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一:求:协警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10分

协警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市警营中,有这样一位交通协警,他并不伟岸,却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并不张扬,却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现着俯首甘为孺子牛的诺言;他资历虽浅,却正在用青春和真情谱写一曲助畅通、保平安的奉献之歌;他曾荣获“全市交通管理工作优秀文职人员”等光荣称号;他就是2012年加入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高速公路一大队一中队的协警王鑫元同志。

一、注重学习,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学习是搞好工作的基础”,这是王鑫元在从事基层交警工作当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他充分认识到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思维能力;而且是只有学以致用,才能不断深化学习与实践。他始终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注重加强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研究。他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认真钻研,坚持学以致用,通过密切联系工作实际,与队内同志一起研究业务,探索出不少高速公路执法新思路、新办法,有效的保障了高速道路畅通率并降低了道路安全风险度。

二、以身作则,处处做好群众表率。

交警执勤形象是城市形象的一个小缩影,从执勤的一姿一势,到服务的一言一行,他都严格要求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踏实工作,由于各方面工作表现出色,工作两年期间,一直还兼任大队网络管理员以及中队内勤。身兼数职的他从来没有喊过一声苦,而是一直以沉着干练、思想敏锐、勤于思考的工作作风,把为群众做实事作为第一需要,把他的心智和汗水、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他所热爱的工作岗位上,无论严寒还是酷暑,他都着装整齐,精神饱满的在自己的岗位上为交通管理事业不知疲倦地无私奉献着,为城市形象和公安队伍形象建设默默的做着贡献。他2年如一日伫立在车来车往的高速路口,始终坚持文明管理,并积极为民排忧解难,用他的真情服务群众,被群众亲切的称为“及时雨”。

2012年11月5日 ,他按照勤务要求上路巡逻,当巡逻至g6京藏高速公路临河到包头方向712km时,看到一辆蒙b牌黑色小轿车停在路边,车辆的一个轮胎已经爆裂,司机正在满头大汗地换轮胎,车后并未摆任何反光标志。他立即在故障车后150米的地方摆放反光锥做好现场维护工作。一脸愁容的司机看到交警后,立刻像看到了救星,向交警说明了情况:自己开车要去包头,突然轮胎爆胎,索性开得不快才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自己根本不会换轮胎,这还是头一回碰到这样的事,虽然车上工具齐全,也是边琢磨边试试,忙了半天也没把轮胎换好。他二话不说,拿起工具就上前帮忙。在换轮胎的过程中告诉司机更换技巧和要领,轮胎终于换上后,他立即放下手头的工具,继续开始自己的巡逻任务。

三、脚踏实地,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王鑫元同志是一个学习型、知识型、思考型的年青干部,工作以来,他能立足职能,结合实际,每一个任务都能保质保量的及时完成。2013年7月22日6时5 分,高速公路一大队接到过路群众报警:在g6京藏高速794km+900m(东向西),路边停靠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号牌为(冀bz1816),驾驶员在路上躺着疑似死亡。办案人员经过现场勘查,发现死亡人被别的车辆碰撞,但碰撞车辆不知去向,没有车辆信息现场只留车辆尾灯碎片。正在执勤的王鑫元同志接到事故中队电话和提供的线索,立即与队里另一名同志在高速出口设卡排查,通过对过往车辆的仔细观察,他敏锐的思维发现(冀je1251)号解放重型厢式货车后尾灯损坏程度与现场车辆尾灯碎片基本特征相符,经过进一步检查该车辆,发现车辆轮胎有清洗过的血迹。最后带该车辆与驾驶员回大队协助调查,通过尾灯痕迹对比和血液化验确定该车辆为肇事逃逸车辆,并将驾驶员与机动车移交事故中队处理。虽说这起肇事逃......余下全文>>

二:<公安特警个人查摆剖析材料>谁能帮助我啊

×××自我剖析材料

开展教育活动以来,我对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特别是对照共产党员标准以及“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通过联系近几年来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联系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初步查摆了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参加工作和入党以来,是第一次这样认真地解剖自己。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理论学习不够,在用理论指导工作、改造自己世界观方面有差距。

