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的四合院在中国的建筑史上的地位是什么?
四合院是我国庭院式住宅的典型代表,这种民居模式的起源可追溯到3000多年前的西周时代。从陕西省扶风地区周原考古出土的情况看,西周时期,庭院式建筑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具有普遍性的建筑格局,不仅仅是民居,即便是宫廷、衙署乃至以后的寺观、坛庙,都基本采用这种建筑形式。
之所以称其为“四合院”,在于这样的建筑格局是由正房、东西厢房和倒座房合围组成的一个院落建筑群,四周是居住的房屋,中间是庭院,由此形成一个完整的封闭的居住空间。在这个建筑群中,正房由于它的端庄位置和冬暖夏凉的特点,成为最长者的居住正室,位置次之的房屋依次排列,甚至院落之间也依照这样的礼俗观念修筑。中国古代传统的四合院式的民居建筑格局与数千年来的封建伦理道德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衬托,彼此呼应。
据史料记载,隋唐以前,北京的民居建筑还没有成为全国民居的主导性建筑样板。元代以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元大都修建时,按照“前朝后市”的形制对城市的布局进行了整体规划,京城中开始出现极为整齐的胡同,胡同之间是四合院,可以说四合院的大规模形成始自元代。明灭元后,重新修建了北京城,但城市规模和布局没有大的改变,城内街巷和民居的规划修建更为规整,四合院式的民居成为明代北京城的标准居民住房。1644年清王朝入主北京,对城内建筑完整地接收下来,后虽实行满汉分城而居,并且大量重新修筑民居,但在形式上依旧是标准的四合院。元明清以来,北京作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其城市的形态体现出集天下之大成的特点,四合院也就成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城市民居规范化的典型代表,并一直持续到近代。
北京四合院的建筑格局体现了中国古代等级制及封建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因地处封建帝国的都城,四合院在其院落的进深、建筑格局以及大门、影壁、屋瓦、房脊装饰等细节上,都鲜明地体现出古代民居的等级色彩。仅仅以大门为例,王府的大门往往是五间七架启门三或者三间五架启门一,贝子府为启门一,一、二品官员宅地的大门则通常为广亮大门,而一般民众的住宅也就是如意门、蛮子门等。在《大清会典》中规定,亲王府的大门“均红青油漆,每门金钉六十有三”,郡王府、世子府“正门金钉减亲王之二”,贝子府“门柱青红油饰”,而公侯以下的官员及一般民众的住宅大门“柱用素油,门用黑饰”,想有一枚金钉也是不可能的。这一切,被统治者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逾制则要受到严厉的惩处。
此外,在建筑细节上,北京的四合院也时时处处透视出中国传统封建礼教和伦理道德观念对建筑的制约作用。四合院的正房为一家之最长者居住,因此在开间、房屋高度上最大。中国古代遵奉左为上、右为下,因此东厢房往往略高于西厢房。而寡居的女儿回到娘家居住,只能和下人们一起住在倒座房内。这样的一种约定俗成的建筑形式和相应的居住习俗,深深地折射出传统伦理观念和封建礼教的尊卑观念。
北京四合院的色彩构成了京城的城市色彩和文化情调。一个地区的民居建筑,往往有其特有的风格和色彩,徽州的小碎瓦、马头墙,构成了古代徽州民居的突出特点,北京的四合院也同样如此。除了个别的王府之外,四合院基本上都是灰顶、灰墙,仅仅在垂花门上可以有点绿色的装饰。四合院中的绿树、葡萄架、藤萝以及花草,以郁郁葱葱的绿色映衬着灰墙灰瓦,构成了北京城的基本城市色彩,也形成了京城特有的民居文化情调。
北京四合院还充分显示出中国古代建筑的成就和特色,反映了先人的建筑理念。在院落、房屋的格局上,四合院设计、施工的标准化是一大特点。每一座院落,中线在何处、正房的大小一旦确定下来,整个院落的建筑布局和其他房间的位置尺寸也就同时确定了,虽每家每户有自己细节上的特点,但整体格局基本一致......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