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如何提高党建责任制考核的实效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这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目前,仍存在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职责不明、工作不法、制度不全、效果不佳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落实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解决“不愿抓”的问题

当前,不少领导干部对抓党建的认识还不到位,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重政务、轻党务的思想观念,要彻底地转变这一观念,必须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要树立党要管党意识。二是要树立党建“主业”意识。要树立“党委和书记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思想,并以此作为衡量和考核党建水平的标尺。三是要树立党建工作是各项工作的保障意识。做好工作,关键在人和队伍。抓好党建工作,更好地调动干部队伍和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就能更好地推动工作,从而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明确工作职责,解决“谁去抓”的问题

要明确界定基层党建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分工合作、责任明确、共同负责的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要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明确各级党组织副书记作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要明确各级党组织的组织部长或组织委员作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要明确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共同责任人的责任。如此,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职责分明,分工明确,确保有人抓,有人去落实。

三、加强培训指导,解决“不会抓”的问题

目前,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履行党建责任方面思路不清、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抓落实的方法和手段,直接影响基层党建责任制的落实。对此,一要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要加强业务指导,并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三要建立领导联系挂钩制度,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破解党建工作难题的试验点和党建工作的示范点。四是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帮助基层开展党建工作。

四、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抓不好”的问题

党建工作要抓落实,就必须靠制度来规范,并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级党委常委会、部门党委要定期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完成党建工作各项任务。二是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制度。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条件。三是建立逐级报告制度。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日程。四是建立党建工作规范。

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解决“抓不抓一个样”的问题

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是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能有效发挥好鼓劲加压、奖优罚劣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教育、奖惩、调整、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与干部培训、选拔任用相对接的良性机制,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明确“基层党建工作抓不好不行、不抓更不行,抓不抓不再一样”的理念。

二:什么是党建工作责任制

乡镇干部民情恳谈制度

一、乡镇干部民情恳谈是指乡镇干部以召开民情恳谈会、个别恳谈等方式收集民情民意、做好群众工作的制度。

二、民情恳谈一般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时开展。

三、民情恳谈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掌握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解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农村群众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等。

四、民情恳谈的重点对象是:贫困户、受灾户、老上访户、产业大户、老党员、军烈属、退伍军人、离退休干部、辖区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

五、乡镇党委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时召开。民情分析会听取乡镇干部民情恳谈情况汇报,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排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对群众迫切需要办、有能力办的事,制定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对无能力办的事,向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争取解决。

六、县(市、区)委每半年要对乡镇干部开展民情恳谈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不按要求开展民情恳谈、解决问题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制度

一、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是指在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二、凡本村百分之五以上村民联名要求就某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议事听证的,必须召开民主议事听证会。

三、民主议事听证会一般由本村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以及与议事听证内容相关的人员参加,有条件的地方应让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

四、民主议事听证的主要内容:本村发展规划,公益事业建设,村集体财务收支,投工投劳、集资、工程招投标,村属集体资产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村规民约的修订以及村民需要听证质询的其他事项。

五、民主议事听证会基本程序

(一)召开村“两委”班子成员联席会,研究制定听证方案。

(二)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会。会议主持人说明决策事项,参会人员发表个人意见,提出质询。

(三)梳理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决策方案。

(四)会议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与参会人员在民主议事听证会记录本上签字备案。

(五)对听证会研究问题的落实情况向党员和村民通报。

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农村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二、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余下全文>>

三:如何监督,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监督检查,也会形同虚设。要通过采取集中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帮助解决存在问题,指导开展工作。要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责任考评评价体系,既注重全面考核,又突出工作重点;既注重量化考核,又兼顾定性评价;既实行上级考评,又推行群众测评,同时还要建立起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使之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提高。

四: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对着人实施责任追究的形式有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2010年11月1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三章 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九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第十条 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领导班......余下全文>>

五:落实党建责任制 党员应该怎么做

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和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对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格基层党组织工作责任,增强基层党组织解决自身矛盾能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认知不够。一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部门负责人缺乏‘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存在‘重业务轻党建行政’的思想,把行政事务作为‘主业’而却把党建工作作为‘副业’,没有认真履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作用。一些部门认为党建工作不是‘一票否决’考核项目,‘抓与不抓一个样’,没有认真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务实地抓好上级安排的党建工作任务。有的党组织对党建工作有‘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更有少数党政领导干部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经济工作做好了,党建工作也好做,有‘一好遮百丑’的倾向,并没有真正重视党建工作。”

“二是考核不细。在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的设置上,任务量化指标较为笼统,导致在实际考核评价中,难以定位,考核模糊化,甚至可能出现工作做得好考核结果不理想,工作落实较差的考核结果靠前,本末倒置。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对哪些情况下要追究责任,责任追究主体不够明确;在责任主体的认定上,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自所负的职责模糊,难界定。”

