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民事起诉状

一: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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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诉状是什么,如何处理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下,合同权利方将其依据合同一享有的债权通过协议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与受让人间就原合同债权的转让而订立的合同,即为债权转让合同。

债权转让的条件有三:

一是存在有效的债权;

二是债权依据法律和合同不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形;只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的转让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转让既可以是全部债权的转让,也可以是部分债权的转一让,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原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并末改变,只是权利义务的主体发生了变化。 2414081116

三: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如何提起确认之诉

1、与普通民事起诉程序相同。将起诉状、证据材料等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需要注意的是: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注: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3、所以债务人在提起确认之诉前,需要明确此项规定。

四: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可否视为债权转让的通知

这个理解完全错误。我国法律规定,未经法定程序的审判,任何形式的作为都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起诉书副本是法院受理案件后送达被告人的一种程序性活动,并未接触实体案件的处理。

五:转移财产起诉怎么写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文书格式文本

起诉状

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时所提出的书面请求。

【文书样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xx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份

起诉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当事人栏,注明自然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实,具体到门牌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

2.诉讼请求。主要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务。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

3.事实和理由。事实部分,要全面反映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情况。证据部分,有三项内容:列述提交的有关书证、物证以及提起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材料;说明书证、物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的来源和可靠程度;证人的证言内容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

4.在起诉状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要填写准确。

六:法院只给了被告民事起诉状,有带刑事责任吗?或判刑吗?

1、对方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无法执行,可能采取的措施是:

(1)对方无财产、也无劳动能力和无经济来源、将来也没有可能有财产的:法院可以终结执行,这种情况判决的赔偿就无法实现了。

(2)对方虽然暂时无财产、但有劳动能力将来可能有经济来源: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以后发现对方有财产了可以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关于对方只有一套唯一的住房时是否会执行:

(1)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执行应当为被执行人保留必需的生活用品。实践中,如果被执行人只有一套唯一的住房、且不是豪华住宅的,一般会查封该房、但不会拍卖用于赔偿。

(2)但如果该房价值较高:也有法院会采取执行措施,在拍卖还债前要求申请执行人为对方暂时租一段时间房子供其居住,拍卖后在拍卖款中扣除赔偿款、房租、执行费用后,退还给被执行人用于另购住房生活。

附: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3、“被告现在是有钱故意把钱和其他财产转到他姐姐和父母那里”:如果他的钱和其他财产是在你的债权到期、你们之间发生纠纷后转移的:你可以在收集到有关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他对母亲和姐姐的赠与,将他转移的财产收回来用于偿还债务。这是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在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转移财产的行为时起一年内提出。

4、“如果对方一直耍耐不给我可以申请抓他去拘留或者判刑?这种人要动真格才会拿钱出来的。”: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有财产,却以恶意转移或其他形式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请求法院对他进行司法拘留,情形严重的,法院可以将他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拒不履行判决罪的刑事责任。

附:相关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5、建议:

(1)其实,在起诉前或是起诉的同时,他有财产的就应当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保全后,判决生效就可以执行到位,以后如果亲友再遇纠纷,应当注意这一点。

(2)收集他转移给他母亲、姐姐的财产是他所有的证据,到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赠与或不合理的转让。

(3)如果那套商品房折价值远高于你的赔偿款、且高于一般居住条件用房: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那套房,但对这唯一的住房是否会强制执行,要看法院的决定了。

(4)就对方恶意转移财产、对抗判决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对他拘留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5)即使现在找不到他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他也没有什么财产可供执行:也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找不到财产可以申请中止执行,以后还可以在找到他财产时申请恢复执行,不用担心超过二年的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再请求法院执行的问题。

七:民事诉状可否直接列第三人?

