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质量计划

一:特检院对压力管道的监检都包括那些元件

以下是临检大纲的部分(具体看你是什么单位在里面找就行了):

4 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和要求

4.1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1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对各责任主体及其现场结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审核,各责任主体质量责任人到位。

4.1.1.2 各类招标文件齐全。与承包方的合同齐全、规范。

4.1.1.3 有关工程管理、质量管理制度齐全、有效。

4.1.1.4 无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条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因要求承包方压缩合理工期而影响工程质量等行为。

4.1.1.5 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配件和设备符合质量要求,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办法和标准和责任制度。

4.1.1.6 按规定对锅炉钢架沉降定期观测,测量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4.1.1.7 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检。

4.1.1.8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已经审批。

4.1.2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4.1.2.1 承担的工程设计项目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4.1.2.2 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天担任务相符,经本看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对项目的设计质量负责,责权明确。

4.1.2.3 按计划交付施工图纸,保证连续施工。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洽商单等文件审批手续完备、规范。按规定进行设计交底。

4.1.2.4 无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家的行为。

4.1.2.5 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工作到位、处理设计问题及时,无因设计问题处理不及时,而影响施工进度的现象。

4.1.3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4.1.3.1 工程监理合同已签订。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

4.1.3.2 总监理师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监理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备合理,满足工程需要。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齐全,其资质与承担相符。责任制落实,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1.3.3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工作程序审批手续完备、实施有效。

4.1.3.4 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质量验评表已审定。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工程技术洽商等技术文件审批及时,手续完备。

4.1.3.5 对施工单位合格供货商名录已经审查。

4.1.3.6 建立了对到货设备、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进行开箱检验的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

4.1.3.7 对施单位(含各类形式的分包队伍)的资质进行了审查,且无转包或违法分包情况。

4.1.3.8 对现场各类试验室和试验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了审查。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手续齐全。

4.1.3.9 对各施工单位的计量管理进行了审查。

4.1.3.10 按照《强制性条文》、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对隐蔽工程、完工项目及时验收并规范签证。

4.1.3.11 对现场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配件、设备的现象及时制止。对发生的质量事故配合责任单位调查处理。

4.1.3.12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已经组织论证、审核。

4.1.3.13 对预监检提出的待整改问题已处理完,并检查验收完毕。

4.1.4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4.1.4.1 本单位的资质与所承提的施工项目相符。施工承包合同签订。

4.1.4.2 项目经理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满足施工和质量管理的需要,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

4.1.4.3 现场金属试验室(或合同检测单位)资质......余下全文>>

二:压力管道元件质保体系谁有?

