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是什么时候颁布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办法指出,‍要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中国络安全,进一步提升中国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中国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中国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是什么?

网上未搜到原文,该《实施办法》摘要如下: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办法指出,要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如何推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要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各级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经常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工作指导,提出具体要求,强化督促检查。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要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二是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始终抓好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的运用水平。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研究,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思想理论基础;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动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高举起来,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政治基础;坚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动摇,不断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神聚气,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抓住公民道德建设这个中心环节不动摇,使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有力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始终高扬主旋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多出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推进文化创新。

三是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改革创新是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方法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与解决个别性、群体性的思想认识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做好政治理论的宣传教育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要适应现代传播方式发展的新趋势,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着力加强网络......余下全文>>

三:求《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

国务院国资委在北京召开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近期印发的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落实年”,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大大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在十九大召开前取得明显提升和实质性加强,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在中央企业贯彻落实。

国资委党委书记郝鹏出席会议并讲话,国资委主任肖亚庆主持会议。国资委党委委员,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书记、专职副书记、分管党建负责人、党建工作部门负责人,国资委副秘书长、各厅局及驻委纪检组负责人等3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国资委党委和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深刻认识到责任制实施办法对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

一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责任。要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坚持从严治、思想治党、制度治党,确保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企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二要建立“述评考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要注重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把党建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的任免、薪酬、奖惩挂钩。

三要强化追责问责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问责“利器”作用,党建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坚决追究责任。

国资委党委将坚决查处曝光党建责任不落实、管党治党不力的反面典型,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结合实施办法的贯彻,强化对所属企业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的督促检查,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层层有效落实。

会议强调,国资委党委和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加强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国资委党委把2017年确定为“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落实年”,就是要以责任制为抓手,层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国国企党建会议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中央企业落地生根。

会议要求,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好中央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于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全过程。要坚决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坚决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在国家开放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坚决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在雄安新区建设开发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坚决落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在振兴实体经济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坚决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落实好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什么颁布的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办法指出,‍要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五: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对着人实施责任追究的形式有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2010年11月1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三章 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九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第十条 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领导班......余下全文>>

六: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哪些不同之处

办法首次对信访工作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解决了实践中理解不一、难以界定和把握不准的问题。对信访工作督查的主体、内容、频率和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每年至少就信访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办法还完善了考核评价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中,应掌握领导干部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情况。同时,办法强化了信访工作问责力度,提出六种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分别是违反科学民主决策、信访工作程序、群众纪律,以及对集体访、负面舆情处置不当,落实信访部门相关建议不力等方面。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划分原则,对集体责任,分清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对个人责任,分清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体现了“权责对等”精神。

七:员工责任制是什么意思?

员工责任制其实就是责任制的一种,员工责任制有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等很多类型,下面谈谈什么事责任制

责任制是具体规定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工作范围、应负责任及相应权力的制度。

建立责任制的目的,是在对企业员工进行合理分工的基础上,明确每个部门和岗位的任务和要求,把企业中千头万绪的工作同成千上万的人对应地联系起来,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企业中的责任制度又可分为两种:

1、部门责任制。它是针对企业中某个管理部门的责任制。例如企业中的生产、计划、质量、供应等职能科室的责任制度,它要规定各职能部门的基本职责、工作范围、拥有权限、协作关系等内容。

2、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因对象的不同,又可再分为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工人岗位责任制、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

1)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是为了各个管理工作岗位规定的责任制,它是将上述管理部门的责任制,分别落实到每个管理人员和岗位。

2)工人岗位责任制是针对各个工人岗位的生产和工作的责任制度,规定每个岗位都应干什么和怎么干等内容。

3)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是为了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规定的责任制度,如企业领导干部工作守则、车间主任职责条例、班组长工作条例等。除了规定各级干部应共同遵守的责任制度外,还要为各个专门领导岗位规定各自的专责制。

以上所述,就是员工责任制在企业中的表现形式,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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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如何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国家信访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10月25日,国家信访局召开《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新闻通气会。国家信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恩玺出席会议,就社会关注、媒体关心的有关问题作了详细解读。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等15家在京新闻单位出席会议。

问:《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中央对加强问责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抓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今年7月8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施行,党内问责工作更加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信访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需要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着力构建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二是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需要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从实际情况看,很多信访问题之所以产生或久拖不决,根本原因是信访工作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一些地方和部门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这就需要严明责任、严肃问责,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需要固化提升。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探索形成了很多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失职追责的成功经验,为《办法》出台奠定了实践基础。同时,原有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相关规定,需要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进行调整完善。

中央对制定《办法》高度重视,列入2016年党内法规制定计划。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办法》草案稿,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后,经中央同意,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正式下发。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共5章19条。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分别明确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指导思想。第二章为责任内容,共5条,将信访工作责任按照主体划分为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属地责任、信访部门责任和工作人员责任,并对各责任主体责任的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第三章为督查考核,共2条,分别对信访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作出规定。第四章为责任追究,共6条,明确了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情形和方式。第五章为附则,共3条,明确了授权规定、解释单位和施行日期。

问:《办法》有哪些亮点?

答:一是首次对信访工作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解决了工作实践中理解不一、难以界定和把握不准的问题。二是对信访工作督查的主体、内容、频率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每年至少就信访工作开展和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完善了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同时规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应当听取信访部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情况。四是强化了信访工作问责力度,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受到诫勉方式追责的相关责任人,取消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本年度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资格。

问:《办法》对责任主体明确了哪些责任?

答:领导责任中,分别对各级党政机关的集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个人责任作出规定。部门责任中,既对党政机关工作部门作出规定,也明确了垂直管理部门的相关责任。属地责任中,分别从源头预防、责任归属、协调督促、教育疏导等4个方面,对信访问题发生地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作出规定。信访部门责任中,明确了协调、指导和监督......余下全文>>

九:岗位责任制和制度区别

岗位责任制是明确规定各种工作岗位的职能及其责任并予严格执行的管理制度。它要求明确各种岗位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应承担的责任等,以保证各项业务活动能有秩序地进行。有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工人岗位责任制等。

而公司制度是关于企业组织、运营、管理等一系列行为的规范和模式的总称。企业制度体系是公司全体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须共同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其表现形式或组成包括法律与政策、企业组织结构(部门划分及职责分工)、岗位工作说明,专业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管理表单等各类规范文件。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十:广西壮族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简称《规定》,下同),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

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纪检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

一级,层层抓落实,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从各地区、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的实际出发,逐级签订责任书,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第二章 责任范围

第五条 各级党委(含派出机关,下同)领导班子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对职责范围内和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委书记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根据工作分工,

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的正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各级政府(含派出机关,下同)领导班子对政府序列的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正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和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分管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副职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

设和分管部门、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 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协党组对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人大、政协机关党组对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 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党组对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指导和监督责任;党组书记、正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和副职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

分管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 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有垂直领导关系的,对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正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

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条 各级人民团体党组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和正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和副职领导干部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章 责任内容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下达任务,并组织实施;

(二)标本兼......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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