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清理的处理程序及账务处理?
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进行核算。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支付相关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出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结转清理净损益:
①结转清理净损失: ②结转清理净收益:
借:营业外支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例】2009年4月24日,公司出售一座建筑物,原价2000000元,已使用6年,计提折旧300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10000元,出售价格收入为1900000元,收到价款存入银行,营业税率为5%。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700000
累计折旧 30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0
2、发生相关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3、出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19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900000
4、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收入价格的5%):
借:固定资产清理 9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95000(1900000×5%)
5、结转清理净收益:
-1700000-10000+1900000-95000=95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95000
贷:营业外收入 95000
二: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关于固定资产闲置、报废处理的暂行办法 【返回】
各部门:
为提高学院设备的使用效益,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根据南京市教育局文件《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试行)》(宁教财〔2003〕14号)等有关文件,制定学院闲置、报废固定资产处理办法如下:
一、闲置、报废条件
1. 本办法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学院的课桌椅、图书等,均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本办法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对除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资产”)的闲置和报废的管理。
3. 资产闲置是指仍可使用但因使用或保管单位职能或责任人员调整,或因学院建设需要工作场所调整等客观原因,而本单位又无法调剂、无处安放而造成闲置。
4. 资产报废是指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理。资产报废多因超过使用年限、结构陈旧,缺套残损、精度丧失或下降、性能低劣、技术落后,且无法改造、不能使用和无法修复,或经济上无修复价值而淘汰。
二、闲置、报废处理办法
(一)闲置资产处置办法
1. 对仍可使用的资产应首先在部门所属范围内调剂。
2. 对本部门内难以安置的,可调剂到院内供其他部门使用。调剂办法是: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备处同意后,由提出调剂的部门和设备处共同做好公示工作。需要的部门可向设备处申请,凭设备处《金陵科技学院资产调拨通知单》(附件一)领取。提出调剂的部门负责清点移交,设备处负责调整实物账册,领取部门负责搬运。
3. 经公示仍无单位需要、在院内难以调剂的,可由原使用人提出书面报告,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寻找适合场所暂行保管、使用,报设备处备案。在保管或使用期间,发生遗失、损坏的,由保管和使用的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处理,使用人承担追场、赔偿责任。一旦工作场所条件好转,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使用人负责搬迁到指定工作地点,部门设备管理责任人到设备处办理销案手续。
4. 对学院和部门均难以安置的闲置设备,可予以拍卖。拍卖手续按以下报废资产处理办法执行。
(二)报废资产处理办法
1. 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1)申请报告,落实处置方案。资产报废前,提出资产报废的部门须做好以下工作:
①提出书面报告,填写登记表。各部门在报废资产前应向设备处申报,提出申请报废资产的报告,填报有关《金陵科技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附件二),提交报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价值清册,以及鉴定资料和对非正常损失责任的处理意见,经设备处审批后方可处理。填写《金陵科技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时,必须登记资产标签“编号”,以便账目的调整。仪器设备未办理报废批准手续,各单位负责做好保护工作,不得自行处理。
②落实报废后的资产处理办法。报废后的资产可以支援困难地区建设、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理。由提出报废的部门与有关接受单位初拟转让协议,包括拟定报废价格和收入,并按批准固定资产报废的各级权限报批。
(2)实地清点。经批准报废后,设备处负责通知有关报废资产的申请部门和国资处(财务处)、教务处(负责教学专用资产)或后勤管理处(负责行政、办公资产)等,商定实地清点办法。清点核对结束后,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金陵科技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签字。设备处负责根据《金陵......余下全文>>
三:固定资产清理的账务处理程序
固定资产的处置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首先要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与累计折旧的差额)
借:累计折旧(金额为已计提的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金额为账面余额) 2、收到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计算清理固定资产缴纳的税费
固定资产清理时要交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增值税/应交城建税等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实现的利得或损失
如果固定资产清理账户余额是在借方,那么要结转分录为:
借:营业务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果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余额方向为贷方那么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四: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
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1、对本单位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点,并登记造册。2、将实物按品种、数量、型号等与固定资产账进行核对。3、按照管理权限上报有关情况,并根据批复进行账务处理。
五:处置固定资产(设备)从申请处置到变卖后的财务处理的流程,手续,及必要的财务凭证有哪些? 20分
1、对处置的固定资产先做一个“资产评估”;《固定资产评估表》
2、对固定资产变卖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设备转让申请》……转让的理由与价值(原则上应不低于设备的现净值,如果低于净值处理,那么《固定资产评估》就是必须的附件了,严格一点的还应找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来评估)
3、如果是“国企”,可能还要报“国资委”相关部门审批
4、财务主要也是关注固定资产的净值与“资产评估”的差额,做下账面处理就行了
六:处置固定资产时会计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处置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首先要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与累计折旧的差额)
累计折旧(金额为已计提的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金额为账面余额)
2、收到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计算清理固定资产缴纳的税费
固定资产清理时要交税具体要看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动产交增值税,不动产交营业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增值税/应交营业税
4、结转固定资产实现的利得
即要把固定资产清理这个账户的余额结转为0
所以要计算前三个步骤的“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科目的总余额的方向,如果是在借方那么要结转分录为:
借:营业务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果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余额方向为贷方那么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不知道楼主懂了没。。没懂可以百度hi我
七:固定资产报废会计处理怎么做?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结转清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果是收益
借: 固定资产清理
贷: 营业外收入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补充:报废的固定资产,收入为营业外收入,就是最后如果利润总额为正数交纳所得税,别的什么税都不用交!
八: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要注意什么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因出售、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其会计处理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第二,发生的清理费用。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第三,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清理支出。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四,保险赔偿的处理。企业计算或收到的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冲减清理支出,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五,清理净损益的处理。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九: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报废要履行哪些程序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特别指出,在我国除了广义和狭义定义的中央企业外,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这些中央企业归国务院直属管理,企业属于正部级。
2015年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将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