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财务管理,明确财务报销制度,透明财务管理,结合社区实际和相关法规和条例的原则,制定本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
1、现金实行库存管理,由财务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2、库存现金主要用于缴纳、报销社区办公经费及临时性的必要开支,已使用的库存现金应及时报销并将现金回流库存。
3、现金库存严禁白条抵库,因公或特殊原因需借支现金的,须在借款单上注明用途和借款人,并由社区主任审批后方能借出。
4、社区应指派专人定期和不定期清点现金,核对现金余额,防止现金余额丢失和挪用现金现象。
二、财务收支管理
1、所有收入都需开票入帐,收费人员必须及时收取各种应收款项,出租店铺须在月底之前收取当月的管理费及租金,并应将收取的现金交于财务管理人员管理。
2、验收人员应严格查验报销单据和实物,各项开支必须由经办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后由验收审验、主管审批、才能予以报销。
3、经费的使用,在1000元以上需提前向镇政府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在1000元以抚需经社区两委讨论通过后才能购买。
4、每月10日、25日两天为固定报销时间,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向镇政府报销,努力做到日清月结。
5、每月出具财务报告,对当月的收支做出汇总,以便于管理和查看。
三、财务公开内容:
1、社区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情况。
2、各项专项经费收支情况。
3、重大项目建设预算和决算情况。
4、社区日常办公费用开支情况。
5、社区自有产业收支情况。
6、社区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需公开的财务事项。
四、公开方式:
1、每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财务预决算情况。
2、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社区重要决策。
3、每个月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公布一次社区财务情况,专项工作及时公布。
五、资产管理
1、凡社区购置的固定资产都应登记造册。
2、不按规定,造成本单位财产人为损毁或丢失,应由责任人自负。
3、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或调出单位,原使用的有关公物用品,应办理移交手续,方能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六、会议资料、票据管理
1、单位所用票据一律由财务管理人员保管,领、销登记需清楚明确,已用完的票据需及时交回会计核销。
2、会计资料保管严格按财政部颁发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3、会计资料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由他人翻阅。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上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二: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财务是否违纪
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财务属于违纪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百一十一条 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三:居务公开是什么
一、居务公开内容
l、政策公开、办理程序公开;
2、财务公开;
3、计划生育工作公开;
4、流动人口管理及各项定费情况公开;
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
6、社区居委会干部工作责任目标和工资待遇公开;
7、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对居民干部的评议情况公开;
8、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
9、社区建设、征兵、农转非、下岗、职工安置情况等重大事项公开;
10、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建议及反馈情况公开;
11、其它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事项的公开。
二、居务公开的程序
l、广泛听取和收集居民的意见,详细列出公开项目,由当事人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2、业务责任人负责审核整理,拿出明细的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依据等;
3、社区居委会审查确定公开的内容,交协商议事委员会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审核通过;
4、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开,公开内容存档备查;
5、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进行整改。
四:如何运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进行社区管理
一、完善机制体制,发挥城市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
社区是政府实施社会管理的“终端”,是传递政关爱的桥梁。各社区要切实履职尽责,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实现“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建设目标,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基础。要加强社区居委会体系建设,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机制,引导社区多元建设主体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要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明确软、硬件建设标准,积极争取发改委和财政部门增加投入,发挥市场多元主体作用,多渠道落实资金,大力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和完善社区服务功能。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开展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居民会议、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在社区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要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工作,探索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的新途径、新方法,整合社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力量协调处理群众利益问题,加强社区舆情掌控,强力推进网络问政,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在城市社区建立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和重大舆情报告、疏导与防控机制,促进社区和谐稳定。要着力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构建社区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制度和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等,着力形成自律与他律、要求与制度相衔接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二、改善民计民生,发挥社会救助的保障兜底作用
保障社会底线公平和增进国民福利是时代赋予的最紧迫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基本民生最首要、最基本的任务。各社区务必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从改善民生入手,切实构筑底线公平。要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做好城市低保对象调查、认定、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其就业及收入状况,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要制订社区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小组和应急小分队,组织相关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切实增强社区灾害应急处置及防灾减灾能力。要加强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劝导和生活救助,引导其到救助管理站求助,同时加强辖区内精神病人基本情况调查,逐一建卡立档,强化监管,确保管控万无一失。要大力组织社区党员、志愿者“攀穷亲”、“结穷对”、“帮穷户”,对社区困难群众进行帮扶。要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加强对社区捐助接收站点、“慈善超市”的建设和管理,搭建社区居民自助互助平台,增强社区扶贫济困作用。要重视福利彩票销售,积极配合开展福彩销售进社区工作,大力搞好公益宣传,树立“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福彩公益形象。要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和工作评价体系,推行“乡、村两级联查联审制”、“城乡低保听证评议制”、“票决制”、监督员制度和资金发放打卡直发制度,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社会救助的申请、调查、审批、公示等程序,不断增强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使社会救助工作真正成为阳光操作、对象准确、管理规范、社会满意的民心工程。
三、深化服务内涵,发挥公共服务的利民惠民作用
为民服务是社区建设的本质。各社区务必把为民、利民、舒民、安民、娱民作为......余下全文>>
五:社区居委会的财务收支要公开吗?