一、材料质量控制系统 1、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审批:采购文件是材料资源提供的依据,材料责任人员应对管道组成件、管道支承件和焊接材料等重要材料的采购文件进行控制。对合同或设计中规定的材料要求应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列入采购文件。 2、采购:材料责任人员应负责组织对供方的评审和选择,建立合格方供方名册,并进行年度评审动态管理。同时应对材料货源及供应分工进行策划,要求材料必须从合格分供方采购。 3、进货检验:材料质量控制系统应与检验系统共同配合实施进化检验,包括本单位采购的材料和顾客提供的材料。材料责任人员必须对材料验收、检验记录实施控制。同时应在采购、检验和使用者之间开展内部沟通活动,相互通报材料的质量情况,进行分供方货和服务质量数据分析,为对分供方进行评审提供信息。 4、材料保管和维护:为对材料进行保管和维护,应具备必要的符合要求的材料库房和堆场等基础设施,并必须满足材料性能要求的存放条件和防护要求。材料责任人员应对存放条件及其监测仪表(如温度、湿度)和记录,以及材料的分区存放和防护状况进行有效的控制。 5、材料标识:必须严格实施材料标识程序。材料责任人员应对材料标识程序的实施进行控制。 6、材料发放;应确定只有经过验收合格,标识清晰的材料才会发放到使用部门,材料紧急放行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材料责任人员应对材料的发放记录和紧急放行进行有效控制。 材料质量控制系统有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管理制度对发放到工程项目现场的材料进行检验和管理,确保材料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二、工艺质量控制系统 1、设计审查和工评审:工艺责任人员应组织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对合同或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要求进行评审。 2、施工工艺过程策划:工艺责任人员应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工艺文件、工装设计文件和设备需用量计划。 3、人员培训和资格取证;工艺人员应根据工艺要求,提出人员上岗资格和培训要求。并通过工序质量检查掌握施工人员素质,当发现问题时应与有关部门沟通,提出再培训要求。 4、工艺技术准备:工艺责任人员应施组织技术交底、工装验证、设备质量和在用计量器具状况检查。 5、预制、安装工序质量控制:工艺责任人员应负责对施工环境及防护措施、预制场地条件和工艺纪律进行检查,使工艺实施处于受控状态。 6、工程检验、试验和交工:工艺系统责任人员须和检验系统责任人员协作进行工程检验和试验,参与工程预试车,控制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组织工程返修和工艺改进。并对在建工程的防护措施及其实施实施控制。 7、质量记录:工艺责任人员应负责收集、整理预制、安装工序质量记录和交工文件,参与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结果,为质量改进提供信息。 三、焊接质量控制系统 1、焊接技术准备:焊接系统责任人员应对合同或设计文件中关焊接的要求进行评审,组织焊接工艺试验,提出焊接材料技术条件和焊工培训要求,并对焊接工艺评定记录、报告以及焊接工艺文件进行控制。 2、焊接实施:焊接责任人员应对参与工程施工的合格焊工及其持证状况,焊材标识和使用,焊接环境和防护措施,焊接过程检测,焊工标识和焊接工艺纪律进行控制,并对二级焊材库和现场焊接设备管理状况进行监控。 3、焊接质量检测:焊接系统责任人员应与检验系统、无损检测系统责任人员配合,掌握焊缝外观检查和无损检测结果,监控检验状态标识,组织焊缝返工或返修。 4、焊接记录:焊接责任人员应负责收集、整理焊接记录,编制有关交工文件。应充分利用单线图对过程进行记录,如焊工代号、固定焊口位置、无损检测抽查的焊缝位置、返修焊缝位置等,以便于质量控制和实现......余下全文>>

三:压力管道的安全和管理已颁布了哪些法规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 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年。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使用登记部门内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 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

第五条 压力管道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管道为重要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使用单位所用压力管道,按其管辖部门或装置不同,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规则、使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四、附件五。

第七条 每个使用单位根据所用压力管道情况可有1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如下:

(一)按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分别至少填报1个或若干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二)长输管道管辖部门不同的,分别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三)公用管道可分区域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四)工业管道可按装置、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形式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五)压力管道条数较少的单位,可只建立1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第八条 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含有多个压力管道登记单元的,按下述原则确定每个压力管道登记单元:

(一)按设计管线表编号从始端至终端的每条管道为压力管道登记单元;

(二)按物流输送的形式:以物流从流出设备至流入设备之间的每条管道为压力管道登记单元;

(三)按装置、系统形式:以装置和系统内、外进行划分,以装置和系统内每条管道为压力管道登记单元;

(四)采用工程编号为依据确定登记单元。

第九条 工业管道可选择本规则第八条任何一款方式确定登记单元。

长输管道登记单元划分以站和站之间的管道为登记单元,建立若干登记单元。

公用管道的热力管道的登记单元可按照工业管道确定;公用管道的燃气管道的登记单元可参照长输管道确定,也可采用工程编号为依据确定登记单元。

门站和阀站内压力管道的登记单元按照工业管道确定。

第十条 压力管道、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界定:

(一)压力管道是指由管道组成件、管道支承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等组成的系统,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

(二)安全保护装置指压力管道上连接的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和紧急切断阀等;

(三)......余下全文>>

四:如何建立压力管道安装质保体系

建立压力管道安装质保体系的方法如下:

