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协议

一:劳动仲裁调解协议有怎样的效力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8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与自行和解不同,仲裁调解协议送达生效后,不得反悔,具有强制执行力。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仲裁调解协议书的问题。

这不是问题,既然在劳动仲裁签订了调解书,即表明了双方都同意了彼此的意见,调解书上确定的各项义务履行日期,是时间节点,如到期有一方不予履行,另一方可以到做调解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执行,如对方仍不执行,将会强制执行的。

三:劳动仲裁后私了和解协议书是否有效

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仲裁协议是一种合同,一种书面协议,是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仲裁协议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约束双方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权;仲裁协议对法院的法律效力表现为: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表现为:授予仲裁机构仲裁管辖权并限定仲裁的范围. 按照民事诉讼和仲裁法典本身的规定,不论是调解协议还是和解协议,都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不仅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也没有合同法上的合同约束力。即使是在当事人完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达成的调解协议、和解协议,当事人在没有收到法院的调解书,或仲裁庭的裁决书、调解书之前,都可以反悔。但是,如果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调解协议、和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或裁决书,而当事人也收到了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当事人就不得再反悔,即调解书或裁决书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人民调解协议在当事人之间具有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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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效力如何?求解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请注意是约束力,那么约束力是一个什么样的效力?调解协议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相当于合同,应当具有合同的效力。但它又是在调解组织参与下达成的,调解员代表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员要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调解组织也得在调解协议上加盖印章,调解协议才生效。因此,调解协议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

调解是当事人自愿选择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形式,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能否得到双方的自觉履行,主要看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反映,如果调解协议反映了双方的真实意思和利益,协议内容公平合理,绝大多数情况下,协议是会得到履行的。本法确立着重调解原则,强化调解的作用,主要是从完善调解制度本身加强调解工作,而不是直接赋予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理解调解协议的效力和性质,可以参考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对民事调解的相关规定。该《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也就是说可以理解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性质,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协议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可以作为仲裁组织裁决和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调解的目的是要用一种灵活、简便的机制,尽快解决劳动争议,因此,调解要讲究效率,要及时。为了防止久调不决,有的意见建议法律应当明确规定调解的期限。因此本条规定: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也就是说,调解的期限是十五天,在十五天内未达成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拿着劳动仲裁调解协议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有效调解协议书,不一定都可以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法院的调解协议,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则另当别论了。如果经过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书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协议书有什么不同

你说的可能是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吧?

关于前者,经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关于后者,劳动争议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七:请教关于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和解协议的一些问题?麻烦大家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1、你是可以要求将和解协议由仲裁庭制作调解书的,当庭即可送达,发生法律效力,单位反悔的话,你可以要求强制执行。也建议你这样做,因为单纯的双方协议无强制执行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穿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2、单位对第3项的修改主要是一劳永逸的解决你因为疏漏/让步/策略等原因没有提出的问题,毕竟单位也不愿意官司缠身。但措辞上有点陷阱的味道,表述很不清楚,建议你坚持原来的表述,或者是表述为“自甲方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后,双方之间就协议签订前劳动关系及权利义务再无任何争议”这样的表述。

3、关于你的权益,题目里没说,和解协议里有提到,涉及未签劳动合同的问题,你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

4、疏漏:原文第3点建议修改:乙方确认收到本到本协议第二条 全部 款项后……

汗,我看的这么仔细。。。哈哈

八: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签了离职和解协议还可以去劳动仲裁申请赔偿吗?

不能,除非双方不能搭成协议才能申请赔偿。

因为既然签了离职和解协议,就证明你们双方已经过协商,你已承认协议上的内容。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可进行协商,劳动者也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请求三方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或不能达成共识,可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才能进行申诉。既然你和公司已签订离职协议,则视为此事已终结,除非你们的协议存在违法签订的情况,否则不能再提起仲裁或申诉。

九:劳动仲裁调解,签好协议书之后,什么时侯能拿钱啊?要几天啊?

,如果对方确有支付能力的话,你可以依据协议约定的期限向他主张给款。

十:劳动仲裁调解协议书,是先签字,后拿钱吗?

既然已经仲裁了,您看好协议书,签字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工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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