“三是措施不利。部分党组织没有认真研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措施,工作简单,方法、点子不多,对新形势下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能力较弱,作风漂浮,不深入基层,不深入实际,没有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严肃对待和认真处理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投入不足。从人力投入上看,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党委副书记职数减少到一人,同时兼任纪委书记,还要负责群团、老年等工作,工作量成倍增加,分管副书记的精力投入不足,配备的党务干部,因人少,多数党务干部都兼任2至3项工作,精力不能集中,抓落实的力度不大,满足于一般化和过得去。从财力投入上看,很多地方党委没有单独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工作推进的难度较大。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中,涉及如党支部活动经费、党员活动场所、党组织学习考察经费、党建试点示范等项目建设,但是党建工作没有专门建设项目,基层党组织工作缺乏保障经费,涉及党组织建设的物资只有从其他渠道挤占,经常如此,导致目前一些党建基础建设项目越来越难以协调落实,同时,由于没有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区镇财政预算投入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不多,部门给党总支和党支部投入活动经费不够,党组织办公场所紧张,党员办公基础设施落后。”

“四是监督不严。围绕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各级党委都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但实际运行过程中,监督管理措施相对滞后,对制度落实不到位、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缺乏及时有效的监控措施和制约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有的基层党组织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只部署不督导、重安排轻落实,不重视建立健全强化工作问责制,对工作滞后、绩效较差、软弱涣散的支部或支部内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开展集体活动等问题没有及时深入了解情况和研究应对办法。如工作因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工作过失,受到责任查究和党内行政处分的领导干部屡见不鲜,但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还没有人受过处分。同时,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奖惩机制不完善,平时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开展不好,特别是考核结果运用得不够充分,奖惩措施落实得不够严格,还没有在综合考评中凸显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金钊主编:党的建设科......余下全文>>

六:如何搞好基层党建的考核的意见

一、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1.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主业,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乡党委要与下级党组织签订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带动形成健全各级领导班子职责明确、任务具体、逐级负责、密切协作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项目化管理,将基层党建工作细化成具体项目,落实到成员单位、分解到责任领导,做到齐抓共管。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把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效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首要指标,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2.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至少安排一次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发现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完善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各项任务。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一次向上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组织部门汇报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给基层党员干部上党课、作形势报告,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3. 注重结果转化运用。将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和基层党建工作考评结果作为党组织书记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运用到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结合目标管理工作,促使基层干部干净干事。建立各级党组织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问责通报制度,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要予以表扬激励;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突出、评议测评较差、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对党组织书记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二、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4. 加大培养选拔力度。按照实施“百千万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培养”工程的要求,培养选拔一批致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大乡镇、街道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实行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村级干部管理意见》,着力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拔为村级党组织书记,实现“能人”治村。继续做好从优秀村、社区主干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拓宽基层干部发展空间。

5. 建好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基层一线干部培养选拔链,鼓励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到一线锻炼、任职,形成“干部下一线、一线出干部”的良好格局。加强村、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双培养”制度,重点在致富带头人、实用技术人才和外出务工返乡、企业经营管理等人员中培养基层干部,把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的干部及时培养成为基层组织带头人,解决基层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

6. 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切实加强对基层带头人队伍的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健全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探索和完善离任审计制度,引导和促使他们扎实干事,依法履职,树好形象。解决乡镇、街道干部“走读”现象,使其安心在基层工作。切实解决对村级工作评价的主观性、村级干部选用的随意性等问题,对届中调整村、社区主干的需经乡镇、街道党委(工委)集体研究,报县区组织、民政部门审批。

三、注重提高党员队伍整......余下全文>>

七:如何完善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制度

1、注重考核内容的导向性。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制度,目的是通过调度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开展情况,激发基层党组织干事创业和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在实际考核工作中,往往出现重软件资料、轻工作实绩,重年终考核、轻动态考核,重考核、轻使用等问题,从而削减了基层党建考评对各项工作的促进作用,弱化了党建工作考评的目标激励、责任激励、效果激励的导向作用。

2、增强考核形式的创新性。当前,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多是采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组织考评、群众座谈等考核方法,不免存在的随意性影响的问题。凭印象打分往往具有主体臆断的色彩,影响了测评的公正性。群众座谈实效不明显,许多座谈对象由于利益及利害关系所致,不愿、不敢、不能吐露真实情况,导致了考评计分的模糊化。

3、扩大考核结果的适用性。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运用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件,往往导致为考核而考核的现象,形成考核与考核结果运用“两张皮”,同时,在实行奖惩时,对实际奖惩措施缺乏统一的尺度,难免出现搞平衡兼顾的现象,使考核结果的运用缺乏针对性。

意见建议

1、突出考核重点,侧重实地调研和实事测评。一是权重分配突出重点工作,今年我县党建半年考核侧重于村“两委”公开承诺践诺活动的开展落实,就是抓住了考核重点内容,突出了考核关键指标。二是指标考察立足工作实绩,考核指标引导考核方式由“听汇报、看档案”向“访群众、查实绩”转变,综合采取查看现场、随访群众等形式量化确定工作实绩,督促基层把更多精力放在“群众满意”上。

2、创新考核方式,加强动态管理和群众参与。一是建立动态考评机制,将考评工作分为日常检查、季度督查、半年考评和年终总评四个步骤来进行,实行“集中评”与“日常评”相结合,增强考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广泛吸收乡镇机关干部、村党组织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管理或服务对象代表等参加年度考评会议,变“一家评”为“众家评”,力求做到评价主体针对性和考评结果公正性有机结合。

