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经营者具体业态类别是什么
从总体上可以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两类。 一、有店铺零售业态共有12种 1、食杂店
选址:一般位于居民区内或传统商业区内。
商圈与目标顾客:辐射半径0.3公里,目标顾客以相对固定的居民为主。
营业面积:一般在100平方米以内。
商品(经营)结构:以香烟、饮料、酒、休闲食品为主。 商品售卖方式:柜台式和自选式相结合。 服务功能:营业时间12小时以上。 管理信息系统:初级或不设立。 2、便利店
选址:商业中心区、居住区、交通要道以及车站、医院、学校、娱乐场所、办公楼、加油站等 公共活动区。
商圈与目标顾客:商圈范围小,顾客步行5分钟到达,目标顾客主要为单身者、年轻人。顾客多 为有目的的购买。
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左右,使用率高。
商品(经营)结构:即时食品、日用小百货为主,有即时消费性、小容量、应急性等特点,
商品品种在3000种左右,售价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商品售卖方式:以开架自选为主,结算在收银处统一进行。服务功能:营业时间16小时以上,
提供即时性食品的辅助设施,开设多项商品性服务项目。 管理信息系统:程度较高。 3.折扣店
选址:居民区、交通要道等租金相对便宜的地区。
商圈与目标顾客:辐射半径2公里左右,目标顾客主要为商圈内的居民。
营业面积:300-500平方米。
商品(经营)结构:商品价格一般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自有品牌占有较大的比例。
商品售卖方式:开架自选,统一结算。
服务功能:用工精简,为顾客提供有限的服务。 管理信息系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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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超市
选址:市、区商业中心、居住区。
商圈与目标顾客:辐射半径2公里左右,目标顾客以居民为主 营业面积: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下。
商品(经营)结构:经营包装食品和日用品。食品超市与综合超市商品结构不同。
商品售卖方式:自选销售,出入口分设,在收银台统一结算。 服务功能:营业时间12小时以上。 管理信息系统:程度较高。 5、大型超市
选址:市、区商业中心、城郊结合部、交通要道及大型居住区附近。 商圈与目标顾客:辐射半径2公里以上,目标顾客以居民、流动顾客为主。
营业面积: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
商品(经营)结构:大众化衣、食、用品齐全,一次性购齐,注重自有品牌开发。
商品售卖方式:自选销售,出入口分设,在收银台统一结算。服务功能:设不低于营业面积 40%的停车场。
管理信息系统:程度较高。 6、仓储式会员店
选址:城乡结合部的交通要道。
商圈与目标顾客:辐射半径5公里以上,目标顾客以中小零售店、餐饮店、集团购买和流动顾客 为主。
营业面积: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
商品(经营)结构:以大众化衣、食、用品为主,自有品牌占相当部分,商品品种在4000种左
右,实行低价、批量销售。
商品售卖方式:自选销售,出入口分设,在收银台统一结算。 服务功能:设相当于营业面积的停车场。
管理信息系统:程度较高并对顾客实行会员制管理。 7、百货店
选址:市、区级商业中心、历史形成的商业集聚地。 ......余下全文>>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怎么写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三:经营范围中的食品流通含盖那些具体内容
自10.1日,国家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后,食品流通许可证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经营主体和项目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四: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申请哪些经营范围
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申请经营范围是:
按照主体业态及经营形式分类为:
1. 食品销售经营者
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
2.餐饮服务经营者
普通餐饮:(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微型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单位食堂
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含集体用餐配送、含中央厨房)
按照经营项目:
1.预包装食品销售
2.散装食品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
9.自制饮品制售
10.其他类食品制售
新申请时需要提交材料清单: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经营场所方位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标注主要设备设施)
(五)外设仓库的具体地址、方位图、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建立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从事制售类的食品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七)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具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承诺书
(八)其他材料:
1.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2.连锁企业门店应提交包含连锁企业及品牌名称、经营方式(加盟或直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的说明
3.中央厨房还应提供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检验制度
4.单位食堂经营地址与主体地址不同的,应提供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的,提交与生产单位(供货商)的合作协议(合同或意向书),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九)《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许可申请时提交)
五: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制售怎么界定
一、食品经营必须一地一证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食品经营必须“先照后证”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三、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3大类
1.《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2.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四、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销售和制售两类10项
(一)食品销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二)食品制售。
1.热食类食品制售。
2.冷食类食品制售
3.生食类食品制售
4.糕点类食品制售
5.自制饮品制售
6.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五、申请食品经营许可5大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一)场所环境条件;(二)设备设施条件;(三)人员制度条件;(四)布局流程条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可以不现场核查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
七、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八、食品经营许可证包括16项内容
1.《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在副本中载明仓库具体地址。”
九、骗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最高罚款3万元
1.《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十、未按规定申请变更许可事项最高可罚款1万元
1.《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余下全文>>
六: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什么办理要求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七: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中有一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是什么?
食品流通许可证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了。只要当地局没有另外告诉你提供其他资料,就不要准备。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八:哪些经营范围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钟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对象
1、批发或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水产品、鲜肉)。
2、食品交易有形市场。
3、其他。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情形
1、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2、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馆、饭店、食堂)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
3、农民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4、其他。
所需资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负责人、经办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5、食品流通单位需配备持B类(食品流通)合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6、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7、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8、操作流程;
9、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0、特许经营项目流通许可承诺书。
正航软件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可结合各种硬件设备接口(如RFID、手持PDA),实现食品从生产源头到流通环节的全程可追踪,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监管措施,其特性在于平台的稳定性及扩展性,可根据各种类食品特性,快速导入流程作业,实现生产商、消费者双方受益。
九: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什么时候起施行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15年8月31日发布的,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此办法值得特别注意的是: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人可以是监管人员吗
不可以,必须是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才有权发证,只有监管人员是不可以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什么是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