①担任县级领导干部以来,没有注意认真地学习理论,这是导致工作某些方面失误的一个重要原因。每年开大量会议,都是研究经济工作、干部工作,没有专项研究学习理论问题。中心组学习制度实行了,但很多时候是敷衍地学习,就事论事,谈不上对理论的深刻理解和刻苦钻研。中央多次强调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但我没有认真学习落实。学习理论不够,是造成个人思想政治素质不适合形势任务要求的根本原因。对此,深感内疚。

②忙于具体工作,放松理论学习,是在领导决策时和平时工作中出现某些失误的重要原因。参加过党校学习培训,也参加过其它短训,学了点理论,但不刻苦不钻研,浅尝辄止,满足于一知半解,没有掌握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有时还在理论上搞实用主义。

③学习理论很少同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相结合,学风不够端正。错误地认为,现在是讲实惠时代,谁还讲改造世界观?有时为了工作上回答好遇到的问题,翻找一下理论根据,讲话时和工作中,引用了不少马克思精辟之语,很少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缺少正确的理论导向是造成我的思想政治素质不完全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根本原因。

2.信念不够坚定,在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上有差距,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有片面性、盲目性。

①理想信念方面一度出现过模糊认识。有时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实行的私营经济、股票上市、价格放开等等同于资本主义,没有从本质上认识到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苏东剧变后,自己在思想上也曾产生过模糊认识,反映到对具体事物的看法上,看问题多,看成绩少;看“亮点”不够,看“暗点”过重。如看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多、亏损面大、结构性矛盾难以解决等问题,没看到搞好国有经济的有利条件。通过前一段的学习,对这些问题有了明确的认识,坚定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信心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信念。

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有片面性、盲目性。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上不够全面,在把握经济工作全局上有片面性。作为主管农业工作的领导于部,认为作为农业县,产业化经营有了一些基础,主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上,对二、三产业抓得不够有力,没处理好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工业经济建设的关系,造成县财政严重紧张,群众极为不满,批评我县经济结构是“一腿长、一腿短”,批评中肯,我应负主要责任。

③改革开放意识不强,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新任务上有差距。工作中习惯老套路、老方法,缺少与时俱进的新思维,缺少创新突破。由于存在自我满足的小农经济意识,没有及时地把农业市场做大做强,使我县新兴农业发展后劲不足,规模化生产和效益提升缓慢。每年都到乡村调研,多局限于解决一些具体问题,没有从调研中提炼出解决全局性问题的办法,致使对全县农村工作缺乏面上指导,农民增收和财政收入增长问题解决得不够好。

④从个人利益考虑问题多,从全局利益考虑问题不够。没有从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执政基础的全局高度去认识抓“三农”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农村工作发生的一些问题,从思想上找原因是学习不多,对“三农”情况了解不深,工作上出偏差。但细究起来,其中有“......余下全文>>

三:西藏公安民族团结集体先进事迹

民和县公安局现有民警148名,下设35个所队室,辖区42万人口。几年来,民和县公安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维护了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和社会和谐稳定,有力地服务了民和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大局,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特别是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稿件),民和县公安局精心组织安排,集中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抓学习、求团结、树典型、结对子、保稳定、促发展为主题,深化了对各族干部的团结教育,使各族干部团结友爱、相互帮助、相互协作,共同形成了一个团结有力的整体作战群体,有力地推进了全局各项公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扎实开展

为扎实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民和县公安局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度,形成了责任明确化,工作具体化,主管领导亲自抓(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稿件),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力求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教育、引导全体公安民警坚持党的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民族宗教问题,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妥善地处理民族关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障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在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保持社会稳定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二、多措并举,服务发展,不断丰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内容