1、设计审查和工评审:工艺责任人员应组织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对合同或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要求进行评审。

2、施工工艺过程策划:工艺责任人员应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工艺文件、工装设计文件和设备需用量计划。

3、人员培训和资格取证;工艺人员应根据工艺要求,提出人员上岗资格和培训要求。并通过工序质量检查掌握施工人员素质,当发现问题时应与有关部门沟通,提出再培训要求。

4、工艺技术准备:工艺责任人员应施组织技术交底、工装验证、设备质量和在用计量器具状况检查。

5、预制、安装工序质量控制:工艺责任人员应负责对施工环境及防护措施、预制场地条件和工艺纪律进行检查,使工艺实施处于受控状态。

6、工程检验、试验和交工:工艺系统责任人员须和检验系统责任人员协作进行工程检验和试验,参与工程预试车,控制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组织工程返修和工艺改进。并对在建工程的防护措施及其实施实施控制。

7、质量记录:工艺责任人员应负责收集、整理预制、安装工序质量记录和交工文件,参与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结果,为质量改进提供信息。

五:压力管道安装的三要素是什么?

为强化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将下述“技术要求”做好现场技术交底

1、对进场的管道材料,报验及现场及检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其管道的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标准号;

b、 钢的牌号;

c、 炉罐号、批号、交货状态、重量和件数;

d、 品种名称、规格及数量等级;

e、 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

f、 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

对于进场的管道钢号、炉罐号与质量证明书不符或对特性数据有异议,供货方应按相应的标准作校验性检验或追溯到产品制造单位。异议未解决前,该批管道不得使用。现场施工管道标识要清楚。

2、阀门安装前应对阀体的密封面,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垫片和填料的材质进行抽检,每一批至少抽查一件。合金钢阀门的阀体应逐件进行快速光谱分析。若不符合要求该批阀门不得使用。

3、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上的阀门在安装前,应逐个对阀体进行液体压力试验,施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停压5min无泄漏为合格。(不准将阀门关闭做阀体耐压试验)

4、在管道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连接螺栓及螺母应逐件进行快速光谱检查,并每批抽查两件作硬度检验,若不符合按相应规范处理。

5、其它合金钢管道组成件的快速光谱分析,每批应抽查5%,且不少于一件。如有不合格按相应的规定处理。

6、管道安装前,应逐件清除管道内部的沙土、铁屑、熔渣及其他杂物。并及时对敞口的管道进行封闭处理。

7、管道上的切割开孔进行修磨后,应及时清理干净遗留的铁屑、熔渣及其他杂物。

8、管道连接处的法兰面及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锈斑等缺陷存在,对于金属环密封面,金属环密封圈转动45°其接触线不得有间断现象。

9、对于35CrMo、30CrMo、35#材质的连接螺栓,需用力矩扳手拧紧,其力矩大小的设定按相关规范执行。(因该材料的螺栓没有塑性变形区,施力不当易发生脆断)

10、转动设备安装管道,应先安装管道支架,管道阀门的重量不得作用在转动设备上,在安装完管道后应拆下连接螺栓,在自由状态下螺栓能顺利通过法兰孔。

对转动设备法兰连接具体要求见下表:

机械旋转速度

rpm/min

连接法兰平行偏差

(mm)

连接法兰径向偏差

(mm)

法兰间距(mm)

<3000

≤0.4

≤0.8

垫片厚度+1.5

3000~6000

≤0.15

≤0.5

垫片厚度+1.0

﹥6000

≤0.10

≤0.2

垫片厚度+1.0

机器试车前应对连接法兰面做最后检查,其最大变形移位不得超过0.05mm。

11、管道系统试运前,对高温管道要进行热状态紧固螺栓,一般规定在工作温度下进行,其它规定请参照相关规范执行。

12、有静电接地的管道及连接法兰间的导线接头电阻不得大于0.03Ω,本装置规定接地的引线采用焊接形式,静电接地的材料,安装前不得刷油。接触面必须除锈并连接可靠。

13、对于不锈钢管道与碳钢支架的隔离等,规定其隔离材料要与管道材料相同。

14、管道支架安装,对热膨胀位移的管道,其支架一定要在位移方向上向后偏离1/2预留量。

15、关于管道对接间隙、错边量,焊接工艺要求,焊接环境温度等一定要参照相关SH3501-2001《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16、管道系统水压试验的前提条件,必须是管道安装完成,热处理、无损检测合格。试......余下全文>>

六:新申请压力管道资质GB2级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希望能详细些!

