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移支付资金的类型
转移支付类型:1.一般转移支付,主要是对方的财力补助,不指定用途,地方可自主安排支出;2.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服务于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地方政府应当按照中央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二:转移支付资金的含义
转移支付资金是转移支付的标的物。
三:转移支付资金的原因
转移支付原因:原因之一:部分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非常低,在平均的税收努力下,所获得的收入并不足以去满足最基本的公共服务的支出需要。原因之二:提供公共物品中存在的外部性,会导致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原因之三:地方各政府在财政支出和投资中有其优先和侧重,而这与全国范围内通盘考虑的投资侧重,以及投资项目的筛选标准可能会有所矛盾。
四: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是什么意思?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基本概念:
财政转移支付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基本形式
转移支付的模式主要有三种,财政转移支付
一是自上而下的纵向转移,
二是横向转移,
三是纵向与横向转移的混合。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由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构成。
财力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厂等化,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由地方统筹安排。财力性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地方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或中央地方共同承担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需按规定用途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重点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支农等公共服务领域。
2009年起,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简化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是中央对地方的财力补助,不指定用途,地方可自主安排支出;而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服务于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地方政府应当按照中央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为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财政设立均衡性转移支付,包含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补助的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基本原则
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法治原则。
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前,我国做了大量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工作,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后才从西方引进了转移支付的概念。我国中央财政是从1995年开始正式实施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根据IMF《政府财政统计手册》中的支出分析框架,政府转移支付有两个层次,一是国际间的转移支付,包括对外捐赠、对外提供商品和劳务、向跨国组织交纳会费;二是国内的转移支付,既有政府对家庭的转移支付如养老金、住房补贴等,又有政府对国有企业提供的补贴,还有政府间的财政资金的转移。一般我们称的财政转移支付,是指政府间的财政资金转移,是中央政府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地方政府重要的预算收入。在西方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分类就是分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
五:转移支付和财政拨款有什么区别
财政拨款属于政府支出,转移支付是政府支出的一部分,但是在算GDP时,转移支付要从政府支出中扣除
六:村级财务转移支付资金是什么意思? 20分
村级河道整治工程产生的疏浚土方、河道保洁、拆除危房、压废青苗赔偿等等都需要较多的资金保证。为了减轻村委会的经济压力,该区采取了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的办法,确保河道整治有序推进,形成了镇村河道整治的新亮点。
为减轻21个可支配资金5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河道整治资金缺乏的状况,金山区优先拿出了210万元分配给这21个村,剩下1150万元,按照各村河道整治和河道长效管理的任务轻重,作为转移分配的因素,予以区别对待。去年对金山区136个行政建制村进行资金转移分配,平均每个村10万元,共计俯360万元,现已下拔到全区各村,用于镇村河道整治土方费用和青苗赔偿的支付,从而减轻了全区136个行政建制村的经济负担。
七:如何加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办法
立足工作大局,把握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方向
随着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省级财政对基层政法机关将承担更多更大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责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既要立足当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着力解决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又要着眼长远,站位全局,密切关注,认真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的影响,积极提出政策建议,提前做好测算分析和应对准备工作,着力解决制约政法经费体制改革的机制弊端,争取最大的改革“红利”,全面提升政法经费保障水平,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支出管理,明确办案业务费使用范围
办案业务费是政法机关日常执法支出的重要内容,对确保有效履行职责、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有必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具体支出范围、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付、监督检查等内容,重点结合各政法机关自身业务特点,细化支出范围和规定要求,确保日常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明确要求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由专人负责,严格审批程序,实行单独核算,指导基层政法机关进一步规范政法经费支出管理,严禁将用于维持单位基本运转的各类支出列入办案业务费,杜绝随意改变支出用途的行为,使单位办案业务费支出更加细化透明。
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能,对政法机关资金申请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并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授权支付方式资金额度,提高直接支付方式资金额度,严格限定提取现金比例,确保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高效使用。
加强装备管理,提高政法业务装备使用效率
随着执法办案日益规范,科技强警不断推进,对政法机关业务装备投入和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有必要加强对省政法机关业务装备年度采购计划的指导和管理,优化装备采购计划审批流程,注重从装备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上把关,确保业务装备配置重点突出、符合实际、节约耐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继续完善业务装备分级采购方式,对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专业性不强的设备,适当下放采购权限,由各政法机关自行采购,保证尽快完成采购任务。
指导基层政法机关加强业务装备资产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业务装备动态管理机制,对采购的业务装备,及时登记入账,增加固定资产,确保账实相符。在做好实物资产管理的同时,将新采购的业务装备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切实加强资产动态管理,维护装备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提高业务装备信息化管理水平。以建立省政法机关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为目的,指导全省政法机关有效利用政法装备动态管理系统软件,实现政法系统基本装备存量和标准的比对,对政法系统基本装备实施动态管理,提高政法装备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内控管理,促进政法机关财务规范化
科学完备的政法机关财务内部核算管理体系是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客观需要,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有效使用的重要基础。
有必要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法规制度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做好新制度、新规则的贯彻实施,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体系,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加强票据审核,严控办案成本,提高使用效益。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产管控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核算内容,全省政法系统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收支活动开展内部检查,确保日常经费按规定使用,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余下全文>>
八: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请书怎么填
阐述项目概况,重点说明你的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计划,让政府明白给你的钱都被用作干了什么。其实可以上工可网,报告所需数据以及图表都可以帮你搞定。
九:转移支付资金拔付给教育的比例是多少
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目前,除全面免除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外,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免费教科书经费,小学生均达到90元,初中达到180元,并对部分课程推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此外,还将中小学生字典纳入免费教科书保障范围。同时,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已经达到小学每年1000元,初中每年1250元;困难学生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央与地方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经费。
二是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到2013年底,农村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经过6次提高标准后已经达到中西部小学560元、初中760元,东部地区小学610元、初中810元。2014年,标准再次提高40元。同时,对寄宿制学校适当提高了补助标准,并要求地方在分配资金时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等薄弱学校倾斜,并从2010年起,执行“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的政策。
三是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在校舍安全工程结束后,中央财政将校舍安全工程支持内容并入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单位面积补助标准已经提高到中部地区每平方米600元,西部地区每平方米700元,在此基础上,对校舍维修改造成本较高的高寒等地区进一步提高了单位面积补助标准。
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财政通过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在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中央财政给予城市义务教育免学费补助经费支持。中央财政对已经整体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2008—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免学杂费补助资金195亿元。
着力“补短板”,积极支持解决义务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从2010年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2010—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约657亿元,2014年已下拨资金310亿元;从2011年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天3元、全年200天的标准为连片特困地区安排营养膳食补助,并对地方试点工作给予奖补,2011—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301.9亿元。
努力“提质量”,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从2006年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8年来,“特岗教师”计划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人数不断增加,工资性补助标准不断提高。2012年,中央财政对特岗教师的工资性补助标准从2006年的人均1.5万元提高到西部年人均2.7万元、中部年人均2.4万元。据统计,2006—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191亿元。
二是从2010年起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0—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4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开展中西部地区各种形式的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
三是从2013年起支持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派出专项。计划2013—2020年每年选派3万名优秀幼儿园、中小学(含普通高中,下同)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三区”支教一年。受援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选派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
四是努力改善中小学教师待遇。2009年,国家率先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规定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微博)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年得到提高;2010年起,中央财政全面推进......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