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一:招投标法中的投标保证金是怎么规定的

(1)工程建设项目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4)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适用于工程建设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设备采购等)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

另,条例原则,与其他规定冲突者,适用条例(个人理解,冲突是相悖。例如条例规定不得超过2%,某规章规定至少3%,这是冲突;若条例规定不得超过2%,30号令规定不得超过2%,且最高不超过80万,则为附加限制,不是冲突。)。

二:招标法 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条款未与法律相抵触,那么该条款都是有效的,在两次延迟开标时间后,投标保证金递交是否延迟属于招标人应该澄清补遗的范围,不属于法律解释的范围。法律上只要求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三:投标保证金在各种情况下法定缴纳多少?

1 何为国有投资?何为非国有投资?何为公开招标?何为邀请招标?

国有投资指国家投资:国家投资是指国家或政府通过财政拨款及其他方式所实施的直接投资行为。其中重点是政府对固定资产的直接投资,它是国家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

非国有投资:除国家投资外的所有投资都是非国有投资;

公开投标: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或选择性招标,即由招标单位按照邀请招标流程选择一定数目的企业,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招标竞争。一般都选择3-10个之间参加者较为适宜,当然要视具体的招标项目的规模大小而定。

2 在这几种情况下,投标保证金有什么硬性要求?必须有吗?必须按照某个比例吗?

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数额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投标保证金不是硬性要求,很多投标项目可以不设範标保证金。以招标书要求为准。

3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都什么形式呢?

可以是现金、支票、保函等形式

4 一般中标方需要缴纳多少中标服务费呢?如果未中标,那么投标保证金原额退还吗?

中标服务费与中标额有关:

服务费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中标价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如果不中标;投标保证金原额退回。

四:邀请招标中投标保证金有哪些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跟招标方式没有直接关系,公开招标也好,邀请招标也好,招标人都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法律对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是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额的百分之二。施工招标的,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五:2015年一级建造师管理与法规投标保证金知识点冲突问题

具体看是哪个规定,管理教材上:

3 .担保额度和有效期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施工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技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投标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国际上常见的投标担保的保证金数额为2 % ~5 %。

六:招投标投标保证金的问题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如果过了有效期之后,招标人才通知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就是撤回投标,因为招标人没有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作出决定,这个时候,投标人的保证金是要返还的。如果是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那这个保证金就不一定会还给你了。有效期是指:投标截止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投标截止日之前,你是可以撤回投标的,保证金也会退。

七:如何进行投标保证金管理(上)

政府采购活动必然涉及投标保证金问题。目前对于保证金管理方面的一些法律法规和规定显然是不具体的,财政部18号令对于政府采购活动收取投保保证金的数额做出了规定,但是对于履约保证金的数量未做规定,严格意义上说,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对于基层的操作就会出现一些困难。于是保证金收取对象与管理方法,各地也是因地制宜,没有统一的规定,这当然与全国范围内的政府采购全局标准尚未统一、相对混乱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各地对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理解上出现歧义有关。如何有效地进行资金的管理,堵塞一些管理上的漏洞,保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我们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此领域内的相关问题也值得认真探讨。宏观管理对象与权限(一)资金的管理对象集中采购机构。一般意义上说,各级政府采购中心既然是法定的政府采购执行机构,那么对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应该是顺理成章的,而且在实际工作中,确实绝大部分的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是由集中采购机构收取并加以管理的。依据财政部18号令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项目资金预算,在采购文件中事先规定好项目需要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由各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内交纳到集中采购机构手中有权,作为政府采购参与权的主要组成部分。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的数值,一般就是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化成的,不做量上的扩展,但是对于一些敏感的项目,只要是采购人提出要求,可以在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化成履约保证金以后,进行资金数值上的追加,但一般要在采购文件上予以明确的说明,任何未公开的事后追加,中标候选人是可以拒绝的,为此,不理解政府采购程序的采购人甚至会制造一些矛盾,但集中采购机构要公平地维护供需双方的利益。追加的履约保证金,严格意义上还是要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管理,不能撒手让采购人管理,一旦这样做可能会对供应商的权益造成损害。集中采购机构在管理保证金时,要有一定的手段,首先要有自己独立的账户,这样一来便于保证金的汇入与汇出,而这样的账户要符合财政部门的纪律要求,要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私自利用账户进行一些非法活动。有些地方财政体制要求,任何部门不得设立自己的资金账户,所有的资金往来都统一使用国库账户,管理上好像是没有漏洞了,更加规范是当然的,但是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效应,主要体现在手续繁杂,经受人员多,效率很低,一笔保证金的退还要花费很长时间,甚至达到几个月时间,供应商对此怨声载道,采购机构也深感不安,与采购文件上规定的及时退还保证金的承诺明显违背,留下了一定的隐患。其次监管部门或者由其授权的集中采购机构要制定好保证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和程序要求。第三要选择好工作人员,这点很关键,保证金的管理既要有有能力的专人负责,同时也要能够做到相互监督,收取与退还都要履行好相关手续。社会代理机构的保证金管理。目前政府采购市场上,存在着鱼目混珠的现象。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工程类招标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而从全国范围来看,绝大部分工程类项目尚未进入政府采购范围,操作机构是各类社会代理机构,法定成立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没有进入工程采购市场,于是涉及到工程采购项目的保证金,集中采购机构是无权过问的。而且我们知道,由于基础工程建设的项目预算十分庞大,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数值就很惊人,加上基础工程项目的特殊性,一般以追加履约保证金作为具体的对合同履行的约束措施,造成保证金数值进一步增加。而这些资金管理者都是以赢利性质为目的的代理机构,资金的安全保障与相关收益等都不规范、不明朗,因此代理机构对于数量较大的保证金的管理是有隐患的。也有业主单位自己收取保证金的,因为工程项目是自己的需求,关于质量方面的保证......余下全文>>

八: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是多少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九:2013法规书中,投标保证金规定是多少呢?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取消了80万的上限。

中标公示是五个工作日。

2013的招标师考试教材没有改到吗?是不是买到盗版书了,哈哈。

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一般有:1)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2)保兑支票;3)银行汇票;4)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5)现金;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形式。在招投标实践中,招标人可以规定其他合法的形式,如银行电汇或电子汇兑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目前,对于不同类别的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也不尽相同。   (1) 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7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条均规定,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也可以是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   (2)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可采用:1)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信用证;2)银行本票、即期汇票、保兑支票或现金;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形式。   (3) 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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