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消防通道要求

一:厂房的消防通道宽度要求是多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六章 消防车道和进厂房的铁路线

第6.0.1条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m。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第6.0.2条 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

第6.0.3条 沿街建筑应设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超过80m。

第6.0.4条 工厂、仓库应设置消防车道。一座甲、乙、丙类厂房的占地面积超过3000m2或一座乙、丙类库房的占地面积超过1500m2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如有困难,可沿其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

第6.0.5条 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应设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

一个堆场、储罐区的总储量超过表6.0.5的规定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四周设置宽度不小于6m且能供消防车通行的平坦空地。

注:一个易燃材料堆场占地面积超过25000m2或一个可燃材料堆场占地面积超过40000m2时,宜增设与环

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纵、横消防车道,其间距不宜超过150m。

第6.0.6条 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超过3000m2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环形消防车道。

第6.0.7条 建筑物的封闭内院,如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的消防车道。

第6.0.8条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

第6.0.9条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m,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m。

第6.0.10条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5m×15m。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

第6.0.11条 消防车道应尽量短捷,并宜避免与铁路平交。如必须平交,应设备用车道,两车道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

第6.0.12条 甲、乙类厂房和库房内不应设有铁路线。

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进入丙、丁、戊类厂房和库房时,其屋顶应采用非燃烧体结构或其他有效防火措施。

二:工业厂房内部疏散通道的划线以及通道划线的具体尺寸等要求应该在那个标准中可以查到?

人员疏散走道应根据疏散人数经计算确定,但最小净宽度不小于1.4m。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法律规定的是,消防设施周围1米之内不得被堵塞 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五节 厂房的安全疏散 第3.5.4条 厂房的疏散走道、楼梯、门的总宽度计算按原规范的规定,原规定是参照国外规范,并在多年的执行过程中认为还能符合目前国内的条件,故未作改动。考虑在面积小、人员少、产品零件小的厂房中门的实际宽度及门窗标准化情况。根据城乡建设部颁布的门窗标准图,考虑规定的门洞尺寸应符合门窗的模数,将门洞最小宽度定为1.0m,则门的净宽则在90cm左右。故规定门最小宽度≮90cm。走道最小宽度同于公共场所的门的最小宽度取≮1.4m。 一般是1.5M*1.5M,消防主管机构下来检查,一般也是以此为标准的 因为该区域属于消防通道,

三:谁帮忙告诉下厂房内消防通道怎么弄?

在厂房内利用黄色警戒强力胶带隔离出一条专属功消防通道,通道上不得放置物品及安置设备,在各拐弯处安装安全指示灯,直至室外。

四:厂房消防通道要多宽?

服装厂属于三级丙类厂房,按照消防建筑要求,厂房之间距离应不少于18米,消防通道净宽不少于4米。

五:工业厂房的消防通道设置标准参照哪一份标准

这感召gb50016-2014的3.7和3.8章节要求的。

六:消防法中对厂房库房有些什么要求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余下全文>>

七:施工现场消防通道宽度一般是多少

这个根据规定的是消防车道德最小宽度不得小于4m的。

八:安全出口指示灯工业厂房有强制性必须安装的要求么?

有的,下面的文字摘抄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面有安装疏散指示标志的要求,你看看,安全出口指示灯是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的一种。

12.3 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12.3.1 除单层或多层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2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和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

3 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4 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5 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12.3.2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2 人员密集的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3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4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和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12.3.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12.3.4 一类高层居住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2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12.3.5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 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m2的展览建筑;

2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地上商店;

3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12.3.6 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和《消防应急灯具》GB 17945的有关规定。

参考资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九:工厂消防有哪些要求

满足工厂性质的室外消防 、室内相应消防设施(这些是根据建筑规模和建筑使用性质决定的),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这个具体见GB50016-2014的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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