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类工业用地和工业用地有什么区别?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有如下行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教育、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业。
二:一类工业用地的分类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心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其他采矿业。
三:工业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区别
使用年限存在差异
事实上,关于土地性质的问题,还要追溯到1990年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这份文件中将土地出让分为五类,并对各类性质土地的最高使用权年限进行了说明,分别是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所以很明显,根据这份条例,购买在非“居住”用地上建造的房子,首先受影响的是使用权年限,也就是说,这类住宅的使用权期限都要短于居住用地上的住宅。而且根据去年两会通过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就是说,住宅用地上建造的房屋,使用期限已经基本不受之前“七十年”的束缚,而非住宅用地上的房产期满之后如何延续,则还有一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空间。
二、贷款、生活成本、户口问题需要注意
除了比居住用地少了二三十年的使用期,非居住用地上建造的住宅项目还会面临下面几个不同的地方。
一是贷款,对于居住用地的房产,目前,银行一般都会允许贷款人办理首付最少三成、最多贷款七成、最长三十年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但如果是购买非居住用地的房子,银行虽然也有可能按普通住房贷款来办理,但多数情况往往会按照商业楼,即首付最少四成,最长十年还清的情况来办理,而且也不能享受住房贷款在利率方面的优惠。
二是生活成本的不同。由于土地性质是商业或者工业,用电、用水等方面的收费标准也要按照商业或者工业的标准来执行,一般要比普通生活用电、用水的价格高出30%左右。但对于综合性质的土地来说,由于可能是“住宅”和“商业”综合立项,那么在这种条件下,还是可能获得普通生活用电、用水的收费标准。当然为了保险起见,消费者最好让开发商在合同中注明,或者通过补充条款的方式规定进去,这样如果发生纠纷才能有案可查。
三是户口问题。在商业用地上建造的房屋,由于其商业或者办公性质,原则上是不可以落户口的;至于综合用地,则因为它可能包含了住宅立项,所以正常情况下并不影响购房落户的实行。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还要再说一点,这个“年限”是根据土地转让的时间来开始计算的,也就是一般所说开发商拿地的时间算起,而不是有些人理解的是从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算起,更不是从入住开始算。具体的使用权期限会在购房合同中写明,对此消费者也要必须给予足够的关注。
四:用地性质界定是什么?用地性质有哪些分类
土地性质分类
2010-03-28 17:22
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各类用地出
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
70
年;工业用地
50
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体育用地
50
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
年;综合或其他用地
50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行使。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属于农民集体
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性质
一、关于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土地使用性质由城市规划控制,要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通常是这样的:
1
、所取得的土地为出让土地,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门申请变更用地性质,
政府土地部门会征询规划等部门的意见,
决定是否同意,
如果同意,
需补交土地
出让金;
2
、所取得土地为划拨土地,按现行规定,则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拍卖方式取
得,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关于闲置土地
1
、什么是闲置土地?
根据
2003
年修订的《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5
号)
第五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为闲置土地:
①超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约定或
《建设用地批准书》
规定的动工开发
期限未动工开发的;
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未约定或者
《建设用地批准书》
未规定动工开发
建设日期,
自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用
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
1
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③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当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
1/3
,
或者
已投资额不足
25%
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
1
年的;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几种情形俗称“批准书阶段”的闲置土地。
另外,
超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通知用地单位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各类文件的有
效期或规定期限,用地单位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也视为闲置土地。这
种情形俗称“通知书阶段”的闲置土地。
2
、改变国有土地建设用途由谁批准?
建设用地单位使用国有土地,
应按照原依法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如果确实需要
改变土地的建设用途,
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即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用途,
在报批前,应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
、闲置土地收回来后,原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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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闲置土地
被收回后,其原有的经济责任仍由原用地单位承担,包括征地拆迁遗留问题。
已实施房屋拆迁,
尚未完成补偿安置的,
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原拆迁人在
限期内偿付临迁费并补偿安置被拆迁人。
4
、闲置土地收回来后,前期投入是否予以偿还?
根据
《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规定,
闲置土地被收回后,
前期投入
将不予偿还。
5
、根据广州......余下全文>>
五:工业用地与物流用地区别
1、先解释一下概念: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国家统一规划,用于工业生产的土地。
物流用地:物流用地是国家统一规划,用于物流仓储配套的土地。
2、区别:两者的区别在于用地性质不同,符合规划是土地合法使用的前提,也就是说标准意义上,物流用地不能做工业生产,或办理工业生产营业执照;同理,工业用地也不能用作物流项目的立项,或仓库生产。
3、四川地区两种土地的关系:
A:物流用地:以成都为例,为了打造田园城市,政府统一规划了四个物流中心(青白江、龙泉驿、新都、双流),并要求物流企业统一进入上述园区,原老的物流中心(如东站物流区)正在逐步拆迁。而上述物流园区的土地征地过程已经基本完成。如果是物流项目希望再龚到物流用地的话难度相对较大。这是因为,a:不符合土地规划;b:相对于工业生产型企业,物流占地太大,亩平税收不高。当地政府相当于是做的赔本买卖。
B:工业用地:以成都为例,目前成都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整理的严格要求,比较典型的是工业企业必须进园区和一园区一产业。很大的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不过因为工业是一个地方实现长期税收的重要因素,所以,只要符合要求,产业和产出比较好的企业,地方政府还是会大力支持。土地价格相对优惠,税收政策可以和政府沟通。
总结,不管是物流项目还是工业项目,土地都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在合适的地方拿到合适的土地是关键因素。但是这两类土地,从征收成本来看,政府短期内都做的是赔本买卖。政府还是比较谨慎,所以需要根据企业的产业形态、投资规模、和税收贡献等综合包装,再向政府要求合适的土地和条件。
我机构认为,还是需要根据企业的情况和需求出发,综合分析才能得出比较合适的操作方法,如果有什么具体问题,欢迎拨打我机构电话(028-85252813)我们再沟通。
六:工业厂房及综合建设用地是什么性质的土地性质?
工业厂房及综合建设用地属于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
工业用地在城市建设用地中占有一定的比重,一般以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00/25万为宜;但拥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的中小工矿城市,其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可大于25%。规划人均工业用地面积指标一般在10--25平方米之间,但拥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可适当提高,但不宜大于30平方米。特大城市,由于城市总用地紧凑,工业用地面积大耽在18平米/人以下。
七:什么是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哪些类型?
问:答: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即用于修建各种物体的土地。建设用地的类型包括:(1)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即城乡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商业、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防洪、供热等公共设施用地;(2)工矿用地,即工业用地和矿业用地,包括工业产房、各种仓库、动力设施、各种堆场、道路、矿山操作场地及配套设施等用地;(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机场、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电站、水库及人工运河等用地,不包括天然河道用地;(4)旅游用地,即专门供旅游参观的设施用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游乐厂、高尔夫球场等用地;(5)军事设施用地,包括军事训练、军事指挥、防务设施、营房、武器装备仓库等用地;(6)其他建设用地,除上述之外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用地。
八:工业用地的产权和商业用地的产权有什么不同 50分
1):为什么有“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商品房用地”“单位房”等等?
2):说得简单一点就是“土地性质不一样”
3):土地性质有两种“出让跟划拨”
4):出让的土地是可以在市场上交易,划拨的土地是无法交易。
5):说白了一个是买来的一个是租来的道理一样。
6):当然两种所交的土地税差别也很大。
7):当然使用年限存在差异。
九:土地性质有哪些
国有土地,集体土地
十:《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二类工业 有哪些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附条文说明] GB 50137-2011 第3.3节
二类工业用地是指: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