(一)千方百计解决少数民族民警的困难。在局党委的安排下,全局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为一线少数民族民警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稿件),从解决民警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入手。一是对各单位特困民警进行走访、了解,掌握民警的实际困难,重点是少数民族民警中的特困户,在全局范围内组织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利用党支部、工会、妇联等组织进行帮困,今年为2名特困民警各送去慰问金1000元及食用油、面粉等,解决实际困难,使这些民警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二是深入开展“四认同”教育。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县局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集中教育同经常性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各族民警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全体党员、民警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三是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报告会、座谈会,以及互学互帮,互通思想等交流活动,进一步体现了“三个离不开”思想,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推向了高潮。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良好氛围,扩大民族团结进步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二)注重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近年来,在县局党委的组织下,全局将6名年富力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综合素质较强的少数民族干部根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选拔到基层所队领导岗位上,充分体现了党在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方面的政策,同时也推动了县局各项业务工作的有力开展,对今后的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积极组织民警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扶贫帮困、济困助学(文案中国,原创代写各类稿件)、加强民族团结,增强集体主义精神。县局党委组织党员、民警赴井冈山等地参观革命历史遗迹,瞻仰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并在县烈士陵园向党旗宣誓并敬献花圈,激发了民警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热情,使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社会......余下全文>>

四:沈战东的人物事迹

生前沈战东对人民群众有着浓厚的感情,并自觉把这份感情融入工作。执行抗震救灾任务中,为了让老百姓用上电灯,他和战友们走了60多里山路,把200多斤重的发电机抬到了漩口镇,为老百姓送去光明。援疆工作期间,他和战友们一起开展了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商户的“四进”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作好事无数。沈战东同志把他的全部感情献给了人民群众,献给了公安事业,却给家人留下了无尽的愧疚和遗憾。为了工作,他先后四次推迟婚期,直到在新疆维稳一线奋战100多天后,支队领导向他下达命令,他才于2009年12月返回郑州举行婚礼。婚礼结束30天后,他再次请战,重返工作岗位。 因劳累过度而牺牲2010年1月30日零时30分,援疆郑州特警沈战东因劳累过度,牺牲在维稳第一线,年仅28岁。牺牲的当天,正是他28周岁的生日。新疆“7·5”事件发生后,公安部紧急调动全国31支特警队赶赴新疆维稳,郑州特警支队是其中之一。当沈战东得知公安部的跨区域调动命令后,第一时间请战,于2009年7月8日和战友一起飞赴乌鲁木齐市执行维稳任务。哪个区域治安状况复杂,他就去哪里巡逻;哪里有危险,他就抢着往上冲,他的勇敢无畏和助民情怀深受当地居民和上级领导好评。沈战东在乌市一待就是将近4个月,当郑州特警支队领导无意中得知他因执行援疆维稳任务而推迟婚期时,便督促他回家完婚。2009年11月20日沈战东匆匆返郑结婚后,又找到支队领导再次请战,其新婚妻子也陪同前往,表示全力支持。换防归队后的沈战东担任班长,除了尽职尽责完成自己的任务外,还替战友站岗执勤。2010年1月29日,他结束巡逻勤务返回驻地后,又坚持坐岗值班。2010年1月30日零时许,沈战东突然昏倒,30分钟后,经抢救无效,光荣牺牲。医生的诊断证明显示:劳累过度,猝死。刚步入28岁半个小时的他,便魂逝天山脚下。 沈战东牺牲后沈战东牺牲后,中共中央、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等各级主要领导先后发唁电表示哀悼,对沈战东的先进事迹予以充分肯定,赞他是援疆特警中的优秀代表。2010年1月30日上午,沈战东的家人已在警方的安排下赶赴乌鲁木齐市,公安部、河南省公安厅、郑州市公安局也派人员同日到达。沈战东的追悼会于2010年2月2日在乌市援疆郑州特警驻地举行。时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委、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符强,区委常委、秘书长白志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朱昌杰,乌鲁木齐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明山等到灵堂吊唁,并看望沈战东同志的亲属。2010年1月31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省长郭庚茂,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王文超,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等先后发唁电表示哀悼,对其家属表示慰问,并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处理好沈战东的后事。卢展工在批示中指出,要组织总结沈战东同志的光荣事迹,进行表彰和宣传。他要求我省援疆干警以沈战东同志为榜样,完成中央交给的维稳任务。2010年1月30日下午,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保卫已抵达乌鲁木齐,看望慰问家属,并安排处理沈战东的后事。沈战东2010年2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做出决定,追授沈战东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2010年3月16日上午,沈战东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认真总结、大力弘扬沈战东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建设一支特别能战斗的特警队伍。