安装单位在评审前应准备的资料: a)申请单位的基本概况; b)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者登记的文件(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c)换证申请单位所持有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原件)及持证期间安装压力管道工程项目的清单; d)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及其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工艺)文件; e)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明细表及任命书、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 f)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焊接、无损检测)明细表及其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g)设备、工装、仪器、器具、检验试验装置等台帐; h)检验试验装置检定校准明细表、台帐和检定记录; i)申请单位的合格分供(包)方名录、分供(包)方评价报告; j)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清单; k)鉴定评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l)受理的许可项目试安装工程的合同,开工告知书,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设计计算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作业(工艺)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工艺评定报告、工艺规程、工艺卡、检验工艺规程等),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检验与试验、验收记录与报告(分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监督检验报告,质量证明资料等。

七:质量监督管理局责职

先说具体的吧,你公司生产的大部分产品都应该属于CCC认证产品,质监局正管啊。

至于你说是否对公司有影响,要描述一下质监局在你公司都查阅了什么文件资质?是以什么名义来的?举报还是巡查、还是其他什么。进仓库检查了没?抽样了没?封存了没?扣押了没?公司的人都在哪些文书上签字了?质监局对什么资料进行了提取和复印?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 (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省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五)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七)负责宣传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并按省质监局的部署,对质量认证中介机构的行为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 (八)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九)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收购、加工、销售、仓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受理工商部门移交的在流通领域查出的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法组织查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市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本市的“打假”工作,完成市政府授权牵头的市场专项整治任务。

八:技术监督局管什么

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国家职能部门之一,国家设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成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部级。省以下设置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对各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11第48号文件改革质监局管理体制。目前可能采取分级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

(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省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五)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七)负责宣传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并按省质监局的部署,对质量认证中介机构的行为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

(八)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九)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收购、加工、销售、仓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受理工商部门移交的在流通领域查出的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法组织查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市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本市的“打假”工作,完成市政府授权牵头的市场专项整治任务。

(十一)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相关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查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违法行为。

(十二)承办国务院、质检总局或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工程设计资质能设计特种设备管道吗

朋友,是不可以的。压力管道设计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证,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要求申请取证。

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的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例》定范围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

第三条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类别、级别的划分见附件A、附件B。

第四条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以下统称为设计)必须由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取得《设计许可证》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许可范围内的设计工作。《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的设计单继续从事设计工作的,应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换证手续,逾期不办或者未被批准换证的,其《设计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在设计产品(系统)时,应当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且还应当充分考虑产品能源利用和系统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

第五条 设计许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

压力容器A级、C级和SAD级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D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压力管道GA类、GC1、GDl级设计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GB类、GC2、GC3、GD2级设计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设计单位同时含有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的项目时,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

第六条 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审核和批准的人员(以下统称审批人员)、从事压力容器

分析设计的设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设计能力,并且经过专业考核合格,取得压力容

器相应的审批人员、设计人员资格。

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审核和审定的人员(以下统称审批人员),应当经过压力管道设计鉴定评审机构考核合格,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取得相应审批范围的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审批人员的考核计划每年年初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相关设计人员、审批人员的资格有效期为4年。

第七条 取得A级或者C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D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D2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D1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SAD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必须同时具备A级、C级或D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和设计审批资格,才能从事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分析设计工作。

取得GAl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GA2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GCl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GC2、GC3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GDl级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和审批人员,即具备GD2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

第八条 从事设计单位许可的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以下简称《鉴定评审规则》)开展鉴......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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