必须的,社区里的财务收支状况,特别是社区公益事业的专项补助资金、社区党建经费,均将纳入居民事务公开内容,须定期逐笔公开在社区内,接受民主监督。
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要按照专款专用、公开公正、勤俭节约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社区公益事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服务项目,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以及公益事业活动所需要的活动场地等费用。不得用于社区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更不得用于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费、招待费、会议费支出。
各区县财政部门将加强对各街道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向市财政、市民政报送一次使用管理情况并接受审计。社区公益事业经费和机构运行经费数额、使用程序、使用情况应通过社区公开栏、网络、居民会议、民主听证会等形式定期公开,以接受居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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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
为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理财水平,逐步建立公开、民主、透明的资金管理体制,实现资金收支统管,全面反映社区居委会收支活动。根据北京市第四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社区财务管理应遵守的原则 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是实现资金有序收支、稳定财务基础,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廉洁管财的必然要求,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群众监督的原则。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要在居民众监督下,实现民主理财,实现财务管理的公开、健全、规范、民主。 2、勤俭办事的原则。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勤俭办事、廉洁自律。 3、依法理财的原则。健全财务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内外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社区党组织与社区自治组织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财务监督体制。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1、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必须严格遵守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财经纪律,定岗定责,审批、会计、出纳分设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理财小组和社区财务监督小组的作用。 2、社区居委会要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各类资产(包括购置、捐赠、报废等)要按数量、金额、来源等逐一登记。 3、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总帐、收支明细帐,执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4、社区居委会的各项收入(含财政拨款、自收资金、赞助、捐赠等)、支出必须真实记入帐目,收、支分开,严禁坐支。要严格按照社区财务支出审批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权限。社区返还款的60%必须用于办公经费的补贴,不能挪做他用。 5、不得设置帐外帐及小金库。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各项支出必须要经过理财小组审定,有两人以上经手签字,做到收有凭、支有据、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6、建立健全内部检查机制。社区居委会要定期对财务管理进行自查,规范财务管理。社区党委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情况,加强监督。 对社区财务的收支状况,应每季度向社区居委会干部公布一次,每半年向居民代表公布一次,给居民以财务知情权,并随时接受居民的监督。年底办事处相关科室将对社区财务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作为考核居委会的重要依据。
七:<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
为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理财水平,逐步建立公开、民主、透明的资金管理体制,实现资金收支统管,全面反映社区居委会收支活动。根据北京市第四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社区财务管理应遵守的原则
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是实现资金有序收支、稳定财务基础,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廉洁管财的必然要求,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群众监督的原则。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要在居民众监督下,实现民主理财,实现财务管理的公开、健全、规范、民主。
2、勤俭办事的原则。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勤俭办事、廉洁自律。
3、依法理财的原则。健全财务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内外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社区党组织与社区自治组织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财务监督体制。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1、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必须严格遵守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财经纪律,定岗定责,审批、会计、出纳分设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理财小组和社区财务监督小组的作用。
2、社区居委会要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各类资产(包括购置、捐赠、报废等)要按数量、金额、来源等逐一登记。
3、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总帐、收支明细帐,执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4、社区居委会的各项收入(含财政拨款、自收资金、赞助、捐赠等)、支出必须真实记入帐目,收、支分开,严禁坐支。要严格按照社区财务支出审批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权限。社区返还款的60%必须用于办公经费的补贴,不能挪做他用。
5、不得设置帐外帐及小金库。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各项支出必须要经过理财小组审定,有两人以上经手签字,做到收有凭、支有据、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6、建立健全内部检查机制。社区居委会要定期对财务管理进行自查,规范财务管理。社区党委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情况,加强监督。
对社区财务的收支状况,应每季度向社区居委会干部公布一次,每半年向居民代表公布一次,给居民以财务知情权,并随时接受居民的监督。年底办事处相关科室将对社区财务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作为考核居委会的重要依据。
八:四民主两公开指的是什么
民主选举制度
一、党支部成员实行“两推一选”民主选举产生;即如开全体党员会议,到会人数超过80%以上,推荐支部成员候选人;召开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及党外人士会议,推荐支部成员候选人;按被推荐人的得票多少,差额举行产生支部委员。
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由村民直接选择产生;采取选票直接送到选民