五:求一份关于警校特警班成立突击小组的申请材料

关于要求成立特警班突击小组的申请报告。校党委,校领导:因现在的社会治安的实际情况,必须在出现突发事件时有一个能迅速,精准处置事件的快速反应小组,这样我们要求警校特警班成主突击小组。特此报告。报告单位:特警班。二O一六年罒月二十曰

六:杜振高的人物事迹

20年弹指一挥间,一批批德才兼备的优秀特警人才,在杜振高的培养下脱颖而出,一种种独特创新的搏击技法在杜振高的手中创立,一块块金牌挂在了杜振高的胸前。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海军陆战队,罗马尼亚宪兵队、山地旅,日本国家武术散打队的训练场上,都留下了他传授搏击技术的身影。他的名字越来越响。从杜振高门下毕业的特战人才,90%成长为武警各部队的作战指挥骨干,担当起培养和指挥特警冲锋陷阵的重任,他们中,有的到中央、国家和军委机关担任警卫工作,有的到大型航空公司当上了“空中卫士”,有转业到地方公安系统,他的这些学生中,有公安二级英模阎建光,有武警部队“十大忠诚卫士”之一张荣刚等300多名反恐和处置突发事件一线的功臣,也有关波、陈江波这样的全国散打冠军和军警格斗冠军。著名书画家范曾看到杜振高集搏击、散打、摔跤为一体的精湛表演后,欣然为杜振高题字:“神勇”。如果你不信特警的功夫,出招吧!身高在1.85以上的杜振高,威风凛凛、拳脚生风。从他身上你就会目睹中国特警的风采。1995年9月29日,杜振高应邀到罗马尼亚宪兵部队任教。刚到罗马尼亚,罗马尼亚宪兵部队从全国挑选出来了120名精英,他们起初谁也不把杜振高放在眼里,他们不相信中国功夫能敌过西洋拳术。杜振高从那一双双挑剔的目光中看到了挑战。第二天,在传授“搏击”功夫时,对中国教官极不服气的罗马尼亚宪兵果然出手了——号称集柔道、合气道和西洋功夫于一身的学员瓦西里,自恃1.95米的身高和浑身铁疙瘩般的肌肉,对杜振高发动了“突然袭击”。面对瓦西里突如其来的直拳、摆拳、侧踹、勾踹,杜振高冷静应对,按惯例先让三招,然后看准对方破绽,跨步贴身一个“勾踢摔”,两次将瓦西里放倒在地。见瓦西里连折两阵,又一名身高1.95米,体重约110公斤的罗宪兵大尉吼叫着冲过来,双手直插-指杜振高的喉咙,但杜振高不躲不闪,等到对方双手快接近自己身体时,突然出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记漂亮的“夹顶切摔”,在一记“勾踢摔”,两次将人高马大的对手摔倒在地。宪兵们全都心服口服,对杜振高尊敬有加。结束在罗马尼亚的教学,杜振高最后进行告别表演时,罗马尼亚电视台向全欧洲直播表演实况。杜振高编写的教材,现在已成为罗马尼亚宪兵部队的教材。北京某拳师,听说杜振高功夫好,很是不服气,两次专程到特警学院与杜振高比武,被婉言谢绝后很是不满,又多次找到武警总部训练部的同志,要求与杜振高笔比试比试。比武那天,对方连续出了3次“杀招”,杜振高只是躲闪,当对手第4次出拳时,杜振高一记后手拳将其打倒在地。一分钟后,这位拳师趁其不备又一次用“杀招”全力攻来,杜振高一个闪身,用右手重拳再次将其打倒。事后,这位拳师坦率地对杜说:“原本想打败您扬我的名,没想到被您两招打败。我是学艺不精,一定好好向您学习。”外国高手说:他是中国的功夫天王入伍前,杜振高文化程度不高,习武教武是内行,可写文章是难事。好在他有个大本毕业的贤妻刘娟,不仅为他写文章和写书帮了大忙,而且还成了他创新武技的助手和陪练。杜振高说,他所写的25部武功书里的动作,至少有一百招是妻子陪练的结晶。为了攻克传统搏击术中攻击性强而灵活性不足的难关,杜振高先后向国家拳击队总教练王国均、上海体院教授周士彬、张立德,以及北京体院教授王守信等请教,多次向著名散打教练佟庆辉学习腿击法。有与外国高手接近的机会时,他也非常愿意学习西洋拳术中的一些技法。国外同行评价说,杜振高不仅武术高超,而且武德一流。杜振高常常对他的学生说:“习武如做人、做人如习武,招招都是真功夫,谁敢做假?”1989年,杜振高代表中国武术协会到曼谷亚运会上出任武术裁判,当时,个别......余下全文>>

七:最新援疆特警感人事迹的谁有?