昨天我所律师同事和法官探讨民事诉状上能否列第三人,法官大部分认为在诉状不能直接列第三人,理论半天也没什么结果,回来后和笔者谈及该探讨,笔者凭直觉认为应该可以,笔者同事问法律依据,故此笔者重翻阅了下法条,先把法条罗列下:《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法》解释(一)第十六条 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笔者认为,以上两条就明确,在原告未列第三人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法追加。)《合同法解释(一)》第27条有规定: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 第28条: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第29条: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以上三条规定,笔者认为,是在诉讼过程中对方提出异议或者抗辩之后,可以通过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追加的方式参与诉讼)结论: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原告是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列被告和第三人的,那种一律不准许原告在起诉状中列第三人的做法是错误的。二、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问题依据民诉法的规定,第三人参加诉讼只能是自己申请参加或者法院通知其参加。原告列相关主体为第三人,法院认为符合相关条件,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这属于法院通知诉讼的一种方式。

八:欠钱不还民事诉讼书,请帮忙看下可以否,哪里需要修改

民事起诉状

原告:黄旭繁,男,87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企业主,住址XXX省乐清市柳市镇黄七甲村,身份证号:XXX,联系方式:XXX

被告:吴乐荣,男,乐清市虹桥镇埭下村人 电话:xxx

被告:吴银乐,男,乐清市虹桥镇埭下村人 电话:XXX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贰万元本金,以及加倍偿还从5月9日来本金所产生的借款利息

二、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及理由:

被告吴乐荣于2011年3月9日向王波借款人民币两万元,承诺2011年5月9日前还清盯被告吴银乐作为担保人,若被告吴乐荣到期无法还清借款则由被告人吴银乐还款,王波与原告黄旭繁为好朋友关系,款项金额来源自原告黄旭繁,为避免纠纷,王波将债权转让于原告黄旭繁。到期后被告吴乐荣以手头紧为由拖而不还,中途原告黄旭繁多次电话,短信找原告吴乐荣要求其归还本金,被告吴乐荣均以手头不宽松为由一拖再拖,拒绝还款,也拒不见面协商。被告人吴银乐作为担保人,拒接电话联系不上。原告为维护自己的权利,无奈诉至贵院,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乐清市虹桥镇法院

具状人:黄旭繁

2011年8月28日

九:人民法院什么时候向被告送迭起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十:诉状上案由怎么写,都有哪些案由

可查看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

目录

第一部分 合同纠纷案由

第二部分 权属、侵权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案由

第三部分 婚姻家庭纠纷案由

第四部分 适用特别程序案件案由

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现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如下:

第一部分 合同纠纷案由

一、代位权纠纷

1.代位权纠纷

二、撤销权纠纷

2.撤销权纠纷

(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

(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行为纠纷

(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行为纠纷

三、悬赏广告纠纷

3.悬赏广告纠纷

四、买卖合同纠纷

4.买卖合同纠纷

(1)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2)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3)试用买卖合同纠纷

(4)招标投标买卖纠纷

(5)拍卖纠纷

(6)互易纠纷

五、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6.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7.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1)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

8.临时用地合同纠纷

9.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10.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纠纷

11.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12.项目转让合同纠纷

13.房屋拆迁合同纠纷

六、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

14.供用电合同纠纷

15.供用水合同纠纷

16.供用气合同纠纷

17.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七、赠与合同纠纷

18.赠与合同纠纷

19.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

八、借款合同纠纷

20.借款合同纠纷

(1)(金融机构)同业拆借纠纷

(2)企业之间借款纠纷

21.民间借贷纠纷

九、借用合同纠纷

22.借用合同纠纷

十、租赁合同纠纷

23.租赁合同纠纷

十一、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24.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1)民用航空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十二、承揽合同纠纷

25.加工合同纠纷

(1)对外加工装配合同纠纷

26.定作合同纠纷

27.修理合同纠纷

28.复制合同纠纷

(1)印制合同纠纷

29.测试合同纠纷

30.检验合同纠纷

十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3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3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3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3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十四、运输合同纠纷

(一)客运合同

36.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37.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

(1)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

38.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1)国际铁路旅客联运合同纠纷

39.水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1)内河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2)沿海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40.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1)国际航空旅客联运合同纠纷

(二)货运合同纠纷

41.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42.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43.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44.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45.管道运输合同纠纷

46.联合运输合同纠纷

(三)多式联运合同纠纷

47.多式联运合同纠纷

十五、技术合同纠纷

48.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

49.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

50.技术进口合同纠纷

51.技术出口合同纠纷

52.技术咨询合同纠纷

53.技术服务合......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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