3、重视考核结果,健全奖惩措施和运用机制。切实注重发挥考评结果的激励导向作用,转变过去重考评位次评定、轻考评结果运用现象,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党建责任人的关键指标,调动党建责任人抓党建日常项目和“书记创新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对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对党建工作考核主要内容:

一、落实党建责任情况

1、党组织健全,按期换届,选好配强支部书记,配备专(兼)党务工作者

5、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

6、开展专项述职活动

7、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学习

8、参加基层党组织活动

9、坚持给党员讲党课作报告

10、召开专题会研究党建工作

11、制定党建工作计划

12、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13、开展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14、建立党员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

15、建立党建工作人、财、物保障机制

16、建有规范党员活动室,经费和活动场地落实到位

二、执行组织制度情况

1、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成效明显

2、按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按时缴纳党费

4、召开党支部会议

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6、推行党务公开

7、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党建活动开展情况

1、开展“三级联创进机关”、“三优一满意”、“四帮四促”、“转变作风下基层服务春耕办实事”和“落实一线工作法服务作风大转变”等活动方案、动员安排、工作总结

2、建立互帮互助机制进行结对帮扶

3、开展党建扶贫工作签订帮扶协议

4、为基层办实事好事

5、“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

6、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公开承诺践诺等活动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

四、推动业务发展情况

1、完成重点任务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五、党建工作宣传情况

1、做好党建宣传工作

2、做好党建工作的信息简报

九:如何解决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一)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一是个别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两责”落实不到位。二是少数同志不愿意做党务工作,主要精力集中抓经济工作及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只是应付、被动地去做,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三是个别单位党的组织形同虚设,基本没有党组织的单独活动,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由行政行为所代替,而 支部活动则被干部职工活动所代替。

(二)组织教育活动不经常。部分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全面,没有将组织教育纳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地区。特别是个别单位对组织生活制度抓得不实,流于形式。在抓党员思想教育中,不注重对党员的集中学习,缺乏对科学文化、基本技能、法制理念、文化素养的教育,使得一些党员对政治学习兴趣不浓,导致业务理论一知半解,工作水平和能力平平,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三)抓中心议大事能力不强。主要是对什么是中心、如何抓中心把握不准,分不清哪些是重大问题,哪些是一般问题,该管的没管住,该放的没放开,大事议不透,小事议不完。片面认为,党支部就是研究表彰奖励、党员发展、经费开支等问题,未能将年度工作计划、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阶段性重大工作同经济工作齐抓共管,直接造成了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分离脱节。

(四)党员先锋意识“淡化”。一些基层党组织不注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致使个别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的党员党性淡簿,日常工作中把自已等同于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有的党员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得过且过,工作上不求进取,少数党员只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有的党费也要催缴,还有的甚至连党费也不愿意按规定标准缴纳。这些个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影响工作的健康发展。对此,必须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五)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一些基层党组织制度不完善,管理松懈,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个别支部存在着行政会、业务会与支部会兼顾开,支部大会不规范不严肃;在对党员管理结果的衡量上,往往把行政业务工作开展得好坏,作为评价全年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而对政治表现、自身综合素质等难以实施准确的评价考核;有的党务工作者从未经过系统的培训,党务知识懂得不多,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管理缺乏力度。

十:如何落实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这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目前,仍存在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职责不明、工作不法、制度不全、效果不佳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落实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解决“不愿抓”的问题

当前,不少领导干部对抓党建的认识还不到位,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重政务、轻党务的思想观念,要彻底地转变这一观念,必须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要树立党要管党意识。二是要树立党建“主业”意识。要树立“党委和书记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思想,并以此作为衡量和考核党建水平的标尺。三是要树立党建工作是各项工作的保障意识。做好工作,关键在人和队伍。抓好党建工作,更好地调动干部队伍和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就能更好地推动工作,从而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明确工作职责,解决“谁去抓”的问题

要明确界定基层党建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分工合作、责任明确、共同负责的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要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明确各级党组织副书记作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要明确各级党组织的组织部长或组织委员作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要明确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共同责任人的责任。如此,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职责分明,分工明确,确保有人抓,有人去落实。

三、加强培训指导,解决“不会抓”的问题

目前,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履行党建责任方面思路不清、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抓落实的方法和手段,直接影响基层党建责任制的落实。对此,一要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要加强业务指导,并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三要建立领导联系挂钩制度,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破解党建工作难题的试验点和党建工作的示范点。四是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帮助基层开展党建工作。

四、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抓不好”的问题

党建工作要抓落实,就必须靠制度来规范,并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级党委常委会、部门党委要定期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完成党建工作各项任务。二是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制度。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条件。三是建立逐级报告制度。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日程。四是建立党建工作规范。

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解决“抓不抓一个样”的问题

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是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能有效发挥好鼓劲加压、奖优罚劣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教育、奖惩、调整、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与干部培训、选拔任用相对接的良性机制,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明确“基层党建工作抓不好不行、不抓更不行,抓不抓不再一样”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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