贵州援疆特警借来轮椅,将布来提依提老人送上飞机。 天山网讯(记者杨萍摄影报道)“我终于找到你们了,感谢你们救了我父亲。”1月25日,阿布都热合从喀什给贵州援疆特警打来电话。 原来2009年12月18日19时40分,贵州援疆特警队三大队的陆侣、孙华锋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T2出港厅巡逻时,发现一名维吾尔族老人躺在地上,呼吸急促,老人身旁一名男子神情慌张,不知所措地蹲在一旁。 “老人怎么了?”两名特警把老人从地上扶起,送到特警执勤室休息,并喊来队医。经仔细检查,特警了解到,患病老人叫布来提依提。“我父亲得了右侧甲状腺癌晚期。今天,我接他出院准备坐飞机回喀什叶城老家。”老人的儿子阿布都热合说。 经过交流,贵州援疆特警了解到,由于布来提依提住院,已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两人的机票是借钱买的。贵州援疆特警得知这些情况后,从机场借来轮椅,同时还联系喀什机场为老人提供方便。贵州援疆特警还给老人捐了500元钱。面对这些捐款,老人抹起了眼泪,不断地说“谢谢”。 “汉族和维吾尔族是一家人!有困难我们都会帮助的。”一名贵州援疆特警说。老人激动地站起身,右手放在胸前深鞠了一躬,并紧紧地握住这名特警的手。 “回到家后,父亲一直嘱咐我,一定要打个电话向贵州援疆特警表示感谢。因为走得匆忙,没有留下特警们的联系方式,我找了很多朋友才问到电话,就是为了再说一声感谢!”阿布都热合说。

八:消防工作中感人的事迹怎么写

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材料

新田县消防中队党支部书记、中队长 谢辉

谢辉,男,汉族,湖南永州新田县人,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7年6月入伍,2008年7月入党,现为新田县党支部书记、中队长。历任东安消防中队副中队长、宁远消防中队副中队长。入警四年以来,该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根警营,尊重领导,率先垂范,团结战友,任劳任怨,推功揽过,时刻以一名中共党员和消防警官的双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以党性和人格的双重力量感染身边的战友,在无数次血与火中铸就了无悔的青春,谱写着一曲曲平凡而感人的事迹。特别是在2009年“1.8”宁远废品收购站灭火战斗、2009年“1.15”新田木材加工厂灭火增援、2009年“1.17”宁远莲花小学建筑工地塌方事故救援、2009年“6.30”宁远突发事件处臵、2009年“7.10”溺水群众救援、2011年“5.25”新田县抗洪抢险救援以及2011年“1.30”新田县东溪街瑞华家园居民住宅楼灭火救援等急、难、险、重事故的处臵中,谢辉同志英勇顽强、不怕牺牲,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曾在2009年被永州支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在忠诚履行人民消防为人民庄严承诺的同时,谢辉同志还扑下身子,沉下心思积极研究新形势下军事业务训练和部队管理工作,在平凡枯燥的基层中队指挥员岗位上,他敢于推陈出新,开拓进取,如孺子牛一般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耕耘着。用智慧和汗水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骄人成绩,先后带领宁远、新田两个中队走出了低谷,特别是在2011年新田中队的军事业务技能汇报表演中,赢得了黄根怀副总队长的高度肯定,为基层中队指挥员作出了新的表率。

