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典型案例

一:司法鉴定所自查报告如何写

一、深入开展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意识

(一)大力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协调有关媒体以及充分利用自身网络等载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教案,课件,范文,论文,试题,反思,评课,说课,板书,课改,总结,公文,美容,瑜伽,减肥策措施,继续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宣传卫生系统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自觉为群众健康服务。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卫生从业人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发挥震慑作用,促进依法廉洁从业。

(二)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推进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经常化,初步建立1~2个市教案,课件,范文,论文,试题,反思,评课,说课,板书,课改,总结,公文,美容,瑜伽,减肥级医德医风教育基地,组织医务人员到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始终保持正确的服务理念和强烈的责任意识。深入宣传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使广大医务人员明确是与非、罪与非罪的界限,筑牢廉洁行医的思想基础,切实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三)认真落实医务人员范文,教案医德考评制度。结合贯彻落实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对2008年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卫生局将在对各地进行调研的基×医院关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础上,进一步向省卫生厅提出健全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办法和标准的修订意见,2009年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要按照医德考评办法和标准开展医德考评工作。要重视考评结果的运用,把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奖金分配、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加强监教案,教学设计督检查,确保各项卫生惠农资金和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大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力度,加强新农合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对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和补偿,坚教案,课件,范文,论文,试题,反思,评课,说课,板书,课改,总结,公文,美容,瑜伽,减肥持县、乡、村三级定期公示制度。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报销补偿费用即时结俯制度,认真执行新农合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严格控制目录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积极推动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提供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探索建立新农合监测点,对基金使用、医药费用变化情况、补偿结算等信息进行动态监测。严格控制基金结余,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对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基课件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省卫生厅已经制订了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的意见,有关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增投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切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医院关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省新增投资卫生项目在落实过程中不发生问题。市卫生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强对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教案,教学设计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今年为民办实事卫生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的落实,确保农民得到实惠。

(四)加强对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试题,试卷检查2......余下全文>>

二:法医临床司法鉴定需要哪些书籍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实务

法医临床学鉴定理论与实践典型案例分析

三:请问北京发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是什么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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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请按照小论文的格式,解析一个刑法案例,要有具体的说理、分析!

案例:

被告人李某,男,1993年2月5日出生,无业。2009年10月9日,李某在街道上行走时,楼上一户居民从窗户往下倒水,正好浇在李某的头上。李某非常生气,抬头往楼上喊话,问是谁倒的水,可是没有人应答。李某站在原地打电话,叫来朱某(男,17岁),邓某(男17岁),和唐某(男,19岁)。四人经过商量,一起来到三楼一家门前敲门。屋内有人问是谁敲门,李某回到说:“警察,查户口!”骗开门后,四人一拥而上,围住开门的田某,质问他为什么往楼下倒水。田某说自己没有往楼下倒水,邓某拿出携带的匕首让田某承认,田某被迫承认了。唐某要田某拿出300元钱赔偿,田某不愿意,只同意给50元钱。李某向朱某使了个眼色,朱某进屋搜出一台笔记本电脑。李某对田某说:“限你3天内拿出3000元钱来取回电脑。”四人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将电脑拿走后当天以1500元钱的价格卖出。案发后,朱某、邓某和唐某均外逃,李某被抓获。

结合本案案情,进行分析:

(1):本案中,李某构成抢劫罪。因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进入被害人田某家里,在被害人不敢反抗的情况下,当场拿走被害人财物,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求。《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1款:“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①:暴力方法,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占有人、管理人不法行使有形力,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抢劫罪里的暴力是最狭义的暴力,即必须针对人实施(不包括对物暴力),并足以压制对方的反抗,但不要求实际上压制了对方的反抗,更不要求具有危害人身安全的性质。暴力的对方并不限于财物的持有者,对有权处分财物的人以及其他妨碍取得财物的人使用暴力的,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②:胁迫方法,是指以当场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胁,比如“东西给不给我?不给我就捅死你!”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而不敢反抗的行为。这种胁迫也应达到足以压制对方反抗的程度。行为人既可以用语言胁迫,也可以通过动作、手势进行胁迫;胁迫的内容是当场立即对财物的所有人、占有人等实施暴力,其特点是如不交出财物或者进行反抗,便立即实施胁迫的内容。但是,以将来实施暴力相威胁的,以及当场实现损毁名誉等非暴力内容进行威胁的,不成了抢劫罪。很明显,本案中,李某四用匕首胁迫的行为,是属于抢劫罪的暴力、胁迫行为。

③: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造成被害人不能反抗的强制方法。最典型的是采用药物、酒精使被害人暂时丧失自由意志,然后劫走财物。只是单纯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的状态取走财物的,成立盗窃罪,不成立抢劫罪。比如,田某喝醉了躺在家里,李某四人当场取走笔记本电脑的话,就构成盗窃罪。

④:强行取走财物,是指违反对方的意志将财物转移给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主要包括四种情况:一是行为人自己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破事被害人当场交付(处分)财物;三是实施暴力行为、胁迫等强制行为,乘对方没有注意财物时当场取走其财物;四是在使用暴力、胁迫等行为之际,被害人由于害怕而逃走,将身边的财物遗留在现场,行为人取走财物的行为。

应予注意的是,对于“当场”的理解不能过于狭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与取得财物之间虽然持续一段时间,也不是属于同一个场所,但从整体上看行为并无间断的,也应当认定为当场取得财物。

⑤抢劫罪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抢劫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人身与财物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自己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关于对李某四人的量刑轻重的情节:

①:根据刑法规定的情节,李某实施抢劫犯罪时不满18......余下全文>>

五:强奸罪怎么定义,违背女方的意愿这个怎么看啊?是不是还要有司法鉴定才能定罪啊

这个东西是很主观的,但是主要是以女性的意见作为主要的参考,所以你的优势是很小的

六:被人打了后一开始私了并签协议,因病情严重做的司法鉴定轻伤公安局立案后抓人没抓住怎么办?

被人打成轻伤,对方是构成犯罪的。1、你可以继续与对方协商赔偿金,如果协商成功,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撤消案件的。2、如果打人的人找不到,还是由公安依公诉程序办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决定是否在网上追逃的,人抓到以后,还是可以协议赔偿的。3、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抓不到打你的人可以找工地老板要赔偿的。但是,这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的,请看依据。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七:牵连犯,吸收犯,惯犯,结合犯,结果加重犯,谁能分别给出一些举例说明吗?

牵连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状态。

案例:甲某,某司法鉴定中心的伤情鉴定人员,在受理乙某伤害案的过程中,收受犯罪嫌疑人乙某好处费5000元,将受害人的伤情鉴定由重伤改为轻伤,使犯罪嫌疑人乙某逃脱了应有的法律惩处,案发后甲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甲某的犯罪行为构成了受贿罪与伪证罪的牵连犯。

惯犯:指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其生活和挥霍主要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多次地实施某种危害社会行为的犯罪,如“以赌博为业”的常业犯和“惯窃”、“惯骗”的常习犯。

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为另一个独立新罪的情况。日本刑法第241条规定的强盗强奸罪,就是典型的结合犯,我国刑法中还没有典型的结合犯。

结果加重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由于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只是危害结果较为严重,故认定为一罪。

法定结果加重犯:

1.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2. 强奸致人重伤的、死亡的;

3. 非法行医致人重伤、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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