手中,由选民直接填写自己信任的人,最后通过公开唱票,当场计票公布结果。
三、按法定日公布全村十八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民名单,以及无
选举和被选举权的名单。
四、在选举村民和员会前,先产生村选举委员会,由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五、选举村委会人员,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按提名多少,公布候
选人名单,最后按提名候选人的名额,进行差额选举。
六、在选举法定日,由选举委员会安排,集中投票、集中唱票按得票多少,最后选出村委会成员。
七、村民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村委会不称职的人员。
八、各小组、村民代表直接由各组村民提名产生,最后按提名得票多少确定村民小组长及村民代表。
民主决策制度
一、村委会进行工作,由村委会成员商量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
意见。
二、总党支、村委会如开会议商量有关村内事情,采取小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有不同看法、想法等可以保留个人意见。
三、涉及重大事项以及村民的热点、难点问题,首先召开党员会议将有关事情向全体党员通报,广泛征求意见及解决办法,然后再如开村民组长、村民代表以上会议,广泛听取意见,通过会议表决的形式确定最终处理办法。
四、对重大决策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应及时到街道司法所咨询,由司法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然后召开党员会议讨论。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民主管理制度
一、村民会议由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每年召开一次,如果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应及时召开村民会议,并且就有关事情依法讨论通过。
二、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因地制宜,制订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村规民约及村民自治章程进行管理、执行。
三、本村住宅规划,年度经济发展计划,财务开支、公益事业、五保福利待遇、误工补贴、宅基地招标落实等等,由村两委首先拿出规划、方法、步骤等,交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贯彻落实国家土地承包制度,积极努力保护农户的利益,不得侵犯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及生产自主权,保护村民的合法经营收益。
五、保障村民行使民主的权利,选举村委会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比较信任的村委会成员。
六、对全村的集体资产管理,详细记录资产的名称、项目、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七、村里配备治安巡逻队员,开展定期不定期夜间巡逻,积极配合派出所实行群防群治,防止
刑事案件的发生,积极排查调处民间纠纷,积极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防止集体上访,及
群体性事件发生。
八、村民遵纪守法,在村规民约的基础上自我约束,尊老爱幼,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积极推行
殡葬管理。
民主监督制度
一、全村财务实行按月结算,并将有关收支情况公布上墙,接受监督,重大村务事情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实行公布制度。
二、对村内需要建设的重大工程项目,全部实行公开、公平招投标制度,邀请村民代表或党员等参加招投标会议。
三、对本村的干部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活动,对民主评议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剖析,寻找原因,纠正错误。
四、党总支工作,年初出台工作目标,年终实行报告制度......余下全文>>
九:村民自治操作程序中应严格执行什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居务管理,实现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之目的,依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密切联系本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人口管理
第二条 实行人口规范化管理,建立户口簿和计生台帐管理制度。
第三条 凡确需分户或开户的,先经村民小组同意,报村两委会研究批准,报派出所后重新登记造簿,方可分户或并户。
第四条 暂住户口,经批准回村定居的非农业户口,必须登记在有联系的常住户口的户口簿里。
第五条 提倡晚婚晚育,对未达到婚龄不具备结婚条件的男女,不出具结婚介绍信。严禁非法同居。结婚应领取结婚证。
第六条
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小孩,坚持计划持证生育,对无证生育者,按计划生育政策处罚,实行一孩上环,二孩结扎,计划外怀孕引流,杜绝多胎。
第三章 土地管理
第七条 村内所有土地,包括宅基地、耕地、水塘地等,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第八条
土地实行二轮承包,承包期30年不变,原则上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对土地使用权可依法有偿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承包者,由本人申请,经居、组同意,可以免包,但必须承担土地以外的一切社会经济义务。
第九条 承包期内,承包户应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
在承包期内,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土地,积极配合村集体进行农田基本建设,修建道路、建校等公益事业工程的实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不正当行为阻碍、刁难。对无理取闹者,造成后果将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承包人有保护、合理利用耕地的责任,严禁在承包土地上任意挖土、盖房、采砂或将土地转化为其它非农业用地,违反者,除责令复耕外,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 村各项收入,包括农户上交的税费任务,企业上交的利润以及其它收入,要按有关项目入帐,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根据“居筹乡管”的要求,村应将各项收支按月到镇农业综合站及时报帐。
第十四条 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加强财务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张榜或口头公布,交给村民一本“放心帐”。
第五章 综治管理
第十五条
不得侵占、破坏公路、桥梁、沟渠、塘坝和其它公共设施,严禁在公路上挖沟排水、打场晒粮、堆积粪土、砂石等,严禁砍伐,损坏道路两旁的树木,严禁在沟渠两岸种植庄稼。
第十六条
不打架斗殴,不辱骂他人,不造谣生事,不搬弄是非,不制造事端,不酗酒滋事,不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不利用封建迷信招摇撞骗。
第十七条 严禁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严禁制作、复制、出售、传播淫秽物品。
第十八条
不得用下流语言或举动引起纠纷,不得有调戏妇女或其它有作风化的行为,不得虐待老人、儿童、严禁弃婴,溺婴,禁止歧视、虐待和残害妇女。
第十九条
严格用电管理,不得破坏电力设施,杜绝偷电现象发生。未经电工同意,不得随意接电用电、私自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责任自负。
第二十条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及其它不文明行为,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实行火化“一刀切”。
第二十一条 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相互合作、建立良好的相邻关系。
第二十二条 在生产活动中,要自觉服从镇、居、组安排,不争电、不争水、不争场所、不争农具和设备,不随意移动土地标志。
第二十三条
在通风、采光、排水、通行、使用宅基地等方面,尊重历史现状和统一规划,本着有利生产、生活的......余下全文>>
十:村委会有权管理居民组财务么?
有权监督,但无权决定,由村民小姐集体决定,你说的太笼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