一、救援中敢为先锋,危险中情系群众

每一次接警出动,都是生与死的考验,每一次警笛骤响,都是血与火的较量。4年的入警生涯中,谢辉同志参与灭火救援战斗300多次,抢救被困群众200多名,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财产损失2000多万元,谱写了一曲曲赴汤蹈火、竭诚奉献的消防卫士之歌,树立了服务人民,忠诚可靠红门英雄形象,为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筑起了一道安全的屏障。

2009年1月8日,宁远县废品收购站突发大火,谢辉同志带领队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在抢救物资、疏散被困群众中,指挥灵敏,不顾个人生死,勇敢顽强,机智灵活地完成任务。

2009年1月15日新田县木材加工厂熊熊大火染红了县城的天空,谢辉同志在接到增援任务后,表现英勇顽强,完全将自己的生死臵之度外,在楼房火烧时间过长,随时都有坍塌危险及其它增援队不知如何下手的危险情况下,他带领得力的班长柳阳锋和英勇的战斗员任博文深入火场,将燃烧了几个小时的红红的卷帘门拉开,找准突破口,扑灭了楼内大火,圆满完成了此次增援任务。

2009年1月17日,宁远县莲花小学建筑工地塌方,一名民工命悬一线。当时现场一片狼藉,楼房的预制板大部分都塌落了,一些未掉落的预制板摇摇欲坠,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谢辉抛开一切,心中只有一个救人的念头,在宁远县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他开始深入楼房,为尽早找准被埋压人员的位臵,用一双肉手和官兵们将砖头、楼板一块一块地移开。当时手就被划破了好几道口子,但他来不及喊痛喊累,仍然继续徒手扒开砖头和预制板,寻找被困人。一小时,二个小时,三个小时......救援小组在地毯式的搜索和探测后断定:那堆废墟之中没有被埋压人后。研究决定利用已经调入现场的吊车,他接着极力配合吊车司机对倒塌的楼层进行机械性强制向外拆除和再度清理废......余下全文>>

九:公安特警的材料是由他们自己送交法庭还是由检察院送交法庭?还是公安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究竟应适用何种追诉程序,这实际上属于公安机关与法院受理案件权限上的分工问题。由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大多具有如下特点:在发案数量较大,事实比较简单,证据比较容易查实;大多发生于熟人之间,双方多为邻里、同事或亲友;事先无预谋,偶发性较强,往往由于一时的感情冲动而发生;手段不恶劣,后果不严重,被害人的创伤能在较短时间内治愈;易和解,案发后被告人有懊悔心理,且双方有互殴行为,被害人亦有一定过错,如果被告人主动赔礼道歉,承认错误,予以经济赔偿即可取得对方谅解等。基于轻伤害案件具有这些特点,现行法律赋予了被害人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被害人可以选择不追诉,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还可以选择要求按照公诉程序追究犯罪。并且被害人对自诉的选择具有排斥公诉的效力,如果被害人提起自诉并且人民法院已经受理,那么,检察机关就不得对同一案件再行提起公诉。  尽管被害人有程序上的选择权,但最终适用何种程序则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查。《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规定》第4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0条规定:经过审查,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致人轻伤的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控告、报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对此都应当接受。但法院最终受理的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事实清楚、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轻伤害案件,而公安机关最终受理的是那些证据不足,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被害人是否有证据证明就成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究竟应适用何种追诉程序的判断标准。但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具体判断标准,实践中较难把握。这极易导致一种不正常现象,即相互推诿和争抢。一方面,对某些案件,公安机关往往以案件有证据证明,被害人应直接向法院起诉为由拒绝受理;法院则以案件复杂,需要侦查或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在先,公安机关已进行调查,应由公安机关侦查为由,拒绝受理。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法院纷纷立案受理,互不相让。公诉权与自诉权时常会发生冲突。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轻伤害案件是进入自诉程序处理还是进入公诉程序处理,相关法律都没有一个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般而言,轻伤案件在公安机关受理后,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其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二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情形之一的,经过法定程序撤消案件。对公安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撤消案件后,被害人能否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出自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1994年1月27日《关于故意伤害(轻伤)案件由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后法院能否再作为自诉案件受理问题的答复》中指出: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和我院1993年9月24日《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并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则不予立案,并应将不予立案的原因通知自诉人。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可否直接将证据材料移交被害人,由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则存在争议。有肯定......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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