的基础;经济体制既受经济制度的制约,同时也受其他因素如经济结构、文化传统、管理水平等的影响。
六:中国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三大社会主义改造
(C)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1956年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七: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制度确定,中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经历了哪几次变革,每一次变革对经济发展起到什
革。)
作用,实行土地改革,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1,把农民土地所有制改为了集体所有制。
2、新中国成立之初,把地主土地所有制变为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直都是集体所有:都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1953年开始。
(之后的人民公社,成立农业互助合作社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都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