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如何实施计量检定和管理?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可以自已校准或者送到第三方计量单位校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是法律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国家计量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定,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是部门规章,规章对境内的每个公民都是有效的(也就是所有的个人和企业都必须遵守的)。
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组成部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里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国务院部、委是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制定规章的。
如果清理和取消这些规章,法律也是有规定的,部门规章只有国务院有权予以取消,公民是不可以要求取消这些规章的,包括法院也是不受理部门规章取消诉讼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四: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是一个企业计量室或计量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JJF1139,可到所在地技术监督局计量处购买)制定的对企业内部计量器具的检定管理制度。参照这两项法规就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制定。
不妨给你一个样板: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设备及其对******测量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辅助测量设备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准确度,在使用前必须经上级计量主管部门强制检定和考核确认,取得检定证书方可开展工作,并应按时进行周期检定。
一、设备管理员应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并制定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二、设备管理员根据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提前一周通知报告中心负责人,准备好将到检定周期的有关检定仪器、仪表。
根据计量法规和上级计量部门有关规定:
1.******装置每两年周期检定一次。
2.干湿温度计每年检定一次。
3.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
四、新购入和修理后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五、检定周期到期的计量器具,因工作暂不需要的可申请缓检,中心主任应写出书面理由与申请,报上级计量主管部门批准。
六、计量器具实行统一的标识管理,每个计量器具必须由唯一性编号并加以标注,标识其检定状态激明显标明其上次检定日期和有效期限。同时,分别贴上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制定的标志。
a、合格证(绿色)
计量检定合格者(应注明检定日期、有效期、检定单位、计量确认状态)
b、准用证(黄色)
计量不必检定,经检查功能正常者或设备无法检定,经比对或鉴定适用者(如网上报表、储存文件用计算机等)。
c、停用证(红色)
仪器设备损坏、经计量检定不合格、性能无法确定或超过检定周期。
七、停用的仪器设备必须隔离存放。再次使用须排除不合格原因并经重新检定取得检定证书,经设备管理员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重新使用。
八、设备管理员要做出检定记录、设备运行情况记录,检定证书、不合格设备处置记录均归入仪器设备档案。
设备台账主要包括如下几项:
序号计量器具名称规格型号校验范围制造厂仪表编号精度上次检定有效期止检定周期检定单位计划送检日期实际检定日期检定结果备注
五: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保存、修理、更换、改造、封存及撤销以及恢复使用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1 、计量标准的使用必须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具有称职的使用、维护、保管人员,非检定人员不能任意使用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施要放置在固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得随意拆卸和组装。
2 、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并取得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才有资格使用计量标准。检定人员在使用计量标准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或保存要符合技术条件要求。
3 、标准计量器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送检、自检,经检定合格的标准器具方可使用。计量标准器检定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粘贴设备唯一性标志,在不影响读数的情况下,唯一性标志应贴在标准器醒目、易识别的显著部位。
4 、发现计量标准器异常时应及时排除,若故障较大需要修理时,应再次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如不合格,降级作工作计量器具用。若需要报废更新,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填写更换申请表等,报计量标准考核部门审批。
5 、标准计量器具,珐器,仪表等使用完毕后或临时离开时,应切断电源,电源部分应定期检查绝缘,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坏或丢失者,追究责任,给予赔偿。
6 、标准装置、器具应保持清洁,经常擦拭,仪器仪表放置整齐,定期清理,保证设备的完好。标准计量器具的定期维护、修理要做好记录,标明维护项目、内容、更换零部件等,并存档。
7 、标准计量器具、仪器元件的保管应符合防潮,防震,防腐,防尘及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
8 、如遇特殊情况项目暂停,对该项目标准器要向原审核批准机构申请封存。如决定此项目停止,立即向审核批准机构申请撤销该标准装置。
9、标准仪器仪表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报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借。
六:计量检定规程JJG,技术规范JJF和国家标准GB的区别
你好,是这样的:
JJG是指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在计量检定时对计量器具的适用范围、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检定周期以及检定数据处理等所作出的技术规定。
计量检定规程是判定计量器具是否合格的法定技术条件,也是计量监督人员对计量器具实施计量监督、计量检定人员执行检定任务的法定依据。
JJF是指计量技术规范
指国家计量检定系统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所不能包含的其它具综合性、基础性的计量技术要求和技术管理方面的规定。
GB 国家标准
强制性国标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
七:计量法 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指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本目录。
二、本目罚所列的计量器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明细项目。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具体项目为:
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
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
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
4.体温计:体温计;
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
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
7.热量计:热量计;
8.砖码:砝码、链码、增砣、定量铊;
9.天平:天平;
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
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
12.轨道衡:轨道衡;
13.容重器:谷物容重器;
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
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
16.液体量提:液体量提;
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
18.酒精计:酒精计;
19.密度计:密度计;
20.糖量计:糖量计;
21.乳汁计:浮汁计;
22.煤气表:煤气表;
23.水表:水表;
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气流量计;
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
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
27.眼压计:眼压计;
28.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
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30.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
31.测振仪:振动监测仪;
32.电能表:单相电能表、三相电能表、分时记度电能表;
33.测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
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测量仪;
35.场强计:场强计;
36.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
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
38.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
39.活度计:活度计;
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
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源;
42.声级计:声级计;
43.听力计:听力计;
44.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SO?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
45.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
46.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
47.测汞仪:汞蒸气测定仪;
48.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
49.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
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50.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荧光光电比色计;
51.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
52.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
53.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54.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
55.屈光度计:屈光度计。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根据......余下全文>>
八:要求计量检定的仪表.仪器怎样检定管理
建立仪器仪表台账,做好分类工作,按照规定周期进行周检和抽检。
九: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有新的吗
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按照确定的周期,使用单位定期送检或约定现场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